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代,出生入死能到“秩二千石”當然算是高官中的高官了,俸祿相當于現(xiàn)在一年十二萬斤糧!
按照史書的記載,西漢的一石相當于現(xiàn)在的60斤。如果能進入“比百石”序列,一年有百石“米”或者“粟”吃,也還算是不錯的光景。
漢代的縣令平均在”秩800石“左右,那時全國總共也沒幾個縣。如果運氣差點,只混著個“百石小吏”,怕是一家老小溫飽也成問題的,生孩子多了更不成。
實際上”食萬戶“、”秩二千石“之類都是比較含糊的概念,主要用來區(qū)分功勞大小、官階高低,也就是聽個大概;知道人家級別很高,惹不起,躲遠點兒走。
當然也有皇帝褒賞給個高帽子的意思在,不能太當真,一年十二萬斤糧咋吃。那些“百石小吏”可不會跟”秩二千石“去比排場,就算是”吃貨“也上不得臺面。
宋代錢多,高檔絲綢也多,除了怕打仗外,啥都不怕。一切都是錢說了算,領(lǐng)土也能用錢換。
宋代官員的俸祿分為正俸、加俸、職田三類。正俸包括俸錢、衣賜、祿粟,一般是按月支給銅錢,從最高級別的使相40萬文起,到州縣的最低級官員就剩300文了。其中“衣賜”是按年發(fā)給綾、絹、布匹;使相的“祿粟”有200石,“內(nèi)班官”只有一石(宋代的一石相當于現(xiàn)在200斤的樣子)。
”加俸“和”職田“類似現(xiàn)在的“職位津貼”,比如官員置辦服裝、外出隨從的花銷之類,有衣糧、餐錢補貼。京官的“職錢”從6萬至1萬六千錢不等,按月支給,是正俸之外的固定收入;外任差遣的官員給“職田”,多的40頃,少的給7頃,官員雇人承佃收租,國家不收稅。
明朝官員俸祿也是實物、貨幣、土地三部分組成。以洪武二十年(1387年)所定歲祿為“定例”,這也是朱元璋一慣的作法,有零有整,正一品“歲祿米”1044石到從九品60石(明代的一石按100斤算比較靠譜)。
如果折成銀兩估一下:在明萬歷年間,七品縣令一年的俸祿為45兩白銀,如果都以買米算,大概相當于現(xiàn)在人民幣七八百元的樣子,也就是差不多月薪一萬的概念,也不算多。
朱元璋定下來的規(guī)矩,沒人敢動,從來不漲工資。
至明朝中期,通貨膨脹了不知道有多少倍,俸祿制度要不變通早沒人干活了。要變通就得先把把制度變復雜,并且需要發(fā)明好多新名詞才行,官員們怕是不太容易分清“本色”、“折色”、“月米”、“折絹米”、“折銀米”這些概念到底是啥,是咋算的,很亂。
倒是朱家的皇室人員比較麻煩,朱元璋時代的百十上千人到明中期得有近百萬人了,祖上規(guī)定的待遇不準變,又規(guī)定了不能種田、不能做買賣,所以明中后期朱元璋那些八桿子打不著的皇親國戚,聽說也有太笨的,只吃官糧過日子給餓死的情況。
亂就亂吧,靠俸祿過日子不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