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歐的封建大國,除拜占廷之外,主要有俄羅斯、波蘭、立陶宛和捷克。 俄羅斯是從莫斯科公國的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12世紀30年代,基輔羅斯徹 底解體,分裂成十幾個處于獨立或半獨立狀態(tài)的諸侯公國。14世紀初,莫斯 科公國巧妙地利用蒙古金帳汗的支持,突然崛起,兼并其他公國,最終形成 俄羅斯中央集權國家。中古時期波蘭和立陶宛以及捷克的勢力也很強。為了 對付東方的俄羅斯和西方的條頓騎士團,從14世紀后期起,波蘭和立陶宛一 直采取聯(lián)合的形式。波蘭立陶宛君合國在東歐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捷克與 神圣羅馬帝國聯(lián)系密切,關系復雜,時合時分,斗爭激烈,尤以胡司派戰(zhàn)爭 最為突出。
第一節(jié)莫斯科公國的興起
封建分裂和外族入侵自11世紀中葉雅羅斯拉夫大公死后,羅斯就處 于分裂狀態(tài)。雅羅斯拉夫之子,名義上三人共治,實際上將國家三分,各行 其是。雅羅斯拉夫之孫,更是水火不容,互相殘殺。在內憂外患日益嚴重的 情況下,其孫弗拉基米爾-摩諾馬赫為了團結對敵,竭力要恢復國家的統(tǒng)一, 重建中央政府的權威。但是按照封建經濟政治規(guī)律,分裂已不可免。羅斯再 統(tǒng)一的愿望在12世紀時只能是無法實現(xiàn)的夢想。摩諾馬赫死后,羅斯分裂已 成定局,任何人也無法挽回了。
從11世紀中葉至14世紀后期,羅斯分裂割據(jù)達300多年。兄弟鬩墻, 外族入侵,兵連禍結,民不聊生。分裂的羅斯從11世紀起就遭受從東方來的 游牧民族波洛伏齊人的威脅。波洛伏齊人是突厥人的一支,約在11世紀中葉 渡過伏爾加河,進入南俄草原地帶。其社會發(fā)展處于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 渡階段,視侵襲與劫掠為勇敢和榮耀的事情。波洛伏齊人從11世紀60年代 起威脅羅斯國土。據(jù)編年史記載,波洛伏齊人一來就用箭射殺當?shù)剞r民,奪 走馬匹,“繼而進入村中劫走他的妻室兒女和全部財產”。1068年,波洛 伏齊人從南方大舉進攻。雅羅斯拉夫的長子大公伊茲雅斯拉夫一世(1054— 1073年)和兩個共治國家的弟弟親自率軍應戰(zhàn),但在阿爾塔河上遭到慘敗。 大公及其三弟弗塞沃洛德逃回基輔,激起居民不滿,引發(fā)了基輔城市起義。 1069年,起義被鎮(zhèn)壓,大批群眾被殺。此后波洛伏齊人的威脅有增無減。領 地在車爾尼戈夫的斯維亞托斯拉夫之子,為了對付本族同胞兄弟和羅斯人 民,不惜勾結波洛伏齊人,自殘手足。而佩雷雅斯拉夫里公爵弗拉基米爾■摩 諾馬赫則因反對波洛伏齊人侵略而蠃得國人的稱譽。1113年應邀登上基輸大 公的寶座。
13世紀前期蒙古人的入侵和建國對羅斯的危害最大。13世紀初蒙古國家 建立后,1219年成吉思汗開始親率大軍西征。首先征服了中亞的花剌子模 國。1223年經高加索進入黑海北岸草原,擊敗波洛伏齊人的抵抗,逼近羅斯 南部邊境。以基輔王公穆斯提斯拉夫-羅曼諾維奇為首的羅斯南部諸王公, 聯(lián)合起來迎擊蒙古軍隊的進攻。5月31日雙方會戰(zhàn)于亞速海北岸的卡爾卡河 畔。羅斯人聯(lián)軍內部矛盾重重,不能采取聯(lián)合行動,被蒙古人各個擊破,遭 到慘敗。蒙古軍西進至第聶伯河之后又折返東方,敗于保加爾人,遂回師蒙 古。蒙古人第一次西征(成吉思汗西征)至此結束。
1227年,成吉思汗去世。此后,其子孫爭奪權位斗爭激烈,使蒙古人第 二次西征拖延了 8年。1235年庫里爾臺大會決定再次西征。拔都統(tǒng)率下的蒙 古軍隊(實際上由速不臺指揮),在1236年越過烏拉爾山,進入保加爾人控 制地區(qū)。拔都奮力攻占保加爾汗國,報了 1223年的一箭之仇。1237年,蒙 古軍進入東北羅斯,首當其沖的是里亞贊公國。羅斯王公矛盾重重,不能聯(lián) 合對敵,里亞贊孤軍奮戰(zhàn),寡不敵眾,國土淪喪。蒙軍乘勢在1237—1238 年冬的閃電戰(zhàn)中攻占了東北羅斯的許多大城市,如弗拉基米爾、蘇茲達爾、 雅羅斯拉夫、特維爾和莫斯科等。征服了東北羅斯之后,拔都把進攻的矛頭 指向諾夫哥羅德。1239年初,拔都在進軍途中突然改變了主意,決定轉向南 方,到伏爾加河草原過冬。
1240年秋,蒙軍開始進攻基輔。守將沃倫公德米特里,率領全城軍民拼 死抵抗。終因寡不敵眾,于是年12月6日城陷,全城軍民慘遭涂炭。1241 年,蒙軍經西南羅斯加利奇一沃倫公國,繼續(xù)進攻波蘭、捷克、匈牙利等國。 1242年,蒙古軍在捷克阿羅木茨戰(zhàn)敗,不得不回師伏爾加河。
1243年,拔都以伏爾加河為中心建立欽察汗國,歐洲人稱“金帳汗國”, 首都設在薩萊。欽察汗國屬于蒙古四大汗國之一,受以喀剌和林為首都的蒙 古大汗國的節(jié)制。
在拔都率軍征服羅斯的同時,瑞典封建主和德意志騎士團從西北方侵入 羅斯。1202年,在波羅的海東岸建立圣劍騎士團,1230—1231年,條頓騎士 團占領普魯士,1237年,兩個騎士團合并,統(tǒng)稱立沃尼亞騎士團。1240年, 瑞典人侵入羅斯,在涅瓦河登陸。諾夫哥羅德公亞歷山大-雅羅斯拉維奇率 軍應戰(zhàn)。雙方在涅瓦河畔發(fā)生激戰(zhàn),羅斯人終于取得了反侵略的輝煌勝利。 亞歷山大因此獲得了 “涅瓦河英雄”(涅夫斯基)的尊號。
日耳曼騎士團亦于1240年侵入羅斯北方,占領普斯科夫。亞歷山大率軍 出擊,1242年春收復普斯科夫,并追擊騎士團。4月5日雙方在楚德湖冰上 展開激戰(zhàn),日耳曼騎士團敗績。楚德湖的勝利使日耳曼騎士團不敢再公然侵 略羅斯領土。
莫斯科開始崛起
金帳汗國對羅斯的統(tǒng)治主要是利用羅斯王公以控制和 壓榨羅斯人民。金帳汗命令羅斯王公們必須到薩萊朝覲,接受大汗的冊封。 所謂“冊封”,實際上是對效忠的政治審查,也是在羅斯王公之間挑撥離間、 制造不和的手段。有的受寵,有的被殺,有的領地擴大,有的疆土縮小,遭 遇大不相同。
