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疑點重重。
(陳勝吳廣起義)
根據(jù)《史記·陳涉世家》記載,陳勝(即陳涉)起義的原因是“二世元年七月,發(fā)閭左謫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xiāng)······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
因為下雨,陳勝吳廣等人被迫停留在大澤鄉(xiāng),導致不能按期抵達戍守之地漁陽,而按照秦律,遲到就得死,于是陳勝吳廣就開始搞謀反了。(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
而題主所說的睡虎地竹簡,又稱云夢秦簡,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夢縣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簡,竹簡上記載了戰(zhàn)國后期和秦始皇時期關于秦國(朝)法律制度、行政文書、醫(yī)學著作以及吉兇占卜等方面內(nèi)容。
陳勝吳廣去戍邊,戍卒是徭役的一種,據(jù)《睡虎地秦墓竹簡·徭律》規(guī)定:“失期三日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服徭役者遲到三到五天,口頭批評;六到十天,罰款一盾;十天以上,罰款一甲。如果遇到大雨,徭役取消。
(劇照中的“內(nèi)奸”)
秦朝時的一甲和一盾值多少錢我們并不清楚,但反正是罰款,不是當斬,而且陳勝遇到大雨是完全可以脫身的。
即便陳勝吳廣是屯長,是軍人,適用法律跟百姓不同,可秦律規(guī)定五十人一屯,這批人有九百,屯長有18個,而且他們還是小弟,做主的是兩個尉。就算法律處罰,先罰的也是兩個尉,怎么陳勝吳廣兩個屯長嚇得半死要造反呢?
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疑點,最重要的就是法律適用時間和法律傳播程度,睡虎地秦墓竹簡的墓主人喜生活在戰(zhàn)國后期和秦始皇時期,但他墓中的竹簡記載的卻不一定是他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法律,就算是,陳勝造反是秦二世時期,法律有沒有變化呢?
據(jù)《史記·李斯列傳》記載“二世然高之言,乃更為法律。”,秦二世的確改過法律,可直接把罰款提升到砍頭也太夸張了點,而且仍然無法解釋尉的舉動。
再看法律傳播程度,古代的法律宣傳效果不可能會比今天更好,時至今日,法盲仍然遍地都是,陳勝吳廣等人對法律的理解有沒有尉那么深?會不會他們產(chǎn)生誤解而尉沒有?這將導致他們的想法完全不同,進而盤算造反。
另一方面,秦末戰(zhàn)爭對秦朝的典籍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我們到現(xiàn)在都不知道秦始皇立沒立皇后,秦律的具體法規(guī)更是一頭霧水,只能靠古墓中的竹簡等記錄窺伺一二,就算司馬遷是漢朝史官,可他離秦末也有六七十年的距離,對秦律的了解程度不得而知。同樣,完整的秦律是不是如睡虎地竹簡記載的這么溫和,執(zhí)法過程中是否有加重,我們也無從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