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幾條回答。。。心理學不是那樣的,不是你說幾個雞湯故事就算是心理學了。。。
摧毀一個人,最經(jīng)典的心理學現(xiàn)象,是這樣的: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簡-艾瑞克·歐爾森與克拉克·歐洛夫森,搶劫瑞典斯德哥爾摩內位于諾瑪姆斯托格廣場最大的一家信貸銀行,并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與警察僵持了130個小時后,歹徒最終投降。然而這起事件發(fā)生后幾個月,4名曾經(jīng)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表明并不痛恨歹徒,表達他們對歹徒不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多加照顧的感激,并且對警察采取敵對的態(tài)度。
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5日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xiàn)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錯綜轉變下,4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因為在斯德哥爾摩人質挾持事件中被發(fā)現(xiàn)而得名。
研究者發(fā)現(xiàn)到這種綜合征的例子見諸于各種不同的經(jīng)驗中,從集中營的囚犯、戰(zhàn)俘與亂倫的受害者,都可能發(fā)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還有大量這樣的案例,感興趣可以上網(wǎng)自己搜一下。比較神奇的,是綁架婦女并長期囚禁對方當性奴的罪犯,在被警察關進牢里后,被綁架的姑娘經(jīng)常來看他,一直等到他出獄后,和他結婚生了孩子……
這樣的事在中國也發(fā)生過,當年的「洛陽性奴案」。變態(tài)罪犯專門找路邊站街的妓女、或者單身外出務工的社會邊緣女子下手,把她們綁架之后關在自己家地下挖出來的地牢里,每天只給吃喝,不定期去強暴她們,并且誰表現(xiàn)好誰就能多享受到一點點空間和食物。很快,這些受害者就變成了他的幫兇,甚至出去幫他綁架其他女孩子回來,或者在地牢里「爭風吃醋」殺死其他被綁架者。直到罪犯被起訴,這些受害者中還有人主動替罪犯求情,說他并不是壞人,平時對我們挺好的?!髞磉@些新聞很多都被撤掉了,因為普通人無法理解,又害怕教會罪犯。這就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簡單來說,不管是多強大的人,只要處在滿足以下 4 條特征的環(huán)境中,一般幾個月之內就會變成一個精神上的奴隸:
恐懼,相信自己的生命安全完全掌握在對方手中
隔絕,與外界的信息全部被切斷,只能和控制自己的人溝通
絕望,人質完全相信,想逃跑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
感激,控制者對人質施以小恩小惠,人質因此感恩戴德
人性是復雜的,但在極端場景之下,就會變得簡單。這就像如果你從 2 樓的窗臺上失足墜落,根據(jù)不同的姿態(tài)、地面情況、身體素質、甚至是風向,你會受不同程度的傷。但如果你從 200 樓墜落,除非這是一道腦筋急轉彎的題,否則你是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