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和《春秋》的關系問題,在春秋學史上一直爭論不休,至今未有定讞。孟子、董仲舒等力主“孔子作《春秋》”,杜預、范寧等則認為《春秋》乃孔子根據魯國舊史“修”之以成,而晚近更有學者主張《春秋》與孔子無關。據《四書章句集注》和《朱子語類》中的相關材料來看,朱熹在不同地方對孔子“作《春秋》”和“修《春秋》”這兩種相反之論居然都有所肯定和發(fā)揮,這難免令人疑竇叢生。更為重要的是,作為積極表彰《四書》而使?jié)h宋經學格局為之大變的關鍵人物,朱熹以《四書》為據而展開對孔子和《春秋》關系問題的探討,其中應蘊含著獨特的典范意義,值得我們深究。
朱熹前后立場矛盾
在注解《論語》之“述而不作”一章時,朱熹明確地說:孔子只是“修《春秋》”,“而未嘗有所作也”。細繹其注文可以發(fā)現(xiàn),朱熹從三個方面對此進行了論證。首先,孔子未能完全滿足“作”的兩個條件:一是“創(chuàng)始”,二是“作,非圣人不能”。在朱熹看來,孔子雖是圣人,但他只是“刪《詩》《書》,定禮樂,贊《周易》,修《春秋》,皆傳先王之舊”,而未嘗創(chuàng)制新的禮文制度及典籍。其次,“述而不作”乃孔子自謙之辭——不敢當“‘作’者之圣”。再次,時代決定了孔子只能是“述而不作”——其時先圣所創(chuàng)制的各種禮文制度已斐然成章,大體略備,故孔子只是“集群圣之大成而折衷之”。客觀地說,這三條理據中只有第一條和第三條支持他“孔子修《春秋》”的主張,而第二條恰成為反對的理由。
然而,在其后的《孟子集注》中,朱熹居然放棄了“孔子修《春秋》”的觀點,而明確表示認同“孔子作《春秋》”這一主張,“愚謂孔子作《春秋》,以討亂賊,則致治之法垂于萬世,是亦一治也”。與之相應,“孔子作《春秋》”的觀點在《朱子語類》(以下簡稱《語類》)中亦多次出現(xiàn)。例如,當?shù)茏有煨痔岢觥叭绾巫鳌洞呵铩??恐是作否?”這一問題時,朱熹沉吟了片刻,然后徐徐答道:“‘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又《公羊》《榖梁》傳云:‘其辭,則丘有罪焉耳。’這是多少擔負!想亦不能不是作。”這就是說,朱熹在綜合了《孟子》《公羊傳》和《榖梁傳》中的相關說法之后,最終承認了孔子是自覺地擔負著重大的歷史文化責任而“作”《春秋》的。如此,接下來的問題是:朱熹到底是主張孔子“修”還是“作”《春秋》呢?
調和兩種相反之論
若以《語類》中的相關材料來看,朱熹似更傾向于孔子“作《春秋》”說。據筆者的初步統(tǒng)計,在《語類》中,“孔子作《春秋》”的說法出現(xiàn)次數(shù)達到了16次之多,而“修《春秋》”的說法則一次也沒有出現(xiàn)過。但是,眾所周知,相比于《語類》,《論語集注》更具權威性,故其中“孔子修《春秋》”一說似亦能代表朱熹的定見。關于《語類》和《四書章句集注》的關系,清儒賀瑞麟曾主張:要將二者“遍參互證,益見發(fā)揮”,最終“其于朱子之心,亦庶乎有以得之”。竊以為,賀瑞麟這一觀點甚是合理公允。按照這一思路,筆者捃摭了《四書章句集注》和《語類》中的相關材料并相互參證,得出的結論是:朱子最終對孔子“作《春秋》”和“修《春秋》”這兩種相反之論進行了調和,在孔子和《春秋》的關系問題上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在《孟子集注》卷八中,朱熹明確主張:“《春秋》,魯史記之名,孔子因而筆削之?!北娝苤?,所謂“筆削”乃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對“孔子作《春秋》”一事的具體稱述之語。