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雙收的清朝貴族尊號
摘自《重讀近代史.朱維錚》之“女主慈禧”
慈禧由此當權(quán)了。她“母以子貴”,且逃脫立子殺母的命運,相繼在兒皇帝、姪皇帝,實則在東亞專制體制下修補老例。
那個號稱慈禧太后的女主,在位四十七年,接受尊號達八次。據(jù)《清史稿》,她累加的尊號曰: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皇太后。
猶憶五十多年前,我初讀近代史,見到清代官方記載的如此冗長的尊號,總嗤之以鼻,以為那不過是滿漢無恥文人舔臀拍馬的諛詞,不值一顧。豈知后來偶讀英人濮蘭德、白克好司的《清室外紀》,不禁大吃一驚。原來晚清早將榮譽稱號與經(jīng)濟利益掛鉤。
原來,那拉氏接受尊號,雖然每回僅加兩個字,卻每字值十萬兩白銀。就是說,她每接受兩字尊號,滿清國庫便要每年增撥二十萬兩白銀,作為皇太后的個人津貼。她受尊號,或者說清廷專攻馬屁經(jīng)的權(quán)貴發(fā)起給他上尊號,總在她逢五逢十的生辰,或在她虛情假意地表示要歸政兒皇帝之際。這樣到她七十歲再接受一個尊號,她的個人“年金”已達一百六十萬兩白銀,還不計她作為皇太后的日常開支。據(jù)說在八國聯(lián)軍侵占清宮,清查她的私蓄,已達白銀一千八百萬兩之多,堪稱帝國第一巨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