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庠生古代學校稱庠,故學生稱庠生,為明清科舉制度中府、州、縣學生員的別稱。庠生也就是秀才之意.庠序即學校,明清時期叫州縣學為「邑庠」,所以秀才也叫「邑庠生」,或叫「茂才」,秀才向官署呈文時,自稱庠生,生員等。
因此,文庠就是文秀才,武庠相當于武秀才
2.增生:“增廣生員”的簡稱??婆e制度中生員名目之一。明初定制,生員名額有定數,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每人月給米六斗為廩食。后增加人數,廩者遂稱廩膳生員,增廣者稱增廣生員。清沿其制,而名額皆有一定,廩生有廩米有職責,增生無之,故增生地位次于廩生。
3.吏員是衙門中操辦具體事務的人員。正式的吏員都須在吏部注冊,國家給予俸祿,但有一定的任期限制。吏員任期滿后,可以參加吏部的考試,合格的話,給予出身,甚至任命為官。
一般來說,一個縣有吏員十余名,小縣可以少至數名,大縣可以多至三十余名。
吏員雖然沒有品級,但也有高低之分,區(qū)別在于俸祿的多少。吏員中的首領稱司吏,副首領稱典吏。
雖然朝廷有規(guī)定吏員的配給人數,但就實際情況來看,所有的衙門吏員均超額,甚至達十余倍。
吏員負責具體事務的機構有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與承發(fā)房、架閣庫。
4.監(jiān)臣:地方政府長官的副職.宋代稱通判.
通判這種官的權位有些特殊:論官位,通判在知州之下,仁宗以前規(guī)定,朝官充通判者,歷兩任即可升為知州,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改為三任方得充知州;論職權,則通判不但可與知州同理一州之政(州府公事須經知州與通判簽議連書方許發(fā)下,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與守臣通判簽書施行),而且,作為皇帝的耳目,所部官有功過及職事修廢,可直接通達皇帝。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通判就是知州的副職,當時人視之為“監(jiān)州”,則更符合其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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