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臟是藥物濃集、轉化、代謝的主要器官,尤其是口服藥物由胃腸道吸收后即進入肝臟、在肝內的濃度較血液及其他器官中高。由于藥物或其代謝產物的毒性作用或機體對藥物產生過敏反應、極易對肝臟造成損害,即為藥物性肝損害。
診斷方法:
藥物性肝病的診斷主要依靠有關用藥史、臨床表現(xiàn)、肝功能試驗和排除其他病因,以及必要時作肝活檢。由于目前尚缺乏特異性的診斷方法,也沒有國內學者公認的診斷標準,從而造成診斷上的困難。一般臨床上遇以下情況考慮:
1、對于肝病患者,應考慮到藥物引起的可能,因此要詳細詢問病史,如用藥劑量、開始用藥和停藥時間、距發(fā)病的時間間隔等。
2、注意有無發(fā)熱、皮膚黏膜損害、皮疹、關節(jié)痛和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等過敏征象。還要注意肝臟的大小,因有些藥物可導致無癥狀性肝重大。
3、應注意與急性及慢性病毒性肝炎、梗阻性黃疸及肝硬化等相鑒別。
4、肝活體組織檢查,可見門靜脈區(qū)炎癥,并有大量嗜酸粒細胞侵潤及淤膽時,有利于藥物性肝炎的診斷。
5、有人認為在肝病恢復后,做藥物皮膚過敏試驗對診斷有幫助。有人推薦用小劑量有關藥物作激發(fā)試驗,用藥前后分別測定多種血清酶的活性,用藥后連續(xù)多次測定均較用藥前明顯增高,可考慮藥物性肝炎。但藥物激發(fā)試驗進有40-60%的陽性,有的重復給藥時間長,激發(fā)試驗還存在一定的危險性,故不可輕易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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