13世紀后期,金帳汗對羅斯的統(tǒng)治在逐步加強。1257年開始清查戶口和 土地,作為征稅派役的依據(jù)。正式任命十戶長、百戶長、千戶長、萬戶長, 形成統(tǒng)治羅斯居民的嚴密組織。這就是所謂“八思哈”制度?!鞍怂脊?, 突厥語,意為鎮(zhèn)守官。八思哈制度是一種軍事政治組織。所有的“長”都由 蒙古軍官充任,最后由八思哈統(tǒng)一指揮。其職責是監(jiān)視賦稅完納和對蒙古人 忠誠。金帳汗的一系列統(tǒng)治措施遭到各地人民的反抗;諾夫哥羅德的反抗最 為激烈,受到亞歷山大大公的鎮(zhèn)壓。13世紀末,金帳汗把征稅任務委托羅斯 王公代管,14世紀初廢除八思哈制度。
莫斯科公國是在蒙古統(tǒng)治時期借助蒙古貴族的支持而發(fā)展起來的。莫斯 科原為羅斯托夫-蘇茲達爾公的領地。1147年,長手尤里在這里與車爾尼戈 夫公會見。編年史上記載了此事,首次提到莫斯科,這一年被視為莫斯科建 城的年代。此后近一個半世紀莫斯科依然默默無聞。14世紀初,莫斯科嶄露 頭角。1304年,弗拉基米爾大公安德列去世,特維爾和莫斯科爭奪大公權位, 竭力討好蒙古大汗。兩者互相傾軋,各有勝負。1327年,特維爾人民掀起反 抗蒙古統(tǒng)治的起義。莫斯科公伊凡一世(1325—1340年)自告奮勇率軍鎮(zhèn)壓。 伊凡用蒙古人的軍隊和刀劍屠殺了特維爾同胞,特維爾大公亞歷山大■米海 洛維奇逃到普斯科夫。伊凡■卡利達(“卡利達”,意為錢袋,系綽號)后 來又派兵鎮(zhèn)壓了諾夫哥羅德的貧民起義。他用羅斯人的骸骨為自己鋪平通往 弗拉基米爾大公寶座的道路。1328年,金帳汗冊封伊凡為“弗拉基米爾及全 羅斯大公”,替蒙古人征收賦稅。
從伊凡-卡利達任大公時期開始,莫斯科公國的領地不斷擴張。與大公 頭銜俱來的領地有弗拉基米爾、佩雷雅斯拉夫里、科斯特羅馬、尼什哥羅德、 戈羅杰茨等地。后來伊凡又以兼并和購買等方式取得烏格刊奇、加里奇和別 洛奧澤羅(白湖)等地區(qū)。伊凡之子統(tǒng)治時期,又吞并了尤里耶夫等小公國,
發(fā)展到奧卡河和伏爾加河之間的部分地區(qū)。
莫斯科在14世紀初成為總主教的駐節(jié)地,是全國的宗教首都。在爭奪大 公權位的斗爭中,總主教一直支持莫斯科。伊凡■卡利達之孫底米特里9歲 即位,由總主教阿列克塞攝政。大公成年親政后,總主教又精心輔佐,使莫 斯科發(fā)展順利。底米特里推行一系列較明智的政策,與輔臣不無關系。他撤 銷了各城市經常擅權作亂的統(tǒng)兵官千人長,由大公任命的總督兼管兵權。大 公與城市結盟,實行一些優(yōu)待工商業(yè)政策。減免手工業(yè)者的賦稅,為商人提 供安全的貿易條件,優(yōu)待外來商人,鑄造貨幣“真尼加”。底米特里的內外 政策得到城市的支持;城市為大公提供財源和兵源。莫斯科日益成為全羅斯 重大政治勢力。
莫斯科的發(fā)展和加強使金帳汗極為擔心。他們極力要扶持一個政治勢力 與莫斯科對抗。1341年,烏茲別克汗將尼什哥羅德和戈羅杰茨從弗拉基米爾 大公國分出來,與蘇茲達爾合并,建立一個蘇茲達爾一尼什哥羅德公國。1359 年,伊凡二世死后,金帳汗希迪里突然將大公頭銜冊封給蘇茲達爾一尼什哥 羅德公德米特里■康斯坦丁諾維奇。但是1362年在莫斯科總主教阿列克塞的 策劃下,動用教會資財,重金賄買新上臺的繆里德汗,終于奪回了冊封詔書。
開始擺脫蒙古統(tǒng)治的斗爭
莫斯科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實力在不斷增 長,而金帳汗國的力量卻在日趨衰落。封建關系的發(fā)展使金帳汗國愈益分裂。 金帳汗宮廷內爭權奪利的斗爭愈演愈烈。14世紀中葉,比爾吉貝汗(1357— 1359年)即位后,為了鏟除覬覦王位的競爭者,把自己的12個兄弟全部殺 死,出生僅8個月的幼弟也未能幸免。比爾吉貝汗死后無嗣,王公貴族爭奪 汗位,互相殘殺,汗國進入“大混亂”時期。1360—1380年間,汗位易手25 次,僅1361年汗位更替6次。中央政權削弱,地方割據(jù)自雄。金帳汗國內外 交困,四面受敵。
底米特里取得大公封號后,決心制服威脅其王位的一切政敵。他率大軍 三次東征,主要目的是制服蘇茲達爾一尼什哥羅德公國和里亞贊公國。他采 取亦拉亦打的手段對付不同的政敵。對蘇茲達爾一尼什哥羅德采取和親政 策。1367年,底米特里娶該國公主為后,化敵為友。對里亞贊則采取武力征 服的方針,終于打敗里亞贊,迫使它稱臣納貢。莫斯科的主要威脅來自特維 爾與立陶宛的聯(lián)盟,特-立聯(lián)軍已數(shù)次逼近莫斯科城下。1372、1375年,底 米特里先后打敗立陶宛和特維爾,分別訂立條約;特維爾承擔了與莫斯科共 同對付蒙古人的義務。
東北羅斯以莫斯科為中心的政治聯(lián)合,有利于擺脫蒙古統(tǒng)治爭取民族獨 立的斗爭。金帳汗國馬麥汗暫時平息了內訌,掌握了政權。1378年調集大軍, 以別吉乞為統(tǒng)帥,進攻莫斯科公國,在奧卡河支流沃查河畔遭到慘敗。這是 羅斯人第一次在反抗蒙古人的戰(zhàn)爭中取得的勝利。
馬麥汗不甘失敗,積極備戰(zhàn),要與莫斯科再決雌雄。他集結5、6萬軍隊, 并與立陶宛結盟,決定于1380年9月1日(西蒙節(jié))會師奧卡河,聯(lián)合進攻 莫斯科。是年夏馬麥汗率軍溯頓河而上,至美敏恰河駐扎,等待立陶宛盟軍 的到來。沃查戰(zhàn)役后,底米特里也在秣馬礪兵等待馬麥汗的反撲。莫斯科集 結了 6、7萬軍隊,準備擊破馬麥汗立陶宛聯(lián)盟。8月20日莫斯科軍隊集結 在科洛姆納附近。30日渡奧卡河,向頓河進發(fā),9月6日到達頓河上游。底 米特里選定頓河以西庫里科沃平原作為戰(zhàn)場。這里河流縱橫,叢林密布,不 利于騎兵行動,易于發(fā)揮步兵優(yōu)勢9月8日羅斯人利用濃霧掩護,渡過頓河
