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這篇文字的說明 《明實錄》是明代歷朝官修的編年體史書,保存了大量的原始資料,具有重要史料價值,是研究明代歷史的基本史籍。記錄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五代皇帝的史實,其中建文朝實錄附于《太祖實錄》中,景泰朝實錄附于《英宗實錄》中。全書共十三部,二千九百零九卷。纂修此書,系以朝廷諸司部院所呈繳的章奏、批件等為本,又以遣往各省的官員收輯的先朝事跡做補充,逐年記錄各個皇帝的詔敕、律令,以及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大事而成。無標點藍本取來自社科院為《明實錄》版。 以本人淺陋的功底,標注標點、日期、人名僅為朋友們方便閱讀。并表達對開創(chuàng)歷史的先人及研究史實的今人的敬意。望能為從事地方志,人物志,分類志、今日話當(dāng)年的朋友提供便利。 拋磚引玉,全無章法。歡迎指正。 望版主、編輯,高抬貴手,明實錄流傳于世,源于手抄。清末至今逾百年,尚未有完整的標點及人名備注版,確為憾事。為其標點、校正、勘誤則大費周章,且頗為費時。一日完成一卷,尚需10年之時。能過則過,功德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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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三十七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丁巳朔(1556年七月初一 公元1556-08-05)
○時享 太廟遣駙馬都尉謝詔代。
○建延生醮典于高玄殿八月二十日止停常封。
○升河南按察使劉望之為右布政使、禮部署員外郎賈衡、兵部署員外郎王遴俱為按察司僉事。望之江西、衡河南、遴山東。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戊午(1556年七月初二 公元1556-08-06)
○巡撫應(yīng)天都御史張景賢奏四月中,福山港水兵叛降倭寇引入內(nèi)陸劫掠因,劾把總指揮姜旦貪殘激變等罪。詔巡按御史逮旦至京問。
○發(fā)太倉銀一萬八百兩于紫荊關(guān)為修邊費。
○總督浙直胡宗憲奏賊首毛海峰自陳可愿歸后嘗一敗。倭寇于舟山再敗之于瀝表,又遣其黨說諭各島相率效順中國,方賴其力。乞加重賞。兵部覆兵法用間用餌,或招或撫要在隨宜濟變,不從中制。今宗憲所請當(dāng)假,以便宜使之。自擇利害而行事寧奏,請詔可。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己未(1556年七月初三 公元1556-08-07)
○浙江巡按御史趙孔昭類奏倭寇犯兩浙前后官軍死事者,海寧衛(wèi)指揮徐行健死,乍浦北王橋松門衛(wèi)指揮程錄死,嘉興南關(guān)溫州府同知黃釧死,紹興桐山處州衛(wèi)百戶方存仁死,青田江洲皆忠勇,宜錄因請治失事官罪詔貰。總督胡宗憲、巡撫阮鶚勿問。副總兵盧鏜降祖職三級。參將丁僅副使許東望、劉燾各停俸戴罪殺賊,參將王元伯降祖職二級與緫兵劉遠俱革回原衛(wèi)。參政孫宏軾降二級仍聽用軍門;嘉興同知張大賢、曲入繩各奪俸半年;副使劉愨、寧波知府張正和、溫州知府賀涇、嘉興知府宋治、平陽知縣李伯遇、嘉興知縣陳松、秀水知縣張烈文各奪俸三月;慈溪知縣柳東伯以縣治被陷黜為民;守備張大本等三十五人下御史問。黃釧贈右參議,蔭一子為國子生。徐行健贈都指揮使蔭一子百戶程錄、方存仁贈襲如例,仍各立祠死所祀之 。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庚申(1556年七月初四 公元1556-08-08)
○仁孝文皇后忌辰。 奉先殿行祭禮。遣清平伯吳家彥祭 長陵。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辛酉(1556年七月初五 公元1556-08-09)
○授帶俸太子太保禮部尚書顧可學(xué)勛光祿大夫柱國。仍蔭子起魚為國子生,以六年秩滿也。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癸亥(1556年七月初七 公元1556-08-11)
○升湖廣布政使司右參政林懋和為河南按察使。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戊辰(1556年七月十二 公元1556-08-16)
○禮部奏 萬壽節(jié)在邇至期,請二王入宮拜賀詔候旨行。
○制敕房辦事左通政王槐進玉旺峪礦銀三千兩,并中上下礦砂各五斤。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庚午(1556年七月十四 公元1556-08-18)
○補給易州鎮(zhèn)客兵銀三千三百六十七兩有奇。
○命神樞營佐擊將軍署都指揮僉事楊天臣、原任山西總兵署都督僉事焦?jié)?/span>各充五軍營。參將遼東都司掌印署都指揮僉事昌壽充神樞營參將。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辛未(1556年七月十五 公元1556-08-19)
