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與樂譜》,格里斯作,1926年,布面油畫,65.1× 81厘米,紐約,丹尼爾·塞登堡夫婦藏。
格里斯(Juan Gris,1887--1927)的立體主義繪畫,以其清晰、簡煉、純正的風貌而引人注目。他是“紙拼貼”繪畫最有創(chuàng)造性的實踐者之一。他善于利用純繪畫要素加以綜合而創(chuàng)造實體的物象。他還擅長繪畫理淪,把立體主義的創(chuàng)見系統(tǒng)化,使其能被理解,從而對于立體主義的傳播起到很大作用。
格里斯出生于西班牙馬德里,原名何塞·維多利亞諾·岡薩雷斯,1904起采用“胡安·格里斯”的筆名。他起初曾進人馬德里工藝美術學校學習,曾受到“新藝術”及“青年風格”的影響。1906年,他由西班牙遷居巴黎,住在蒙馬特的——所名為“洗衣船”藝術家公寓里,當時畢加索也住在那兒。格里斯很快便接觸到正在發(fā)展中的立體派,并成為其中的重要成員。
在立體派的“綜合立體主義”時期,格里斯的創(chuàng)作和言論顯得較為突出。他主張把“面對自然來構圖”與畫面非客觀的空間結構相結合。他的作畫方式是,先經(jīng)營畫面的結構,再將題材與客觀物象依附在這一結構上。他將這種“從演繹到綜合”的方法,與塞尚的作畫方法所作的比較,在現(xiàn)代派繪畫史上頗有名氣,以致常常被專家們引用:
“塞尚把一個瓶子變成了一個圓柱體……我則制造一個瓶子,一個出自圓柱體的特殊瓶子。塞尚為達成建筑而工作,我則從它那里走出來,這就是為什么我使用抽象因素構圖,而當這些抽象色塊變成物體的形式時,我再作調整。”(轉引自尼古斯·斯坦戈斯編《現(xiàn)代藝術觀念》,四川美術出版社,1988年,第70頁)。
格里斯1926年所作油畫《吉他與樂譜》,充分顯示了他的這種“立體主義空間與文藝復興的空間(即寫實空間,筆者注)完滿的結合”。在這個畫面上,所有物象都被高度地簡化,吉他、樂譜、桌子、臺布及窗戶等,在畫中均顯示為幾何形的大色塊?!矫?,它們作為基本的色塊,按照某種數(shù)學關系在畫面上組成完整而嚴密的傘間結構,另一方面,則又顯現(xiàn)為一個由客觀物象所構成的現(xiàn)實空間。在色彩上,畫家采用不同明度與純度的紅色、赭色和棕色作為深色塊,將樂譜、吉它及窗戶襯托得明亮而奪目。在這個和諧統(tǒng)一而富于節(jié)奏的色彩構成中,格里斯通過幾何化的圖形,創(chuàng)造了一個既具有三維空間幻覺,又充滿平面感的絕妙畫面。通過這幅畫,可以看出格里斯的晚年創(chuàng)作對于往昔的龐貝壁畫、楓丹白露畫派以及古典畫風的崇尚與追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