進入戰(zhàn)場。馬麥汗被迫在盟軍到來之前與莫斯科軍隊交戰(zhàn)。兩軍廝殺一整天, 馬麥汗慘敗,只身逃走。莫斯科軍隊也損失慘重。這是羅斯人擺脫蒙古統(tǒng)治 一次有決定意義的重大勝利。領導和指揮這次戰(zhàn)役的莫斯科大公底米特里, 獲得了“頓河英雄頓斯科伊”)的光榮稱號。
馬麥汗的失敗引起了金帳汗國又一次內訌。1382年,脫脫迷失汗再次進 攻羅斯,重新恢復蒙古對羅斯的統(tǒng)治。1384年,金帳汗又向羅斯征收貢稅。 羅斯人的貢稅枷鎖又持續(xù)了十幾年,1395年廢除。
第二節(jié)莫斯科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
以莫斯科為中心統(tǒng)一羅斯14、15世紀隨著商品經濟的發(fā)展,各地區(qū)之 間的聯(lián)系不斷加強,再加上反對外族侵略斗爭的需要,羅斯各公國逐漸以莫 斯科為中心形成中央集權的統(tǒng)一國家。
底米特里之子瓦西里一世時(1389—1425年),用重金收買蒙古貴族和 蒙古大汗,使他們同意把尼什哥羅德大公國并入莫斯科,又派兵征服了保加 爾汗國及其附近地區(qū)。1397—1398年,瓦西里進軍諾夫哥羅德,奪取了它的 一部分鄉(xiāng)區(qū)。莫斯科的勢力已發(fā)展到伏爾加河和北德維納河流域。瓦西里二 世時期(1425—1462年),因與其叔爭奪大公位,爆發(fā)了 20年的宮廷內訌。 從14世紀中葉起,大公位的繼承不再按照長幼齒序,而是父子相承。尤里援 舊例要求兄終弟及,瓦西里則堅持父死子繼。叔侄相爭,莫斯科數(shù)易其主, 瓦西里二世被敵手剜掉雙眼,獲得“失明大公”的稱號。王朝紛爭使國家中 央集權化過程一度中斷,但1446年瓦西里二世的權力鞏固后,立即開始進攻 諾夫哥羅德,雙方締結雅熱爾比齊條約,擴大了大公在諾夫哥羅德的審判權, 奪回被占領土,促進了莫斯科中央集權化的過程。
莫斯科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是在15世紀后期和16世紀前期完成的,即 伊凡三世(1462—1505年)和瓦西里三世(1505—1533年)統(tǒng)治時期。伊凡 三世仍執(zhí)行伊凡一世■卡利達的政策,不惜采取一切手段以加強莫斯科。此 時莫斯科統(tǒng)一的主要敵手是諾夫哥羅德和特維爾。1456年雅熱爾比齊條約雖 確定諾夫哥羅德屬于莫斯科大公,但它仍保持很大獨立性。諾夫哥羅德掌權 的大貴族不愿受制于莫斯科,力圖聯(lián)合立陶宛抵制莫斯科。以鮑列茨基為首 的反莫斯科派控制了議會之后,甘愿作卡西米爾四世的附庸,以求得波蘭立 陶宛的保護,從而驅逐莫斯科勢力。伊凡三世一向將諾夫哥羅德視作“世襲 領地”,決不容他人染指。1471年春,伊凡三世決定進攻諾夫哥羅德。他親 率大軍向諾夫哥羅德進發(fā),7月14日兩軍會戰(zhàn)于舍隆河畔。伊凡三世的軍隊 主要是由服役貴族組成的新軍;諾夫哥羅德的軍隊依然是由波雅爾貴族組成 的舊軍。在這次舍隆河戰(zhàn)役中,伊凡三世取得了徹底勝利。雙方締結了克羅 斯坦條約,不僅重申了雅熱爾比齊條約的全部條款,而且迫使諾夫哥羅德失 去外交獨立;伊凡三世成為諾夫哥羅德的最高立法者和審判者。此后諾夫哥 羅德的所謂“獨立”只是徒有虛名而已。1477年9月,伊凡三世利用諾夫哥 羅德內部兩派斗爭,再次出兵,迫使它徹底投降。1478年莫斯科最終吞并這 個城市共和國,解散它的議會,廢除市長,由大公直接統(tǒng)治。諾夫哥羅德問 題解決后,特維爾公國成為莫斯科的主要敵手。1485年8月,伊凡三世以特 維爾王公勾結波蘭為借口,親率大軍包圍特維爾,王公逃到立陶宛,貴族出 面投降,特維爾并入莫斯科。其他小國毫無反抗地進入莫斯科版圖。
徹底擺脫蒙古的統(tǒng)治金帳汗在15世紀已經分裂,頓河和伏爾加河之 間地區(qū)是汗國本部,為吉什特欽察汗(即大帳汗)所占據(jù)。在黑海北岸形成 一個獨立的克里米亞汗國(1427年)。伊凡三世聯(lián)合克里米亞汗對付大帳汗, 企圖偷偷地擺脫蒙古的統(tǒng)治。1472年,金帳汗阿合馬進攻莫斯科,伊凡三世 陳兵奧卡河一帶與之對抗。阿合馬見勢不妙,偷偷撤走。
莫斯科與大帳汗的決定性斗爭發(fā)生在1480年。是年夏,阿合馬汗再次遠 征莫斯科,計劃與波蘭立陶宛國王卡西米爾四世采取聯(lián)合行動。伊凡三世又 陳兵奧卡河,阿合馬急于與盟軍會師,不斷向西方移動。莫斯科則調兵烏格 拉河,企圖阻止敵人會師。伊凡三世對這場戰(zhàn)爭能否取勝缺乏信心,曾一度 逃離戰(zhàn)場。后因克里米亞汗進攻波蘭南部,使波蘭立陶宛軍隊不敢與阿合馬 會合。阿合馬汗在烏格拉河等待援軍,自夏徂冬,始終未到。又聽說克里米 亞汗正在派兵進攻大帳汗的后方,阿合馬不得不慌忙撤兵,班師回防。伊凡 三世終于不戰(zhàn)而勝。蒙古貴族統(tǒng)治羅斯200多年的歷史至此結束。莫斯科成 為獨立統(tǒng)一的中央集權國家。
伊凡三世死后,未竟之業(yè)由其子瓦西里三世(1505—1533年)完成。普 斯科夫于1510年、里亞贊于1521年先后并入莫斯科,最終完成統(tǒng)一大業(yè)。
伊凡三世的對外政策莫斯科擺脫了金帳汗的統(tǒng)治之后,反過來它又征 服那些分裂的韃靼汗國。伊凡三世竭力挑撥喀山汗和克里米亞汗的矛盾,使 喀山陷于孤立,然后于1487年把它征服。伊凡利用與克里米亞汗的同盟,作 為反對波蘭立陶宛的得力工具。
伊凡三世外交活動的主要目標是反對波蘭立陶宛,目的是奪取它們占領 的西南羅斯土地。為此他與波蘭立陶宛進行過兩次戰(zhàn)爭。第一次戰(zhàn)爭是在 1487—1494年,最初是在邊境地區(qū)進行。伊凡誘使一些邊境城市和地區(qū)(如 車爾尼戈夫一塞維爾斯克)脫離立陶宛,加入莫斯科。還有大批農民從立陶 宛遷入莫斯科境內。1492年,卡西米爾四世死后,伊凡三世加強了戰(zhàn)爭行動, 迫使立陶宛新大公亞歷山大(1492—1506年)投降。1494年,雙方締結條約, 莫斯科取得了維亞茲馬公國和奧卡河上游地區(qū)。第二次戰(zhàn)爭發(fā)生在1500— 1503年。上次戰(zhàn)爭結束后,伊凡把公主埃列娜嫁給立陶宛大公亞歷山大,在 宮廷安插了代理人,并以立陶宛東正教居民保護人的身份,挑撥離間,制造 不和。在第二次戰(zhàn)爭中徹底打敗了立陶宛。根據(jù)1503年條約,莫斯科又奪取 了德斯納河流域廣闊土地。立陶宛的領土大為縮小。
