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龍之子房祖名、張國立之子張默,都因吸毒事件身陷囹圄,一時間,間,輿論界又掀起了翻天巨浪,指責的浪潮一波蓋過一波。繼李雙江之子李天一事件之后,星二代似乎被公眾打上“坑爹”的標簽,星二代的教育問題也成為當下公眾討論的焦點。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喻國明認為,由于社會階層的固化、各階層間無法突破階層的約束,使得“拼爹”現象成為一種必須得到重視的時代病,而在“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的社會環(huán)境下,出生于明星家庭的孩子從小便擁有各種優(yōu)厚的條件,也助長了這些孩子的優(yōu)越感。
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梳理一下星二代為啥老“坑爹”?這些明星的教育方式又給我們普通家庭的教育帶來些什么啟示?
一、“星二代”失范行為的類型及表現
失范行為,是指與教育規(guī)范不協調甚至相沖突的行為。根據馬克斯·韋伯對社會“理想行為”的劃分標準,一般將失范行為劃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目的取向型失范行為、價值取向型失范行為、情感型失范行為、傳統(tǒng)型失范行為。我們也以此標準對“星二代”的失范行為進行了如下類型劃分。
1、目的取向型失范行為
這一類型的失范行為是以謀求功利性利益而采取違法甚至犯罪手段的行為。從某種意義上又可稱為“功利型”行為。目前“星二代”的違法犯罪行為多表現為交通肇事、暴力犯罪。如早些年曝光的謝霆鋒因撞車頂包案被判 14 天監(jiān)禁;以及近來的張國立之子張默打人事件;李雙江之子李某某因無證駕駛、打人而勞動教養(yǎng)和涉嫌強奸罪等。此類型的失范行為多是由于“星二代”在成長中性格過于張揚、任性叛逆,行事不計后果所導致的。
2、價值取向型失范行為
價值取向型失范行為表現為行為人的價值觀與教育主導觀念相背離。這一類型的失范行為主要是由于行為人在成長過程中沒有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在“星二代”身上尤其表現為自我優(yōu)越感過強和對物質的過分追求。著名女主持人李靜就曾對媒體透露自己女兒優(yōu)越感太強,小小年紀就知道利用母親的名人身份換取好處。媒體所報道的已故香港明星沈殿霞之女鄭欣宜為了追求奢侈生活,將其母親遺產變賣,一擲千金,揮金如土。可見,優(yōu)越的生活條件對其價值觀產生了極大的不良影響。
3、情感型失范行為
情感型失范行為是行為人為了滿足自己生理、心理或情感上的需要而作出的?!靶嵌绷鬟B夜店、私生活糜爛、吸毒、酗酒等負面報道一直占據著娛樂新聞的頭條。特別是“星二代”吸毒問題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十分惡劣。張國立之子張默曾于 2012 年初因吸食毒品而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 13 天;成龍之子房祖名與其好友柯震東近日也因吸毒而被北京警方刑拘,引起社會上一片嘩然。
4、傳統(tǒng)型失范行為
這一類型的失范行為是一種非理性的行為,行為人不考慮自己行為的正當性,是因不遵循傳統(tǒng)習俗違背教育規(guī)范所導致的。這一行為特別表現為拉幫結派,講求哥們義氣。如媒體曾報道林憶蓮與李宗盛之女李喜兒就讀于香港國際學校時就在校內聯群結黨、橫行校園,動輒對同學大打出手,影響極壞。
以上所列舉的失范行為并非是“星二代”所特有的,但是“星二代”的特殊身份使得這些失范行為所造成的影響尤為惡劣,波及的范圍也特別廣。這些失范行為不僅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