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3,光的入射點在機身后方2點的位置,為順光拍攝。雖然色彩同樣的艷麗,構圖也同樣的精巧。但總覺得有點平淡,震撼力明顯沒有前兩張片子強。
照片3
三張照片說明一個問題,在某些情況下,相對逆光的條件下,照片的效果要明顯好于順光。我們知道,逆光拍攝如果運用不當,會使拍攝主體欠曝,甚至成為“剪影”效果。如何利用合理的逆光呢?
所謂的合理逆光,應該定義為:逆光拍攝時,在保證拍攝主體足夠光線不至于形成欠曝或過曝景象的前提下,通過合理的背景映襯,產生良好的光影效果。合理的背景,在上一部分已經跟大家闡明。
首先,逆光是需要的。中午12時至1時的陽光可不是逆光。因為此時進行拍攝,陽光的入射角約為90度,且“光比”較大,較難產生好的光影效果(特殊拍攝方式除外)。這在里,我們提出了光線入射角的問題。光線入射角就是相機到被拍攝物焦點與光線到被拍物焦點所形成的夾角(如圖四)。廣義的講,光入射角<90°時,我們可以認為是順光拍攝;當入射角為>90°時,我們可以認為是逆光拍攝。從90°到180°,隨著入射角的增加,光影效果由不明顯----明顯----剪影(注:在不外加光源的自然光條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