伊凡三世要奪取波羅的海沿岸的土地,是第一個企圖在北方尋找出???的人。目標是打敗立沃尼亞騎士團。1500年,立沃尼亞騎士團進攻普斯科夫 領地,莫斯科軍隊在尤利耶夫城(德爾普特)附近戰(zhàn)敗騎士團。1503年訂立 和約,迫使尤利耶夫領地和德爾普特主教區(qū)繼續(xù)向莫斯科納貢。
伊凡三世時期,莫斯科與西歐、北歐、東南歐以及東方諸國建立了外交 關系,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都有往來。
15、16世紀之交的社會變革隨著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莫斯科大公 國的階級關系出現(xiàn)了一些新的變化。新興的君主所依靠的不是過去的封邑王 公,而是為君主服役的貴族。這種服役貴族有的來自莫斯科舊權貴(服役王 公和波雅爾領主),有的來自中小貴族,他們忠心耿耿地為莫斯科大公服務, 并從大公處領受土地封賜。他們的利益與大公聯(lián)在一起。其次,支持大公政 權的還有一部分市民,尤其是從事國內外貿易的商人。大公政權的官僚多系 商人出身,掌握行政大權,成為新興國家的主要支柱。
隨著統(tǒng)一國家的形成,莫斯科政權成為全國性行政管理機構。過去的領 主杜馬(貴族會議)變成近臣會議,屬于王公大臣的參政會議,變成大公屬 下的最高常設機構,是只有王公、大臣、總主教才有權參加的最高決策機關。 一切重大決策都由大公與近臣會議商量決定,必要時吸收一些貴族和主教參 加,開聯(lián)席會議,最后發(fā)展成縉紳會議。
國家行政機關,在15世紀末出現(xiàn)了 “政廳”(npMxa3),分管各 部門政務。每個政廳都由大貴族任主管。地方管理像過去一樣實行供養(yǎng)制。 各級地方官都由當?shù)鼐用窆B(yǎng),總督和鄉(xiāng)長,既是地方行政官、司法官,又
是收稅官和軍事長官。伊凡三世時,開始形成官階制度,王公貴族必須按官 階高低排列順序,委任職務。
這個時期莫斯科國家的經濟有了很大發(fā)展。封建土地所有制發(fā)生了重大 變化。舊的世襲領地制日趨衰落,以服役為條件而分封的采邑制逐漸發(fā)展起 來。從原則上說,采邑領受者對于土地只有占有權,不能世襲、轉讓或買賣。 官職易人,采邑收回轉手。世襲領地制改為采邑制,土地由舊貴族(波雅爾) 所有轉為大公所有和新貴族(宮廷仆役)占有,土地的所有權和占有權都發(fā) 生變化。到17世紀以后,采邑也變?yōu)榭梢允酪u的了。大公分封給服役貴族的 土地,一般是沒收舊王公貴族的土地,伊凡三世在征服諾夫哥羅德之后,沒 收了 68個大貴族的土地,分封給服役貴族。這樣就培植了一批與大公政權休 戚相關的新貴族。
隨著國內外商品貨幣經濟的發(fā)展,從15世紀末葉起,寺院世襲領地經濟 開始采用農奴制勞動,以提高農產品的商品率。服役貴族采邑制的發(fā)展,也 促進了農奴制的加強。新貴族迫使農民“賣身為奴”。強制的勞役制經濟雖 然增加了農產品商品的數(shù)量,但是挫傷了農民提高生產率的積極性,因而使 俄國的封建經濟發(fā)展緩慢。
第三節(jié)波蘭和捷克
古波蘭的建國和封建關系的確立波蘭人屬于古斯拉夫人的西支,在斯
拉夫人中發(fā)展比較先進。自古以來就住在東歐平原的西部,處于波羅的海與 喀爾巴阡山之間,西起奧得河、尼斯河,東至布格河和維普什河。境內森林 茂密,土質肥沃。在6至10世紀期間,波蘭人的原始公社制逐漸解體,開始 形成國家。
9世紀中葉以前,古波蘭人各部落開始出現(xiàn)地區(qū)性的聯(lián)合。9世紀后半期 以一個城市為中心把整個波蘭地區(qū)聯(lián)合起來,形成了“部落聯(lián)盟”或“部落 公國”。在波蘭地區(qū)出現(xiàn)兩個較大的公國:在小波蘭是維斯拉公國;在大波 蘭是波蘭公國。維斯拉公國在9世紀70年代為大摩拉維亞所滅;波蘭公國成 為后來古波蘭國的核心。10世紀后半期,大波蘭統(tǒng)一其他各部,形成古波蘭 國。古波蘭國的第一代王公為普雅斯特王朝梅什科一世(960—992年)。據(jù) 編年史記載,梅什科曾與西波莫瑞(又譯“西波美拉尼亞”)的沃林人發(fā)生 過沖突。966年,從捷克接受了西方基督教,對波蘭封建制度的形成產生重 要影響。10世紀末勇者波列斯拉夫時期(992—1025年)基本上完成了國家 的初步統(tǒng)一。
11世紀前半期,波蘭的封建關系得到迅速發(fā)展。王公貴族侵占公社和自 由農民的土地,成為封建的大土地所有者。在國家機關里和軍隊里服役的人 員也得到土地的封賜。這是一種采邑性質的土地分封。教會也得到土地封賜, 從而成為大封建主。封建王公、軍事貴族、世俗貴族、僧侶貴族等,構成封 建主階級的整體。
封建主階級的土地主要靠依附農民耕種。依附農民的大部分來自貧困化 的自由農民,也有一部分是被固著在土地上的戰(zhàn)俘。國家土地上的自由農民 必須向國家繳納貢賦。11世紀時波蘭農民所受剝削相當沉重。租稅負擔占收 獲量的比例很大,還要履行各種徭役:長途運輸、修筑工事、建筑橋梁、維 修道路等。依附農民對日益加重的封建剝削和壓迫愈益不滿,于1037—1038 年爆發(fā)了大規(guī)模的農民起義。1037年,國王波列斯拉夫(“被遺忘的”)之 死成為農民起義的信號。據(jù)《阿諾尼姆■嘎魯編年史》記載,農民群眾“掀 起暴動”,反對主教和神甫。有些人被刀劍殺死,受到高貴的懲罰;另一些 人被石頭砸死,受到可恥的懲罰。編年史上說,這次起義的主力是農民,也 有奴隸和被釋放奴隸參加。主要打擊對象是主教、神甫和領主。起義具有明 顯的反封建反教會性質。波蘭封建主聯(lián)合起來對付農民,又邀請德國皇帝派 兵援助,終于鎮(zhèn)壓了這次起義。即位不久的王公卡西米爾一世(1038—1058 年)逃到德國。德皇派兵送他回國,恢復普雅斯特王朝。
