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rèn)定為個人財產(chǎn),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chǎn),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guān)。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yīng)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chǎn)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chǎn),不參與財產(chǎn)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