○以中元節(jié)遣侯吳繼爵、郭守乾、伯蔣榮、劉允中分祭八陵都督僉事王朝用祭 恭仁康定景皇帝都督僉事沉至祭 孝潔皇后哀沖莊敬二太子各陵墳。
○西苑進一莖雙穗瑞榖九十五本。 上示禮部部臣請擇吉獻 太廟,群臣詣奉天門表賀,有旨免賀。獻 廟禮命公朱希忠代。
○詔鞏華、永安二營秋冬月糧仍復(fù)舊例。每石折銀四錢五分。先是二營軍餉以歲歉加。折銀五錢。其后守臣遂請沿為常制。至是戶部執(zhí)奏不可,因有是命。
○發(fā)易州庫貯原扣官軍月糧銀九千兩,兼本鎮(zhèn)修邊募軍余銀一萬八百四十兩修紫荊、馬水、倒馬等關(guān)隘,以雨水沖圮故也。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甲戌(1556年七月十八 公元1556-08-22)
○成祖文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清平伯吳家彥祭 長陵。
○升太常寺掌寺事禮部右侍郎徐可成為工部尚書仍掌寺事。
○發(fā)太倉銀二萬兩于宣府為修邊費。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乙亥(1556年七月十九 公元1556-08-23)
○命分守居庸署都指揮僉事吳守直充神樞營佐擊將軍。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丁丑(1556年七月二十一 公元1556-08-25)
○命戶部發(fā)中庫銀十萬兩,進內(nèi)用仍令亟為處補。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戊寅(1556年七月二十二 公元1556-08-26)
○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馮天馭為刑部右侍郎 調(diào)鎮(zhèn)守宣府總兵官署都督僉事歐陽安鎮(zhèn)守薊州永平山海等處。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己卯(1556年七月二十三 公元1556-08-27)
○發(fā)太倉銀二萬兩于薊鎮(zhèn)充客餉。
○山東撫臣以新調(diào)官兵七千名赴浙直御倭,乞留提編均徭銀四萬兩寧家。部覆國賦不可議留,請命所屬六府均攤給之。報可。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辛巳(1556年七月二十五 公元1556-08-29)
○命原任建昌營游擊將軍署都指揮僉事毛紹忠分守居庸關(guān)。
○詔修 顯陵二紅門左角門、便路及黃河橋墻,以暴雨沖壞也。
○官軍追擊倭寇于乍浦大破平之。初浙西寇惟陳東所部最強,久擾新場。既而徐海后至與之合桐鄉(xiāng)之圍。海先在三里橋陣傷,推東前進久之不克。及胡宗憲間使至,海麾其兵遽退。東不得已從之,于是東遂與海有隙。宗憲微知其情,乃乘間急說下海使為內(nèi)應(yīng),海許諾即計擒東及其黨麻葉等百余人以獻。而自帥其所部五百余人離乍浦別營。梁莊官軍遂圍乍浦巢用火攻之,連戰(zhàn)斬首三百余級。焚溺死者稱是奪回被虜男婦七百余人,余賊有遁入海者,指揮鄧城引兵追及之,沉其舟無一人得還。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癸未(1556年七月二十七 公元1556-08-31)
○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趙大佑為左副都御史。
○升呂城守備王介為游擊將軍,仍領(lǐng)兵殺賊。以總兵徐玨參將左顥、唐玉中軍朱仁俱付軍門犒賞。初六月中,倭寇犯丹陽介等督兵追至孟河,賊移泊桃花等港口登岸焚劫。介迎戰(zhàn)敗之,玨等俱有斬獲功至是。總督尚書趙文華以聞故有是命。
○升五軍營練勇參將署都指揮僉事趙應(yīng)為署都督僉事,充神樞營副將。
○嘉靖三十五年七月丙戌(1556年七月三十 公元1556-09-03)
○巡按浙江御史王極條陳備倭事宜。其略言倭夷之情有四
一、登岸之初必盡焚其舟,誓不返顧。故其黨皆為盡死。
一、攻城臨敵必以被掠之民使為前驅(qū)以自蔽,而徐出其銳兵,乘我之乏。
一、遇客兵精勇,先示以弱引之,絕地則伏起夾攻。我兵遂亂。
一、所掠貨寶往往佯敗而走,遺之陣前。伺我兵逐利之祭因還擊之,此賊之所以常利也。
而我兵之弊亦有四
一、哨探不明,攻守?zé)o措,故每戰(zhàn)墮賊術(shù)中。宜多選精銳便捷之士,而重其賞罰。
一、入探奸細宜許其投首,免罪厚加優(yōu)恤。
一、新募官兵原無定額,無事則日冒工食,有事則渙然解散。宜將見在水陸官兵汰其老弱,清其貫址,專其統(tǒng)領(lǐng)。定其行伍,則軍有節(jié)制遇敵不亂。
一、調(diào)來客兵多非舊練,止招集四散以足其數(shù)。而領(lǐng)兵者又非原管主帥,故臨敵則圖利而輕進。遇急則索賞而留難。宜嚴核客兵原練之?dāng)?shù)。即以舊將領(lǐng)之,使兵將相習(xí)乃可得其死力。
兵部覆其言可行,得旨如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