封建割據(jù)和波蘭統(tǒng)一國家的形成卡西米爾一世竭力要統(tǒng)一分崩離析 的國土。他的努力確實收到一些成效,到11世紀中葉波蘭舊有的領土基本得 到恢復。但是封建關系的確立和地方勢力的加強,使波蘭在12世紀以后進入 封建割據(jù)時期。1138年,歪嘴波列斯拉夫死時決定把國土分給四個兒子。長 子弗拉迪斯拉夫二世分得西里西亞;次子梅什科分得大波蘭大部和庫雅維亞 一部;三子卷發(fā)者波列斯拉夫分得馬索維亞;四子正義人卡西米爾分得桑多 米爾和盧布林地區(qū)。遺囑規(guī)定,長子繼承大公稱號,另得大公封邑:包括克 拉科夫、塞拉奇和倫奇查地區(qū),庫雅維亞另一部分(魯雪瓦茨在內)以及大 波蘭的一部分(包括卡里斯和格涅茲諾)。首都設在克拉科夫。各諸侯國原 則上受大公統(tǒng)轄,實際上是獨霸一方的割據(jù)勢力。1146年,兄弟鬩墻,爆發(fā) 內訌。大公被逐,逃到國外。其職位由三個弟弟輪流擔任。從此進入了名副 其實的封建割據(jù)時期。12世紀中葉以后,大封建主都取得了特恩權、免稅權, 在領地內擁有行政和司法特權,教俗大封建主都有很大的獨立性。
國家的分裂,中央政權的軟弱,使外族乘虛而入。從12世紀中葉到14 世紀中葉,德國人大批移入波蘭。其中既包括封建貴族、騎士,又包括手工 業(yè)者和農民。移入的方式,既有武力進攻,強制侵入的,又有和平招募,分 散遷徙的。德國封建主的“東進政策”,目的是征服斯拉夫人土地,實行日 耳曼化。德國手工業(yè)者和農民進入波蘭,是適應波蘭經濟發(fā)展的需要而自然 發(fā)生的。他們在波蘭開發(fā)土地,建立村鎮(zhèn),有利于波蘭經濟的發(fā)展。但是馬 索維亞王公為了對付普魯士人,于1226年把條頓騎士團引進波蘭,并把包括 托倫在內的地區(qū)分封給他們。這種引狼入室的政策釀成嚴重的后患。
由于封建經濟的發(fā)展和外族入侵的威脅,在14世紀初開始出現(xiàn)國家統(tǒng)一 的趨勢。布列斯特庫雅維亞王公弗拉迪斯拉夫■羅凱提克以維斯拉河以北維 斯利查城為根據(jù)地,在14世紀初年開始進行統(tǒng)一國家的活動。他首先占領波 蘭的心臟克拉科夫地區(qū),得到當?shù)厥忻?、農民和小貴族的支持。1311—1312 年,羅凱提克鎮(zhèn)壓了以克拉科夫市長阿爾伯特為領導的德國貴族的叛亂。1314 年又平息了以波茲南為首的大波蘭城市貴族的反抗,進而控制了整個大波蘭 地區(qū)。羅凱提克統(tǒng)一大小波蘭之后,于1320年加冕稱王。波蘭統(tǒng)一國家開始 形成。羅凱提克之子卡西米爾三世時(1333—1370年)改善了與捷克和騎士 團的關系,收復了騎士團占領的庫雅維亞等地。與此同時,卡西米爾三世竭 力向東南擴張,與立陶宛爭奪西南羅斯加利支沃倫地區(qū)。1340年,卡西米爾 三世出兵西南羅斯,于1349年占領其一部分,波蘭國土明顯地擴大了。
統(tǒng)一后波蘭經濟的發(fā)展波蘭的統(tǒng)一促進了經濟的發(fā)展。從14世紀中 葉到15世紀中葉,波蘭的農業(yè)、手工業(yè)和商業(yè)有了顯著進步。首先是耕地面 積擴大了,大片森林被墾為農田。有些農民為逃避封建壓迫而逃到林區(qū),自 行墾荒;有些封建主也利用農民把林地墾為農田。封建主對農民的剝削加強 了。到14世紀,幾乎所有農民都處于不同程度的依附狀態(tài),自由農民已十分 罕見。農民的封建義務主要是向封建主繳納地租(欽什),向教會繳納什一 稅,既可用實物,亦可用貨幣。在大波蘭,地租主要是實物租,什一稅用貨 幣;在小波蘭,情況正好相反。貨幣地租所占比重,各地區(qū)情況不一。以小 波蘭為例,農民收入達到16、18或20格羅什時,地租的標準額為12格羅什, 有時可能還多一點。除地租之外,農民還要納貢、送禮、服勞役等。
波蘭城市在14、15世紀也發(fā)生很大變化。手工業(yè)生產的分工加強了。有 紡織工、呢絨工、雕刻工、玻璃工、鞋匠等。手工業(yè)的地區(qū)分工已經出現(xiàn)。 克拉科夫的呢絨業(yè)、西里西亞的紡織業(yè)馳名遐邇。行會內部已開始分化,匠 師總攬大權,選舉會長,確定管理人員,幫工和學徒處于無權地位。國內外 貿易也有很大發(fā)展。克拉科夫、波茲南、格但斯克等大城市,商業(yè)都很活躍。 城市有商業(yè)公會。波蘭是東歐與西歐、南歐與北歐商路的必經之地,過境貿 易相當發(fā)達。波蘭的克拉科夫、弗羅茨拉夫、斯杰辛和科羅布熱格等城,都 加入過漢薩同盟。克拉科夫、波茲南、弗羅茨拉夫、盧布林、塔爾諾夫和華 沙等城,都先后成為自治城市。
波蘭立陶宛君合國的成立立陶宛人屬歐羅巴人種白海波羅的海類 型,約在公元前2000年紀從南方第聶伯河流域遷到涅曼河流域定居下來。13 世紀時形成封建國家,第一任大公為明多夫格(1230—1264年)。14世紀中 葉,立陶宛已成為東歐強國。奧里格爾德大公統(tǒng)治時期(1345—1377年), 立陶宛已囊括了包括基輔在內的整個第聶伯河流域。14世紀末又兼并了斯摩 棱斯克及其附近地區(qū)。14世紀中葉,立陶宛和波蘭瓜分了基輔公國和西南羅 斯。14世紀后半期,波蘭立陶宛為了共同對付東方崛起的莫斯科大公國,共 同對付兩個德國騎士團的接近,逐步走上兩國聯(lián)合的道路。1370年,卡西米 爾三世死后,普雅斯特王統(tǒng)斷絕。波蘭王位由匈牙利國王路易(1370—1382 年)兼領。路易十分軟弱,為保全王位,經常討好貴族。1374年,路易授予 貴族種種特權,稱為“科息茨特權”。國王承認貴族有采邑世襲權、選舉國 王權、免稅權、任命地方官的權力等等。路易使波蘭貴族的權力空前膨脹。 路易死后,其女雅德維佳繼位。1385年,波蘭權貴與立陶宛國王亞蓋洛締結 克列沃協(xié)定,雅德維佳將嫁給亞蓋洛,由亞蓋洛任波蘭國王,改稱弗拉迪斯 拉夫二世(1386—1434年);亞蓋洛改奉天主教,在立陶宛境內推廣天主教。 克列沃協(xié)定使波蘭立陶宛成為君合國。立陶宛和白俄羅斯部分貴族擔心被波 蘭吞并,因而反對聯(lián)合。1398年,亞蓋洛的從兄弟維托夫特被立陶宛貴族擁 立為大公。聯(lián)合曾一度破裂,但不久又恢復。1401年,波蘭國王承認了維托 夫特政權的獨立性;維托夫特則承認波蘭的宗主權。1410年7月,波立聯(lián)軍 在格倫瓦爾德戰(zhàn)役(又稱坦能堡戰(zhàn)役)打敗條頓騎士團。波立兩國進入歷史 的光輝時期。16世紀后半期,兩國同時感到莫斯科侵略的嚴重威脅,于是決 定實現(xiàn)進一步的聯(lián)合。1569年,波蘭貴族在盧布林召開的國會上,正式宣布 波立合并。盧布林合并條約規(guī)定,波蘭立陶宛組成一個國家,成立一個國會, 共戴一個由國會選出的國王。對內各自保持自治,各有自己的行政機關、軍 隊和法庭。盧布林的合并使波蘭立陶宛王國成為東歐的封建強國。
