核心提示:這里的農民都知道,娶女知青做媳婦最合算,不要彩禮,便宜。
本文摘自:《北京文學》2006年第03期,作者:江暖,原題:《我們曾經(jīng)年輕》
女知青方芳一時糊涂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她懷孕、結婚、生子,但仍然無法面對自己,于是她開始用一種獨特的方式對待自己的一生。這種方式令人揪心,令人心痛,令人沉重。她為何要這樣對待自己呢?
對于那個年代來說,這個故事也許很普遍,但如今的人聽后,卻又是那樣吃驚。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方芳。我要講這個故事,是因為她對自己命運的抉擇非常特殊。
方芳結婚,在她罹禍半年以后。
那是深秋,冷雨瀟瀟,天地間灰成一片。
對方老李家是當?shù)厝耍瑏砹瞬簧儆H的人。
我拎著小芳的包袱,踏著泥濘的路,送她過門。
這里的農民都知道,娶女知青做媳婦最合算,不要彩禮,便宜。
那天,小芳身上沒穿喜慶的顏色,肥大的男式藍色舊中山裝已遮不住她五六個月的身孕。
人們呼喊著要新娘子敬酒,她婆婆,她丈夫的幾個弟弟都笑著,應酬著。
小芳,石頭一樣坐在房門口。
“小安姑娘,今天高興吧?你可是貴客,平日請都請不來,喝!大娘先干了。”小芳的婆婆舉著酒杯走到我面前,得意洋洋地自己把酒倒進了肚子。她穿著新衣,身上沒有了往日發(fā)亮的油漬。
我厭惡她。她的眼睛,永遠在刺探著人心。我把頭扭向了別處。
1968年,我和方芳來到這離北京三千里地的山溝插隊。這里非常地窮,最窮的全家人只蓋一床破被子。
按生產隊安排,我們住進了屯子最東頭的幾間空土房子里,院墻的外面就是一片荒野了。
幾天后便下地干活兒,掙工分領明年的口糧。
我與方芳同校不同班,下鄉(xiāng)前并不熟悉,因為她的驕傲,以至全校無人不知。
只記得文革前,一次作文比賽她得了第三名。恰逢是學校總務主任給她頒獎,那位男老師因其貌不揚,常為女生議論,小芳竟然放棄上臺領獎離席而去,由此全校聞名,得雅號:公主。我久仰大名,未曾想在千里以外與她相會,并且有了一段生死友情。
第一次交談,是到這里后第二天的黃昏。
我坐在院子外面的土坡上,凝視著一片荒野,思念著生死不明的父親,孤獨又無望。
“一霎時把前情俱已昧盡,滲透了酸辛處淚濕衣襟?!蔽译y過地低聲傾訴著。
忽聽有腳步聲兒,忙回頭看是方芳。
“你剛才在唱什么?”她聽到了。
“在哼歌?!蔽揖o張起來。
“程派?”她懂?
那時,凡傳統(tǒng)京劇皆為“四舊”,是不允許唱的,倘若被人告了密,那還了得?
此刻她會怎樣?我沉默著。
“你不要命了?”她壓低了聲音。
我的眼淚一下子流下來。
“快別哭,我唱了幾句《四季歌》,被批斗了一天?!彼煅柿?。
“怎么懂京劇的?”我擦著眼睛問。
“父親是戲迷,很小就跟他去聽戲?!?/p>
“我們班同學說咱們學校有三個‘將女’,你是其一?”我轉入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