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總是來得猝不及防!
就在今天下午,賴弘國單方面宣布和阿嬌在3月1日離婚了。
離婚是阿嬌提出的。
至于離婚原因,難過的賴弘國則吐露:她不愛我?。?/strong>
按賴弘國的說法,就在洛杉磯舉辦婚禮不久,阿嬌忽然冷淡。
后來,阿嬌向賴弘國坦承,原來自己并沒有想象中那般愛他。
沖動結婚的結果是,阿嬌提出離婚。
奈何,當時阿嬌和賴弘國簽約了真人秀,
再加上,賴弘國苦苦哀求阿嬌回心轉意,所以第一次離婚很快便以失敗告終。
真人秀完美收官之后,阿嬌沒再提離婚,兩人感情也穩(wěn)定。
原以為走到盡頭的關系突然“回光返照”,這讓阿嬌賴弘國一度以為是真愛無疑,于是他們毫不猶豫完成了登記手續(xù)。
今年3月,阿嬌在馬來西亞拍戲,賴弘國還特意前去探班。
不料,賴弘國前腳剛回臺灣,阿嬌后腳再次提出離婚。
這方賴弘國說罷,耐不住性子的知情人便匆匆登場了。
知情人向媒體爆料,阿嬌提出離婚有兩大原因:
一是,阿嬌嫌棄賴弘國的經濟條件,
二是,X生活不協(xié)調。
只見知情人言之鑿鑿,為賴弘國打抱不平:說結婚的是她,說離婚的也是她,小賴從始至終都被她牽著鼻子走。她嫌棄小賴沒錢也就算了,既為夫妻哪還有不讓同房的道理呢!可憐小賴都當了一年和尚了。
從知情人的爆料,不難聽出阿嬌在這段婚姻中占據(jù)了主導權。
細品之下,似乎過錯全在阿嬌,而賴弘國則成了婚姻的犧牲者?!
且不論知情人爆料的真與假,至少我們不能被賴弘國一句“她不愛我”,就全盤否決阿嬌對這段婚姻的付出。
阿嬌不愛運動,但她會為了賴弘國強迫自己養(yǎng)成運動習慣,
賴弘國的美容診所開業(yè),阿嬌會放下工作,為他站臺造勢,
賴弘國生氣了,阿嬌會哄他,
賴弘國不喜歡她買名牌包包,阿嬌也會看他臉色行事,
即使賴弘國要她退出演藝圈,阿嬌不敢一口回絕,只能暗自苦惱。
反觀賴弘國,他口口聲聲說很愛阿嬌,身邊朋友也為他打抱不平。
然而,回顧這段婚姻,難道他就是毫無過錯的圣人,十全十美的丈夫嗎?
多次傳出桃色新聞,每次都要阿嬌出面澄清,
阿嬌特意增胖20多斤,打算備孕,
賴弘國卻一拖再拖,到頭來阿嬌還得安慰自己,他工作繁忙沒時間,
氣人的是,他嘴上說沒時間,轉頭卻和女網(wǎng)紅歡樂聚餐,
最后還被人拍照放到網(wǎng)上,鬧得人盡皆知。
到了這一刻,是與非,真與假,旁人難以分說。
畢竟,婚姻從來都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誠如阿嬌所說,兩個人相處是一門大學問。
有時候,愛與不愛只是一瞬間的事情,但是長久相處,矛盾摩擦日漸顯現(xiàn),夢幻的愛情也只會化作一地雞毛。
-本期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