由是觀之,朱熹雖明言“孔子作《春秋》”,但此“作”字前已加了一個限定之詞“因”,以強調孔子“作《春秋》”是在“因”這一前提和基礎上的創(chuàng)作和開新。朱熹的這一觀點,在《語類》中亦可得到驗證,如此書的第八十三卷載其言曰:“孔子只因舊史而作《春秋》,非有許多曲折?!奔毨[其言,它包含了三層意涵:孔子對魯國舊史的因襲傳承、在魯國舊史基礎上的修改與創(chuàng)作。也就是說,朱子最終融合了“孔子修《春秋》”和“孔子作《春秋》”這兩種觀點,而認為孔子作《春秋》既有因襲傳承魯史策文的一面,又有在此基礎上的“修”的成分,更有“作”的內容。筆者以為,朱熹的這一主張應符合孔子著《春秋》的實際,是孔子和《春秋》關系問題的最合理的答案。當然,需要指出的是,“因”“修”和“作”只是理論上如此區(qū)分,至于今本《春秋》中到底哪些是孔子所“因”的“舊史文”,而哪些又是所“修”和所“作”的“孔子之文”,朱熹認為我們不能妄自臆度,“蓋為如今魯史不存,無以知何者是舊文,何者是圣人筆削”。魯國舊史的亡佚不存,使得我們根本無法比照和勘定今本《春秋》經中何者為魯史策文,而何者又為“孔子之文”??陀^地說,朱熹這個理據是非常有力的。所以,他在解說“遂以夫人姜氏至自齊”這一類《春秋》之經文時,常用“恐是……”之類的表述,以示審慎。
困境源于推尊《四書》范式
最后,我們來探討導致朱熹在孔子和《春秋》關系問題上持矛盾立場的原因。筆者認為,最根本的一個原因是:朱熹推尊《四書》并以之為據來詮釋《春秋》。毋庸贅言,若《四書》所記載的孔、孟二圣關于《春秋》的相關言論適相矛盾——如前文所引的孔子“述而不作”之言和孟子的“孔子懼,作《春秋》”這一主張就明顯存在著沖突和對立——則這種以《四書》為衡準來詮釋《春秋》的范式必然陷入經典詮釋的困境。而要走出這一困境,自然要對孔、孟之言進行合理的解釋和調適。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春秋》三傳這一詮釋范式的傳承。當?shù)茏有煨痔岢觥翱鬃邮欠褡鳌洞呵铩贰边@一問題時,朱熹意識到自己原來的孔子因魯舊史而微有更改地修成《春秋》之說,不但與孟子的“孔子作《春秋》”“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這些言辭相矛盾,而且也和《公羊》《榖梁》二傳中的相關說法,如“其辭,則丘有罪焉耳”相沖突,從而迫使自己必須修改原有的觀點,甚至提出新說法,以使《四書》和《春秋》三傳相契合。由此言之,朱熹陷入孔子“修”抑或“作”《春秋》的詮釋困境,正是其表彰《四書》以取代《五經》在儒家經典系統(tǒng)中至上地位的必然結果。
從春秋學史的流變歷程這個角度來說,朱熹提出孔子到底是“修”還是“作”《春秋》的問題,本身就具有重要的典范意義。北宋以前,關于孔子到底是“修”還是“作”《春秋》的問題并沒有引起學者普遍的關注和討論,究其原因無疑是《四書》在儒家經典系統(tǒng)中的地位并未被抬升至如此高度??梢哉f,朱熹對《春秋》經傳中相關問題的研討,典型地體現(xiàn)了宋元明清時期《春秋》學研究的理路和特點,所以他所遇到的詮釋困境亦是這些以《四書》去解說《春秋》的儒者們必然會面對和要解決的難題。程頤、胡安國、朱熹、王陽明和王夫之等人圍繞“以夏時冠周月”的體例問題而展開的持續(xù)不斷論爭即是一大例證。職是之故,繼朱熹而起力圖調和孔、孟觀點的學者代不乏人,直至劉師培作《孔子作春秋說》一文時,還嘗試著在朱熹的研究基礎上去解決這一經典詮釋難題。
(作者單位:華南師范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