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前的今天,萬州區(qū)分水中學初二學生萬鑫,趕場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說他是肇事者,將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賠償。因為證據(jù)不足,法院一審駁回老人的訴訟請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訴到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這天,老人主動要求撤訴。雖然贏了官司,事隔1年,做好事的萬鑫并未從陰影中走出來。一向老實的他變得比過去更加沉悶,成績一落千丈。”(重慶晚報.2010年11月14日)
看到這里,我不禁為雷鋒而感到高興,慶幸雷鋒生活在那樣一個善于且勇于助人為樂、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民風淳樸的好時代。要是雷鋒那個時代像時下一樣,他要是出門一千里,好事要做一火車的話,別說全國人民“向雷鋒同志學習”了,恐怕他也早因為整天站在被告席上,不僅登上“世界吉尼斯紀錄”,而且也成為了萬惡!
看到這里,我不禁為雷鋒而感到高興,慶幸雷鋒生活在那樣一個萬民向善、理想信念和正義勃發(fā)的時代。要是雷鋒那個時代像時下一樣,像“萬鑫”一樣做好事扶起一個老太太就被人家誣告上法庭一次,再加上三四萬元的賠償,恐怕雷鋒見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也會袖手旁觀!
看到這里,我不禁為雷鋒而感到高興,慶幸雷鋒沒有生活在時下這個金錢至上、理想信念和正義缺失,無賴無恥、卑鄙下流猖獗的時代。以至于人們做好事之前,還得首先復(fù)習復(fù)習法官“救人也要講究方法”的建議,要不,你肯定會成為諸如南京在公共汽車站扶起跌倒的徐老太的彭宇,搞得你渾身是騷有口難辯就是跳進黃河洗不清!
這是一個不停地上演農(nóng)夫和蛇的真實版的時代,所以,“雷鋒”成為了歷史,而“萬鑫”成為了現(xiàn)實!
“雷鋒”的幸運,在于雷鋒生活的那個時代;當然,“萬鑫”的悲哀,也在于萬鑫生活的這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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