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當事人因為家庭的干涉,無法取得戶口簿,也有些人保管不當戶口簿遺失,但是沒有戶口簿婚姻登記處是不會給你辦證的,那是不是只有戶口簿才能登記結婚呢?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嗎?接下來為大家整理相關的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
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法規(guī)定,結婚登記內(nèi)陸居民,應當出具相關證明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本和個人居民身份證的規(guī)定,沒有戶口簿僅憑身份證是無法進行婚姻登記的。但是可以到你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口證明,然后帶雙方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到雙方戶口常住地的一方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領結婚證需要帶的證件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nèi),申請領取結婚證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二、雙方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街道辦事處等、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是怎樣的?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字;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即時開出準予登記,并發(fā)放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