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載水的管理主要包括二種方式,壓載水置換和壓載水處理:
1、壓載水置換,是指要求在深海中將在港口內裝載的壓載水置換成深海中的水,因為深海中的水即使攜帶某些水生物,被排放到接收港水域內后,水生物一般因生存條件的差異性而不易存活,因而減少或避免了對當地港口水生環(huán)境的不利影響。
2、壓載水處理,則是指對加裝上船的壓載水在排放到另一水域內前,必須對其中的水生物進行殺滅處理,使得其在壓載水中的存活率達到一定的限定標準而不再會對接收港水域造成不利影響。
兩種管理方式所對應的兩種標準分別為:D-1標準(壓載水置換標準)和D-2標準(壓載水處理標準)
壓載水公約對第D-2處理標準要求如下表所示:
存活水生物 | 數量 | 指標微生物 | 允許濃度 |
≥50μm | <10/m3 | 有毒霍亂弧菌 | <1cfu/100ml 或<1 cfu/g浮游動物樣品 |
≥10μm 和 <50μm | <10/ml | 大腸桿菌 | <250 cfu/100ml |
腸道球菌 | <100 cfu/100ml |
注:cfu(菌落形成單位)是指單位體積中的細菌群落種數。菌落的個數,傳統(tǒng)上叫“個”。但是,一個菌落并不一定是一個細菌所生成,也可能是由一簇細菌(一個細菌團)所生成,因此叫“個”不太準確,準確的叫法是“菌落形成單位”。就像“公斤”和“千克”,只是叫法不同,數量上沒有變化。
就IMO《壓載水公約》而言,壓載水置換要求僅是一種過渡性管理措施,而最終的壓載水管理目標是必須對加裝到船上的壓載水進行處理達到D-2標準后,才允許排放。目前實施這一目標的主要手段是通過船舶安裝獲得型式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tǒng)(BWMS),對壓載水進行處理來滿足。
關于D-2標準實施的具體要求,依船舶壓載艙容量、船舶建造時間不同而不同,本公眾號會在下次微信中做進一步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