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科學網(wǎng)上的討論從剽竊又扯到了論文的掛名問題。剛剛拜讀了石磊博主的博文:《論文的掛名問題:一個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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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在學術圈里,諸如署名權這樣的正常規(guī)則被踐踏,吃虧的往往是學生。就像博主說的,“學生是處于弱勢地位的”。這就又扯到了另外一個問題:當學生的利益收到侵害的時候,誰站出來說話?這一點國外學校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在一次給某位副校長做翻譯的時候,談到了加拿大大學的研究生院的作用。副校長說,現(xiàn)在有一種趨勢,國際上有些大學在嘗試取消研究生院,因為研究生雖然名義上是Graduate School的學生,但是他們的研究,日?;顒佣际窃诟鱾€院系進行,如果管理由院系來實施,更為方便。但是,我們短期內(nèi)不會取消研究生院,是因為我們覺得如果沒有了研究生院的Dean(院長),就沒有人和學生站在一起,如果學生和導師之間產(chǎn)生了矛盾,學生就沒有“娘家人”了。他舉了一個例子,說他在此前剛剛參加了一個會議處理這樣一個問題:醫(yī)學院一個研究生和導師因為學術成果知識產(chǎn)權的問題(事情的具體細節(jié)不知道,貌似我們這幾天討論的論文署名權作為著作權,也是廣義的知識產(chǎn)權的一種?)產(chǎn)生了糾紛。在矛盾調(diào)解的會談過程中,雖然雙方各執(zhí)一詞,難辨黑白,但是程序上,醫(yī)學院的院長代表當事的教授參加調(diào)解;而和學生一起出面的,是代表研究生利益的研究生院院長。在此之前我對于研究生院還有這樣的職能完全沒有了解。不過聯(lián)系我自己的經(jīng)歷,才想到我原本就是這種體制的受益者。我讀博士的過程中,轉過一次實驗室。之前的實驗室發(fā)生了一些問題,科研環(huán)境不好,不止一個博士生轉成碩士選擇了馬上離開。我當時想繼續(xù)博士學業(yè),但又覺得留下前途渺茫,轉導師嘛,想象中覺得很難。一個機會巧遇學校的研究生院院長,于是我斗膽把自己的疑慮跟他說了。院長馬上跟我說:“如果你覺得繼續(xù)在同一個實驗室工作對于自己的職業(yè)發(fā)展沒有很大的好處,那就選擇離開吧。”我不誤擔心地問:“手續(xù)麻煩么?可行性有多大?如果導師不愿意怎么辦?”院長繼續(xù)說:“技術上(technically speaking),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你選擇自己的導師,因為這是你的學術自由的一部分。按照規(guī)定,這種事情,你可以直接找系里的主任和研究生的Coordinator談,他們認為事實清楚,就會簽字放人。不需要你現(xiàn)在的導師同意。當然了,你要找到一個教授愿意接受你。如果你遇到任何麻煩,可以找我的同事——我們研究生院有四位副院長,你可以和他們之中的任何一位直接聯(lián)系。這是我的名片,你也可以給我打電話。至于手續(xù),僅僅需要填寫一個表格。祝你好運!”此后的事情,一帆風順,系里給我一路綠燈。分管研究生的教授Coordinator,在3分鐘之內(nèi)就我簽字同意放人,還祝我一切順利,說有困難盡管回來找他。一個周之后開始在新的實驗室工作了。
現(xiàn)在回想院長當時的話,心里還是覺得一陣溫暖。我有個朋友在國內(nèi)讀博士,遇到了相似的問題,想要轉導師。結果被導師硬硬壓了下去,折騰了好久,最后沒有轉成。好在朋友夠優(yōu)秀,也努力,如愿通過努力最后畢業(yè)謀得了一份好工作。不過相比之下,我覺得我幸運了許多。
轉導師當然不是非常常見的例子了。那么研究生和導師之間出了問題之后,究竟應該找誰來解決呢?在加拿大的大學,前面提到的研究生院,是研究生可以獲得幫助的最好的資源之一。估計美國的情形差不多。
當然了,和導師之間沒有矛盾最好。在西方大學的類似于“學術道德”,“新生教育”等等這樣的課程里,校方會不厭其煩地告訴研究生們,和導師建立良好的關系,于公于私,都至關重要。如果真的有了conflict需要處理,以我在的大學為例,校方提供了有以下的資源尋求幫助:
1:Graduate Ombudsperson
Ombudsperson可以翻譯成“申訴專員”。在不同的學校里,此人的崗位可以在不同的部門,可以在研究生院(比如馬里蘭大學),可以是專門的獨立辦公室(比如弗吉尼亞理工),甚至可以是在研究生會(比如我的學校)。他們多具有法律等相關的專業(yè)背景。此人的職責是站在第三方的位置接受研究生當事人的咨詢,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包括提供法律信息,學校的政策信息,就如何處理沖突,改善關系提出建議等等。他(她)還會幫助當事人尋求其他資源的幫助。按照規(guī)定,服務的全程都會保密。
2:Member of Supervisory Committee
這個是指導師委員會。每一個研究生,除了一個主導師以外,還有兩位教授和導師一起組成一個指導委員會,或者叫導師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有多種職能——最明顯的當然是指導學生的學業(yè),在這方面他們有一些義務,比如定期和學生坐下來了解進展。我的委員會每一年和我見面一次,我要向他們匯報進展。他們對進展?jié)M意與否,會有書面記錄。另外的職能就是監(jiān)督在這個由學生和教授組成的特殊團隊里的關系。導師的利益收到侵害,委員會的成員可以作為見證人提供意見。反過來也一樣,學生收到不公正待遇,委員會的教授有責任站出來維護公平。按照規(guī)定,如果學生想導師委員會的成員申訴,這個教授有義務為學生保密,一起商量解決的辦法。
3:Graduate Coordinator
這個人通常是系里的教授擔任,負責協(xié)調(diào)研究生教育的一切事宜:錄取,培養(yǎng),獎學金評選,發(fā)放等等。有時候系里會有專門的Associate chair負責這些事項。學生如果有關于利益收到侵害的事情,也可以向他(她)尋求幫助。
4:Chair
系主任。這個比較好理解了。系主任對教授來說還是蠻重要的人物。在北美大學里,每個教授的年度報告都是系主任最終確定的,決定升遷,決定漲工資,呵呵——即使你是大牌教授,再大牌也是這樣。
5:Associate Dean of Graudate School
研究生院副院長。前面已經(jīng)提到過了。
你所尋求幫助的人,他們會了解事情原委,幫你尋求和導師之間更為有效的溝通方法和解決方法。如果事情沒有那么簡單,就會通過適當?shù)某绦虬旬斒氯苏偌揭黄?,商量解決的辦法。
北美大學里的管理比較直線,如果事情鬧到足夠大,會一層一層上報。比如系里的Coordinator報給系主任,系主任會報告給院長。不過院長的權利通常被認為很大了,他們可以做出最后的裁定。如果學校覺得有違反法律的事情出現(xiàn)了,會請求警方、司法系統(tǒng)的介入。
也許有人問,系主任,院長,不都是教授的同事?他們會為學生說話?嗯,我不能說大話,不過在西方學術圈這個講究“面子”的“體面”的圈子,教授們還是很在意別人怎么看自己的,也不敢太造次。我的經(jīng)歷,不就是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