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言嚴語。弱者發(fā)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119)
解析:本條論述溫病不可用火劫汗。
“形作傷寒”,指其證候類似傷寒,也有發(fā)熱、惡風寒、頭身痛等證,但病實非傷寒。因其脈不弦緊而弱,也不像傷寒之脈那般弦緊,而切其脈反為弱。這里的所謂脈弱,是與傷寒脈緊對比而言,并非其脈微弱?!叭跽弑乜省焙汀叭跽甙l(fā)熱”兩句當聯(lián)系理解,即是其人同時見有發(fā)熱、口渴的癥狀。根據(jù)“太陽病,發(fā)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的辨證精神,可以判斷本條所述的傷寒類證,就是屬于溫病一類。因為溫病初起,邪在衛(wèi)分也可有微惡風寒和脈浮的見證。溫病在表,當用辛涼宣散解表之法,故謂“弱者發(fā)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若反用火療之法劫汗外出,則既傷陰津又助陽熱,以致發(fā)生神昏言嚴語等壞證。
溫病亦屬熱病之一,故為傷寒之類證。因其為感受溫熱邪氣所致,其病變以陽盛陰傷為特點,所以忌用辛熱藥物與火攻之法,為了能做到準確無誤的治療,必須認真辯證、分清寒熱,不可稍有疏忽。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jīng)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120)
解析:本條論述因火成邪,下傷陰絡的壞證。
“火熏”屬火療范疇,是利用藥物燃燒后所產(chǎn)生的熱氣,或藥物煮佛后所產(chǎn)生的熱氣熏蒸人體取汗以治療疾病的一種方法。使人臥于燒熱的土坑上,覆以厚被而取汗的療法,也當屬火熏法之類。太陽病為邪在于表,本當以汗解、而醫(yī)反“以
火露之”,照后又“不得開”(可見央療之法有出開或不出開兩種情況),由于不得汗出,致使陽熱郁遏
不宣,火邪不能外越而反內(nèi)攻,故心神被擾,其人躁煩不安。病至七日為太陽一經(jīng)行盡之期,叫做“到經(jīng)”,此時若正復邪卻如果“到經(jīng)不解”,說明陽郁太甚,火熱陷濃,其病當愈?;馃嶂跋聜?/p>
陰絡,迫血妄行,故發(fā)生“清血”?!扒濉蓖?,廁所也。清血即便血的意思。因于火逆所致,故名為“火邪”。
脈浮熱甚,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燥唾血。(121)
解析:本條論述火邪上傷陽絡的咽燥唾血等證。
“反灸之”若移至“實以虛治”之后,文意較順。脈浮而發(fā)熱無汗,是表邪閉郁,陽氣不宣的表實證。艾灸之法能溫陽散寒,但多用于治療里虛寒證,或寒濕痹證。緊表實陽郁而反用艾灸,故謂“實以虛治”,犯了“實實”之戒。而使表邪更閉,陽郁更甚,火攻于內(nèi),上灼陽絡,動血傷陰,故咽燥唾血。因于火而劫陰動血,故曰“因火而動”。
以上兩條,一用火熏,一用艾灸,皆為被火之誤。汗不得出,熱不得泄,以致發(fā)生動血傷陰的變證。然一傷陰絡而清血,一傷陽絡而唾血,又各有上下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