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回家,10歲的兒子拿著《西游記》,問:“媽媽,西游記里,生孩子為什么要把小寶寶的腳趾頭咬下來呢?”
拿過來書,翻開那一段,是這么寫的:“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倘或皇天見憐,有人救得,收養(yǎng)此子,他日還得相逢……”但恐難以識認,即咬破手指,寫下血書一紙,將父母姓名、跟腳原由,備細開載。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指,用口咬下,以為記驗;取貼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乘空抱出衙門。
玄奘見眾僧散了,法堂上更無一人,他卻近前跪下。小姐叫他脫了鞋襪看時,那左腳上果然少了一個小指頭。當時兩個又抱住而哭,拜謝長老養(yǎng)育之恩。”
唐僧的母親將新生兒的腳趾頭咬掉,并不是作者吳承恩的杜撰空想,而是有事實依據(jù)的。
在南方很多地區(qū),有種習俗,當男孩子誕生后,害怕養(yǎng)不活,媽媽要將小寶寶的右腳趾一個咬下。咬下的腳趾頭呢,也不能隨便處置,母親會將腳趾頭用大餅裹住,并夾上黃醬、大蔥吞下。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中國人有一種普遍的心理,嬰兒太嬌貴了難養(yǎng)活,而卑賤的倒容易生長,被咬下一個腳趾頭的嬰兒,因為身體變得殘缺,當然就由高貴變得卑賤了,閻王爺不收殘缺不全的人,沒有腳趾頭,就是殘缺不全的。這樣的話,小孩容易養(yǎng)活,以后不會輕易受到病災的侵害了。
此外,嬰兒十個腳趾頭失一而留九,喻示著小孩子的壽命可以“長久”。而用大醬和蔥裹著吞食腳趾頭,也是代表“將聰”的含義,蘊含了父母對于孩子長大后聰明伶俐的良苦用心。在過去,農(nóng)村里有一些老人,腳趾頭都缺了一部分。
記得有一次,我們產(chǎn)房,有一位產(chǎn)婦生孩子,新生兒的媽媽抱著小寶寶,出人意料的,在小孩的右腳趾上咬了一口,留下了一個牙印,也是象征性的咬一下表示這個意思。
說到視新生兒卑賤,主要還是古代醫(yī)療條件落后,嬰兒的出生死亡率低,過多的夭折孩子,讓父母不敢抱太大的希望,所謂希望越大,傷心越多,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在上海,還有種習俗,新生兒出生后要先“趴狗窩”。當新生兒生下來之后,接生婆就要給新生嬰兒穿上舊衣服,用襁褓裹住,不是立即把寶寶安置在產(chǎn)婦身旁,而是將孩子放進早已準備好的狗窩里躺一些時間。在嬰兒的啼哭和親友的歡笑聲中,完成出生儀式。
“趴狗窩”有兩層意思,一是為嬰兒趴上狗窩之后,便能像賤狗賤貓一樣,生命力特強,因而能夠安全地度過多災多病的嬰幼兒期。第二呢,也是為了告誡嬰兒的父母,小兒的穿著養(yǎng)育不要過分奢華,更不能溺愛孩子過度。
在過去,農(nóng)村還喜歡給小孩子取名叫狗蛋、狗剩、小栓什么的,也是因為小孩取個賤名,不生病好養(yǎng)活。
在西游記里,溫嬌將小唐僧綁在一塊木板上,讓他順江漂走。最后,小唐僧漂到金山寺,被法明長老救起養(yǎng)大。
法明長老給唐僧起的名字呢,因為是隨著降水漂來的,就叫江流兒吧。唐僧出生的小名也很隨意普通。
所以說,別看西游記里,講述的是妖魔鬼怪的虛空故事,但也蘊含著深厚的現(xiàn)實基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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