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這個詞是可以寫出來的,可以用文字來解釋的,但尊重這個詞的內涵是否能夠被人們真正變成行動,一種發(fā)自內心的自覺,似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當父母的,明明知道要尊重孩子的人格,明明知道教育孩子也是為了孩子更好,但是很多時候并沒有真正將尊重的內涵貫穿到日常的實際活動中去,而是常常站在家長的立場來審視孩子的一言一行,甚至是高高在上來批評孩子指責孩子,根本就不顧及孩子的自尊與感受。孩子一旦犯錯了,家長就迫不及待地跑過去狠狠地尅了孩子一頓,訓得孩子傷心難過。好像只有這樣做了,自己才算盡職了,才算是一個合格的家長。作為家長是否認真思考過:教育孩子的目的是什么?是要讓孩子接受家長的教育與引導,是要讓孩子發(fā)自內心地接受家長的教育與引導,而不是讓孩子只是當一個信息接收器。再說,家長只是一味的大道理教育、訓斥,盡管出發(fā)點是好是,盡管是想幫助孩子進步,但這種缺乏足夠尊重的方式,沒有真正了解孩子的內心世界的選擇,頂多只是讓孩子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情,并不能引導孩子去思考自己為什么會錯,該如何去改正錯誤;只覺得你是家長,你批評我,我得聽話,僅此而已。這樣的教育效果可想而知。
如果當父母的,如果真正將自己的孩子作為一個獨立的生命體來尊重,既承認他的獨特性,也悅納他的不足與缺點,本著為了孩子健康成長與發(fā)展的原則來面對孩子犯錯。采取什么樣的方式來處理比較合適呢?也許這個當父母的首先得了解孩子,知道孩子最近的狀況,知道孩子好與不足,在此基礎上,選擇一個孩子能夠接受的角度來與孩子溝通,前提是尊重孩子,而不是抱著一種批評的方式來面對孩子。如果父母能夠以這樣的方式與孩子溝通交流,孩子是可以感受到父母的那份尊重,更能夠感受到父母的那份用心與貼心,在這樣的父母的教育與幫助下的孩子不想進步都挺難的。
問題是當下的那些當父母的,其實也知道這個道理,也知道要尊重孩子,可是到了面對孩子的出現問題或者遇到麻煩的時候,就忍不住生氣,就忍不住想發(fā)火,就忍不住往孩子的傷口上撒鹽,往往缺乏對孩子足夠的尊重,缺乏足夠的耐心。試想一下,作為父母的大人都無法改正自己的缺點錯誤,多無法管理好自己的情緒與行為,又怎么可能指望他的孩子能夠有一個本質性的改變與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