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大富豪之一、華人置業(yè)主席劉鑾雄(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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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香港媒體報道,華置主席“大劉”劉鑾雄及南華足主羅杰承,涉嫌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wù)司司長歐文龍及清洗黑錢案,初審近兩年,今天(14日)有判決。法庭判決兩人罪成,各判入獄五年三個月。兩人今天都還沒有出庭。法庭向羅杰承發(fā)抬留命令狀,但還沒有向大劉發(fā)出。
有澳門法律界人士指出,因為今次屬初審,即使大劉及羅杰承被判罪名成立,兩人仍可于10日內(nèi)上訴;而根據(jù)當(dāng)?shù)匾回炞龇?,犯人一旦提出上訴,一般會暫緩服刑,直至上訴有結(jié)果為止。
澳門檢察院于2012年5月以涉嫌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控告大劉及羅杰承,指他們涉嫌以2,000萬元行賄歐文龍,以獲取澳門機(jī)場附近的五幅土地。其后該五幅土地發(fā)展成華置澳門豪宅樓盤“御海.南灣”,華置更已售出304個單位及收取3.84億元定金。其后澳門政府宣布該土地批給無效,收回土地。
案件原定2012年9月開審,但大劉四度稱病不出庭,令法院開審一拖再拖。開審時大劉一直缺席聆訊,只派代表律師出席應(yīng)訊,女友呂麗君亦有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