波蘭議會君主制及其特點波蘭和其他東歐國家一樣,因受西歐商品貨 幣經濟發(fā)展的影響,變成供應西歐各國糧食和原料的市場。為了提高農產品 的商品率,竭力采用農奴勞動。15、16世紀,波蘭變成一個殘酷的農奴制國 家。教俗封建主為了向西歐市場出售農產品,不斷侵占農民土地,擴大莊園 規(guī)模。據(jù)估計,16世紀波蘭失去土地的農民約占農民總數(shù)75%以上。為了保 證莊園的勞動人手,封建主強制把農民固著在莊園里,實行勞役地租。依附 農民逐漸向農奴轉化。農奴的勞役負擔苛重,最初每周約合4天,到16世紀 末竟達6天。農奴生活悲慘,處境困苦,逃亡者日多。國王宣布,追捕逃亡 農奴不受時間限制。領主可任意增加地租,決定農奴的宗教信仰;領主對農 奴不僅擁有審判權,而且還可任意殺害,只須交付少量償金。16世紀波蘭已 變成完全農奴制的國家。在這種封建農奴制經濟的基礎上建立了獨特的政治 制度。
封建貴族對農奴的剝削享有無限的權利,反映在國家政治制度上大小貴 族有極大的政治權力和自由。由于國家統(tǒng)一和王權加強,國王與大貴族的矛 盾愈益突出。國王與小貴族結成聯(lián)盟對付大貴族。國王竭力擴大和保障小貴 族的權力。小貴族通過地方“小議會”影響國家政策。國王不經“小議會” 同意,不得頒布法律,不得征稅,不得對外宣戰(zhàn)媾和。波蘭中世紀政治制度 發(fā)展的特點是限制國王權力,削弱大貴族權力,加強小貴族權力,忽視市民 權利,踐踏農民權利。
波蘭議會君主制形成于15世紀末。全國議會分上下兩院,上院由教俗大 貴族代表組成,下院由各地“小議會”選派的小貴族代表組成。任何法案必 須一致通過。這種表決制度成為中古后期波蘭政治混亂的根源。從1496年 起,波蘭國王由國會選舉。大小貴族利用選舉國王的機會迫使國王做出讓步。 國王必須兩年召開一次國會,會期不得少于6個星期。國王無權做出重大決 定,一切重大決策都由16個元老組成的御前會議做出。任命官吏,國王只能 在貴族提出的三個候選人中任擇其一。國王無權逮捕貴族或沒收其財產。國 王既無財權,又無軍權,對外不能宣戰(zhàn)媾和。1652年,國會又實行“自由否 決權”制,國會決議必須一致通過,任何一個代表都可行使自由否決權。這 種制度使國會和政府實際上陷于癱瘓。
捷克的早期國家和封建關系的確立捷克和摩拉維亞地區(qū)的居民主要 是捷克人,屬于歐羅巴人種阿爾卑斯類型,為西斯拉夫人的一支。其聚居地 處于易北(拉巴)河上游及其支流弗爾塔瓦河流域以及多瑙河支流摩拉瓦河 流域。這是中歐農礦產豐饒的地區(qū)之一。據(jù)編年史記載,早在7世紀前期, 這里的西斯拉夫人在與阿瓦爾人(即中國史籍上的柔然人)斗爭中形成了最 早的國家“薩莫公國”。它可能還不成其為國家,只是以薩莫為首的部落聯(lián) 盟,只存在35年(623—658年)。薩莫卒,公國即行瓦解。
7世紀中葉至9世紀初,捷克人處于原始公社制解體和國家產生的階段。 摩拉維亞南部和斯洛伐克西部地區(qū)的考古發(fā)掘證明,8世紀時西斯拉夫人的 階級分化和階級對立異常明顯。顯貴家族的墳墓相當奢華,平民墳墓非常簡 陋。這個時期處于國家形成的前夕。
9世紀初,在多瑙河中游和易北河上游建立了最早的封建國家——大摩 拉維亞國(830—906年)。第一任王公是莫伊米爾(830—846年)。首都在 維列格勒。版圖大體上包括摩拉維亞、波希米亞(捷克地區(qū))、斯洛伐克以 及魯日查人和奧波德利人的土地。大摩拉維亞國處于東西歐之間,是東正教 和天主教爭奪的焦點。862年,第二任王公羅斯提斯拉夫(846—870年)請 求拜占廷派出懂斯拉夫語的傳教士到摩拉維亞傳教。863年,拜占廷派出西 里爾(原名君士坦?。┖兔蓝嗟滦值苈暑I一個布教團到達大摩拉維亞。他們 是撒羅尼加的希臘人,懂斯拉夫語,并根據(jù)希臘文字母創(chuàng)制一套斯拉夫字母 體系,稱為“格拉果爾文字”。他們還把最重要的祈禱文譯成撒羅尼加一帶 的斯拉夫語方言,即古保加利亞語,語言學家稱為古斯拉夫語。這個布教團 用斯拉夫語傳教,做禮拜,斯拉夫人群眾容易接受。870年,羅斯提斯拉夫 政權被篡奪,其侄斯維亞托波克上臺。新政權與羅馬教廷關系密切,迫害希 臘傳教士美多德(西里爾于869年去世),將其逮捕后,進行嚴刑拷打。當 地群眾奮力救出美多德。885年美多德死后,拜占廷布教團全被趕出大摩拉 維亞。羅馬天主教勢力在這里占據(jù)統(tǒng)治地位。906年,大摩拉維亞國被匈牙 利人攻滅。
895年,以波希米亞為中心形成捷克國家。大摩拉維亞滅亡后,捷克長 期處于德國的統(tǒng)治之下,直到10世紀末才得到獨立。捷克獨立后,封建關系 有了長足的進展。波列斯拉夫一世時(935—967年)曾把土地當作采邑賞賜 給親兵,培植了一批封建貴族。教會也從王公貴族得到土地封賜,也成為擁 有大量土地的封建主。教俗封建主千方百計侵占公社和農民的土地。封建大 土地所有制在捷克經濟中占據(jù)主導地位。耕種教俗封建主土地的直接生產者 主要是依附農民。11世紀時,由于沉重的租稅壓迫和徭役負擔,許多自由農 民貧困破產淪為依附農民,甚至是農奴。少數(shù)殘余的奴隸也接近于農奴。奴 隸的后裔轉化為役農,被固著在小塊土地上進行耕種,徭役負擔沉重。12至 13世紀,役農的負擔與其他農民很少區(qū)別,成為依附農民和農奴階級的組成 部分。一些大封建主的領地,在法律上取得了特恩權,形成獨霸一方的割據(jù) 勢力。這種大封建主稱為“潘”,在政治上和軍事上居于顯赫地位。
