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這是昨天的同題文章。
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文章上線后的24小時之內(nèi),后臺收到了很多留言。比如,
“倉儲還是和首層結(jié)合起來,變成首層可延展的生活空間比較好?!?/em>
但這是另一個概念了,這種方式售賣的房子,多數(shù)時候叫做“下躍”,某些樓盤的下躍產(chǎn)品,甚至更為搶手。
自由買賣,公開宣傳,通過設計理念和建造手法,做到下躍有采光,這是行業(yè)的進步。
下文討論的倉儲卻不盡然。
在嚴肅君大神云集的豐臺1群中,時不時的會冒出一個詞兒---S*M,這是新房強制搭售倉儲、車位的代名詞。
不過,現(xiàn)在市面上很難見到真正的強制,常用的口徑和話術是“搭售”,也就是自愿選擇。這背后通常意味著,不自愿購買倉儲或車位,幾乎無法獲得購買房子的機會。
從強制到自愿,銷售捆綁升級為精神捆綁。買房人自己撿起繩子的一刻,步步誅心。
——以下為原文:
為了賣倉儲,開發(fā)商還能有多拼?
樣板間是新房項目的門面,住宅做樣板間不稀奇,稀奇的是,倉儲也做樣板間。
JLC在京的限競房項目,倉儲面積16平到近百平,單價3.5萬一平, 總價56萬到上百萬。這樣的總價區(qū)間,也難怪會做出四個樣板間。
多出了普通人一套房的首付,怎么都要給出合理的想象空間。
為了能把1000多間倉儲賣出去,開發(fā)商也夠拼。據(jù)說有琴房、迷你倉、游戲間、會客廳等展示,雖然沒有上下水,但是每間都能保證通風,每層還有公共衛(wèi)生間。
這么拼的開發(fā)商,可不止一家。
今年4月,海淀某限競房項目就有了倉儲樣板間(目前已關閉),大興某限競房7月底為倉儲盛大“開盤”,大興另一項目8月開放示范區(qū)時,嚴肅君發(fā)現(xiàn),該項目也同步開放了倉儲樣板間。
開發(fā)商從什么時候開始,這么拼了呢?
房不好賣,倉儲更難
2019限競房紅海,85%的房,賣不動。
截止到2019年9月2日,97個限競房已開盤在售的有59個項目,而真正售罄的只有9個。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其他已開盤項目,去化能到60%已是相當不錯的成績。
售罄項目:瀛海府(洋房)、洺悅苑、金融街·融府(高層)、橡樹瀾灣、佑安府(高層)、瑞悅府、北京院子二期、萬科七橡墅和碧桂園·瑯輝。
住宅去化艱難,更何況地位尷尬的倉儲。
這里所說的倉儲,就是位于住宅樓地下的地下室。地下室一般做儲藏雜物之用,由于地下空間容易返潮,能儲存的“藏品”有限,普羅大眾存放的大都是“丟之可惜又用不上”的物件。
但動輒大幾十萬的倉儲拿來當雜物間,不免有些可惜。于是,有將倉儲出租做倉庫的,也有公司統(tǒng)一承租一整層改造成“膠囊公寓”的,還有在地下室內(nèi)存儲現(xiàn)金和金條的。
對,你沒看錯,是現(xiàn)金,和金條。
新聞事件:家住海淀區(qū)遠大路某小區(qū)的李先生(化名)報警稱,存放在地下室的現(xiàn)金500余萬元人民幣、67萬余美元及16根金條(每根金條重1Kg)全部被盜。警方90小時破獲大案,追回大部分財物。
丟錢慘,被淹也很煩。前段時間又逢北京的“潑雨節(jié)”,某小區(qū)地下室被淹成蓄水池。
于是,也就有了開發(fā)商為倉儲“賦能”,宣傳口徑變成“生活空間的延伸”。
限競房利潤空間有限,大多都“快銷走量”的套路。開發(fā)商若想不賠錢或有一定的盈利空間,還得從地下“下功夫”,搭售倉儲、售賣車位等,都是常見操作。
沒準開發(fā)商心里還委屈:我也很不容易的好嘛。
可是,購房者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一是購買成本高。
倉儲的價格獨立于房子之外,由于屬性為非住宅*,大部分情況下只有全款一個選項。
*也有一些半地下的倉儲,屬性為住宅屬性,可以貸款,這種情況常見于二手房。
新房倉儲需要交3%的契稅,根據(jù)樓高不同還需要交100-200元/平不等的公共維修資金,就連房本的費用都是550元/本(住宅80元/本)。
新房住宅稅費一覽
對于大部分動用6個錢包才能買套房的家庭來說,很多時候,“搭售倉儲”相當于直接把購房者拒之門外。
二是出手難保本。
再想遠一點,即使購買了倉儲,作為二手房再出售時,能否以當時購買的價格售出,也是個問題。
畢竟,二手房市場波動較大,個性極強,半賣半送也不罕見。
另外,二手倉儲的交易稅費也高。
二手倉儲交易稅費(圖源:某中介)
踮腳買上帶倉儲的新房,倉儲使用率只有50%,幾年后還不好賣,購房者就不委屈嗎?
另外,倉儲的產(chǎn)權年限只有40、50年,假設嚴肅君一套房住到老,先于住宅到期的倉儲怎么辦?
目前沒有明確的細則,大概交一筆土地出讓金,還能繼續(xù)在地下室放放自行車。
住建委明令禁止捆綁倉儲的銷售行為。
2018年5月25日頒布的《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開發(fā)建設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土地出讓掛牌文件中關于建設標準、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的要求,在銷售時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產(chǎn)品、服務,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之前,也有項目遭到購房者投訴、進而被責令整改的先例,但在當前的市場狀況下,倉儲脫掉了“捆綁”的舊衣,披上“自愿選擇”的新裝。
有什么事情是能做不能說的呢?---那一定是見不得人的事情。
這種行為,像極了愛馬仕門店里的配貨,不買夠一定金額,見不到心儀的鉑金包。
能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