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律師事務所為適應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聘請了大量兼職律師。這些人員具有律師資格和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不脫離本職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從律師事務所取得收入。律師事務所在代扣代繳兼職律師個人所得稅時,有的按勞務報酬計算,有的按工資、薪金減除法定扣除費用計算,這目前,一些為適應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聘請了大量兼職。這些人員具有律師資格和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不脫離本職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從律師事務所取得收入。律師事務所在代扣代繳兼職律師時,有的按勞務報酬計算,有的按工資、薪金減除法定扣除費用計算,這都不符合現(xiàn)行稅收政策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yè)人員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業(yè)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0〕149號)第六條規(guī)定,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律師事務所在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時,不再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以收入全額(取得分成收入的為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后的余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因此,律師事務所在代扣兼職律師個人所得稅時,如果支付的是固定收入,即律師事務所負擔兼職律師的交通費、資料費、通信費、聘請人員等辦案費用,就直接按該固定收入查找適用稅率計算稅款;如果取得是分成收入,即律師事務所不負擔兼職律師的辦案費用,就按分成收入減除辦案費用后的余額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稅款。國稅發(fā)〔2000〕149號文件還規(guī)定,律師從其分成收入中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的標準,由各省級地稅局根據(jù)當?shù)芈蓭熮k理案件費用支出的一般情況、律師與律師事務所之間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關參考因素,在律師當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內確定。舉例:中國公民甲為A單位正式員工,具有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每月領取工資、薪金4500元。利用工作之余,甲在某律師事務所兼職。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律師事務所每月支付其固定收入4000元。按照上述規(guī)定,甲從律師事務所取得的是固定收入,即律師事務所負擔兼職律師的交通費、資料費、通信費、聘請人員等辦案費用,律師事務所在代扣甲個人所得稅時,直接查找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計算出每月應代扣稅款=4000×15%-125=475(元)。如果律師事務所與甲約定每月支付分成收入,律師事務所不負擔辦案費用,當?shù)厥〖壍囟悪C關規(guī)定律師的辦案費用為分成收入的30%。甲5月取得分成收入8000元,律師事務所在代扣甲個人所得稅時,應先扣除30%的辦案費用后計算兼職工資、薪金所得,即8000×(1-30%)=5600(元),然后按照5600元所得查找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當月應代扣稅款為5600×20%-375=745(元)。另外,兼職律師應注意,《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62號)規(guī)定,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稅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所以,甲應于次月7日前,選擇并固定向A單位或律師事務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本站僅提供存儲服務,所有內容均由用戶發(fā)布,如發(fā)現(xiàn)有害或侵權內容,請
點擊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