12、13世紀之交,城市手工業(yè)和商業(yè),尤其是采礦業(yè)都得到順利發(fā)展。 含量豐富的銀礦的開采,促進了新城市的興起,加速了國內外的商品流通。 布拉格、布爾諾和奧洛摩茨等,都是國內外貿易中心。捷克向多瑙河上游, 向威尼斯和匈牙利輸出馬、牛、皮革、亞麻布等。從13世紀起開始輸出糧食 和白銀。一些大城市發(fā)展成為經濟文化中心,加強了國內各地區(qū)間的聯(lián)系。
德國移民和階級矛盾的激化12、13世紀,歐洲普遍開展了墾荒運動, 在新開墾的土地上建立新村。在墾荒高潮中,捷克不僅吸收了一批本國移民, 而且也吸收了一些德國移民。德國人從12世紀開始進入捷克,13世紀達到 高峰。從德國移民的社會構成看,首先是農民。他們最初為了墾荒,后來則 向捷克小封建主租種土地,以承擔徭役為條件,世代租用。他們聚居在按照 德國法律和習慣管理的新村里。除農民之外,還有一些手工業(yè)者和商人移入 捷克。他們集居在城市里;新舊城市都有德國移民。在13世紀及其以后,一 些富有者變成捷克的城市貴族。德國移民在捷克的長期混居雜處之后,城市 在不同程度上屬于德國人,而在農村中占優(yōu)勢的是斯拉夫人。
德國移民中也包括一部分教俗封建主。捷克教會和修院基本上為德國人 所把持。德國人主教和修院院長在捷克占有大量土地,構成僧侶貴族階級。 捷克國王奧托卡一世(1198—1230年)也曾招徠一些德國封建主,以經營農 業(yè),開墾荒地。國王把大量捷克土地封賜給德國教俗封建主,以換取德國貴 族的支持,加強其在神圣羅馬帝國中的地位。僧侶騎士團和托缽僧團的成員 也大批涌入捷克,爭奪勢力范圍。
德國移民上層逐漸成為捷克享有特權的貴族階級。捷克城鄉(xiāng)勞動人民多 半處于受德國貴族剝削和壓迫的地位。因此他們之間的矛盾既是階級矛盾, 又具有民族矛盾的性質。1306年,瓦茨拉夫三世死后,普舍美斯王朝絕嗣。 封建貴族為爭奪王位而發(fā)生內訌。1310年,西歐盧森堡王朝的約翰被推選為 捷克國王。約翰非常軟弱,為了討好大貴族許給他們許多特權,其中最重要 的是征稅自由。這樣,貴族領地變成獨立王國。約翰之子查理一世(即神圣 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四世)時期(1346—1378年)創(chuàng)辦布拉格大學(1348年), 它是中歐的第一所大學,德籍教師占據(jù)統(tǒng)治地位。
14世紀時,捷克農村很大一部分土地掌握在德國貴族手中。由于商品經 濟的發(fā)展和貨幣地租的流行,許多農民處境惡化,土地愈益減少。據(jù)歷史記 載,14世紀后半期,多數(shù)農民份地的數(shù)量不足,只占有半個份地乃至1/4份 地的農民居多數(shù)。有的農民甚至淪為農奴。捷克中部和北部農民,每周必須 為封建主服役3—4天,最多的達到6天。農民階級與封建主階級的矛盾日趨 尖銳。農民逃亡或反抗者愈來愈多。
捷克城市里的階級矛盾也日趨激化。捷克城市和礦山基本上被德國城市 貴族所控制。城市手工業(yè)者和小商人多為捷克人。而德國出身的城市貴族竭 力阻止手工業(yè)者建立行會;捷克手工業(yè)者門類雖多,但維護手工業(yè)者利益的 行會卻很少。14世紀后半期,城市市民反對城市貴族的斗爭與幫工學徒反對 匠師的斗爭交織在一起。1399年,布拉格爆發(fā)了工匠罷工,反映了城市內部 的階級矛盾是十分尖銳的。捷克一些重要礦山,多由德國人開采。14世紀后 期,捷克的銅、鐵產量都有增加。銀的產量增長迅速,年產竟達10萬馬克。 捷克銀幣,暢通歐洲。但是捷克礦工的生產和生活,條件十分惡劣,從而增 加了礦工與德國礦主之間的矛盾。
捷克遍布城鄉(xiāng)的教會亦為德國主教和神甫所控制。教會和修院本身就是 大地主,擁有大量土地。僅布拉格大主教就擁有900個村鎮(zhèn)、14座城市和5 座堡寨。城鄉(xiāng)人民都受到教會的剝削和壓迫。教會是捷克整個社會矛盾的焦 點。反對天主教的宣傳在城鄉(xiāng)流傳甚廣。布拉格主教區(qū)設立宗教法庭,迫害 異端,鎮(zhèn)壓人民的反抗。14世紀后半期,捷克社會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已 經達到一觸即發(fā)的程度。
約翰■胡司的宗教改革捷克人民對封建制度和德國貴族的不滿,集中 表現(xiàn)為對教會的仇恨。從14世紀后期起,捷克人傳教士經常用捷克語布教, 揭露教會的黑暗和罪惡,攻擊德國人高級教士的奢侈腐化。這種宣傳受到群 眾的歡迎。捷克教會改革的思想家和愛國者約翰■胡司(1369—1415年), 成為這種反教會宣傳的領袖。約翰■胡司出身于窮苦人家庭,熟悉下層社會, 畢業(yè)于布拉格大學神學院,曾任布拉格大學教授兼伯利恒教堂傳教士。1402 年,任布拉格大學校長;1403年,任皇后解罪神甫。
胡司認為教會占有財產是一切罪惡的淵藪。他主張教產應該歸國家所 有,教士應該象早期基督徒那樣過清貧生活;胡司主張教權應該服從俗權, 神職人員服從國家;取消享有特權的教士,改革奢華的宗教儀式,建立民族 的廉儉教會。胡司的傳教最初得到宮廷的保護。1409年,國王瓦茨拉夫下令 取消外國人在布拉格大學的特權,由捷克人管理學校。胡司與羅馬教皇的矛 盾由于教廷販賣贖罪券而激化。1412年,教皇約翰二十三世為了搜集戰(zhàn)費(與 那不勒斯國王作戰(zhàn)),派人到捷克兜售贖罪券。捷克人群起反對。胡司在布 拉格大學的辯論會上說,教廷的這種行徑是不能容忍的罪行。胡司抨擊教皇 是猶大。雙方的矛盾愈演愈烈,胡司終被革除教職,被迫離開布拉格,到南 方農村繼續(xù)宣傳他的宗教改革思想。他主張改革教會,用捷克語講經祈禱, 并把圣經譯成捷克文。他指斥教皇為反基督分子。胡司支持農民反對貴族、 反對農奴制。胡司在農村的宣傳頗受群眾的歡迎。
羅馬教皇和捷克天主教會對胡司的言行極為仇恨,千方百計要加害于 他。1414年,康斯坦茨宗教會議決定“審判”胡司。胡司毫不畏懼地出席會 議替自己辯護,“證明真理的偉大”。但是大會不給胡司申辯的權利,不容 發(fā)言就橫加逮捕。1415年7月6日在康斯坦茨廣場上以“異端”罪名將胡司 處以火刑。胡司為反對羅馬教皇、反對教會、拯救祖國獻出了生命。教會燒 死胡司使自己處于群眾的包圍之中。激憤的群眾在布拉格舉行多次集會,抗 議殺害胡司的暴行。布拉格市民和平民到處搗毀教堂,驅逐德國教士。農民 則奮起奪取教會土地。鄉(xiāng)村貧苦傳教士竟然發(fā)展了胡司的觀點,反映貧苦農 民的要求,號召消滅教俗封建主,拒交什一稅,拒絕履行封建義務。農村小 規(guī)模的起義愈來愈多。捷克人民反封建、反教會的斗爭,終于1419年匯合成 大規(guī)模的農民戰(zhàn)爭。
胡司戰(zhàn)爭及其意義經過長期的醞釀、組織和發(fā)動之后,胡司戰(zhàn)爭終于 1419年7月30日爆發(fā)。最初是傳教士約翰■哲里夫領導的布拉格市民起義, 參加起義的群眾自認是胡司信徒,是胡司事業(yè)的繼承者,故名“胡司戰(zhàn)爭”。 參加起義的群眾以農民為主力,也有大量手工業(yè)者、幫工、學徒、礦工、短 工等城市下層群眾參加。此外還有市民階級、小貴族和富裕農民等中上層人 士被卷進起義浪潮。戰(zhàn)爭的參加者包括廣泛的社會階級和階層。他們到處搗 毀教堂、修院,進攻官吏和貴族邸宅,占領市政廳,掌握了布拉格政權。官 僚和貴族紛紛逃離布拉格。經過一個時期的動蕩和混亂之后,有共同利害的 集團逐漸聚集到一起,提出了代表自己利益的要求。1420年,起義隊伍基本 上形成兩大派:圣杯派和塔波爾派。圣杯派的成員主要是中產階級、小貴族、 富裕農民;他們擬定了布拉格四條款,要求擺脫德國人的控制,沒收教會財 產,傳教自由,用捷克語祈禱,俗人也可用酒杯領圣餐,強調宗教平等,要 求用胡司派教會取代正宗教會。這些主張屬于起義隊伍中的溫和派。塔波爾 派的基本群眾是農民、平民、礦工和手工業(yè)者等。他們以塔波爾城為中心組 織公社,實行財產共有,廢除私有財產,不要國王,消滅等級特權,取消租 稅和封建義務,沒收封建主的土地,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共和國。塔波爾派 是胡司戰(zhàn)爭中的激進派。塔波爾公社實際上是按照原始基督教公社的模式而 建立起來的宗教平等和社會平等的革命團體。
在革命風暴的打擊下手足無措的德國和捷克封建主,稍事鎮(zhèn)定之后開始 組織反撲。1420年春,德皇西吉斯孟德糾集10萬大軍,親自指揮第一次十 字軍“征討”。起義軍兩派聯(lián)合對敵,很快粉碎敵人的進攻。1421和1422 年又兩次打敗教皇和德皇組織的十字軍。粉碎三次十字軍的勝利都是由卓越 的軍事統(tǒng)帥約翰■杰式卡指揮的。他采用鏈環(huán)戰(zhàn)車的戰(zhàn)術對付十字軍騎士的 進攻,非常奏效。杰式卡即使在雙目失明之后,仍在指揮戰(zhàn)爭,直至1424 年不幸陣亡為止。杰式卡死后,起義軍由大小普羅可普兄弟指揮。他們成功 地打敗了第四次(1427年)和第五次(1431年)十字軍的進攻。在擊退第四 次十字軍之后,他們將戰(zhàn)爭推向德國境內,甚至攻到波羅的海沿岸。羅馬教 皇發(fā)動第五次十字軍進攻時,公開叫囂要“洗劫、燒毀和摧毀捷克”。但事 與愿違,第五次十字軍還是一敗涂地。
1422年擊退第三次十字軍進攻后,圣杯派的要求得到一定的滿足。他們 沒收了部分教會財產,領地得到擴大;驅逐德國城市貴族,取得一些城市管 理權。中產階級和小貴族不愿繼續(xù)在疆場上拼殺了。圣杯派打算與敵人談判 妥協(xié),結束戰(zhàn)爭。這正符合教皇與德皇分化瓦解起義隊伍的需要。1433年巴 塞爾宗教會議決定的策略是:爭取與圣杯派妥協(xié),集中力量打擊塔波爾派, 并利用圣杯派打擊塔波爾派。在這次宗教會議上德國貴族與圣杯派簽訂布拉 格協(xié)定,承認俗人也可用酒杯領圣餐,保證胡司派教會的獨立,確認傳教自 由,已沒收的教產不必退還。會議還決定,由教會出錢支持圣杯派發(fā)動反塔 波爾派的戰(zhàn)爭。結果在1434年教會與圣杯派勾結反對塔波爾派的陰謀戰(zhàn)爭爆 發(fā)了。5月,雙方激戰(zhàn)于里旁。戰(zhàn)斗正酣,塔波爾派內部有人叛變。波塔爾 派軍事統(tǒng)帥大小普羅可普兄弟戰(zhàn)死沙場,全軍壯烈就義。1萬多名傷員和戰(zhàn) 俘,以及老弱婦女兒童,全被圣杯派殺光,無一幸免。持續(xù)15年之久的轟轟 烈烈的捷克農民戰(zhàn)爭,沒有失敗在敵人屠刀下,而是被從自己隊伍中分裂出 來的叛徒所消滅;沒有被敵人的武力所打垮,而是被敵人的陰謀和金錢所摧 毀。個中道理,值得深思。里旁戰(zhàn)役后,塔波爾派殘部仍堅守南方一些據(jù)點, 頑強不屈,繼續(xù)戰(zhàn)斗,直至1452年。
捷克胡司戰(zhàn)爭是人類歷史上的光輝一頁。作為農民戰(zhàn)爭雖然失敗了,但 它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深遠的國際影響。這次農民戰(zhàn)爭,無論在持久性上、 斗爭規(guī)模上,還是在綱領的鮮明性、軍隊的組織性和斗爭的堅韌性上,均為 此前歐洲任何農民戰(zhàn)爭所不及。這次戰(zhàn)爭給以教皇德皇為首的教俗反動勢力 以沉重打擊,保證了捷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的政治獨立,同時促進了捷克民 族語言和民族文化的發(fā)展。胡司戰(zhàn)爭的經驗和教訓是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財 富。胡司和塔波爾派的思想對歐洲各國、特別是一個世紀后的德國宗教改革 和農民戰(zhàn)爭有著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