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為什么貪官多?
作者:楊柳岸
晚清是中國歷史上政府最腐敗的時期,貪官之多,多如牛毛。這些貪官象蛀蟲,年復(fù)一年地蚊食清政府的基梁,最終導(dǎo)致清王朝的覆滅。晚清時,基本上每個官員都是貪官。一代名臣曾國藩曾經(jīng)為清朝特有的陋規(guī)制度辯護,說如果想正常進行政務(wù)工作,免不了要送禮。顯然,他表現(xiàn)出一種“人在官場,身不由己”的無奈,自然也逃脫不了受賄的嫌疑。
晚清貪官產(chǎn)生的土壤,是它可笑的財政制度。具體到官員的薪水項目上,每月不過是數(shù)兩銀子。按當時的物價和官員消費水平來看,根本是連低薪水也說不上,只能算“意思意思”、點綴品。這樣,家里有些田畝的官員,可以通過家財彌補,有資格和有條件做個清官。但是對于清貧出身或者家道中落的官員,他們無法維持作為官員應(yīng)有的正常生活,那么就剩下一條路:貪污或受賄。
貪污必須從官府錢庫中抽取,當時做假帳的技術(shù)性還不高明,風險比較大。所以,后來都走上受賄這條路。受賄的對象,主要是下級。一級一級往下索取,到了知縣這一級,就斷了線,知縣就只好搜刮民膏了。
低一級官員,比如知縣,他也不能狗膽包天地公開向老百姓要錢,因此搜刮民膏的做法,是附在皇糧國稅上面的各種規(guī)費。這可以由當?shù)卣孕幸?guī)定,而政府是由一個人說的算:知縣或藩臺或道臺,只要能想出理由,就可以開征了。清王朝只收取皇糧國稅的那部分,附帶征收的地方性規(guī)費入地方庫收入,作為接待上頭官員往來的“吃請送”,余下部分塞進地方首長的腰包里。
這就是晚清時的陋規(guī)制度。之后以稱之為制度,是因為晚清政府默許它的存在。晚清政府必須承認這種制度的合理性,因為它拿不出這么巨大的財力來支付官員應(yīng)有的薪金。但是又不合法,所以是默許。
即然得到朝廷的默許,就形成了送禮之風的正常化,成為不公開的或半公開的規(guī)矩。咸豐期間,當時官為總督的張之洞,因為給名士李莼銘送禮太輕,這名士就故意避開他,不相見。并且堂而皇之地寫進他的日記里,好象還十分的理直氣壯??上攵?,有條件做清官的官員,他也做不成清官了。因為大家都送禮,他不送禮,顯然不行,送禮的銀子又不是一般的數(shù)額,這樣,形勢逼他也走上受賄這條路。那么,如此氣候一形成,晚清還有什么清官?是清官,就得辭職,否則他連官也做不成。
問題是人的口味,會不斷變大,而且還會攀比。張三送三千兩,李四卻送了八千兩,顯然張三不夠“哥們”。這樣,逼得下一級官員加大搜刮力度。但是,民之承受力有差別,所以,大家都謀著富地方去。比如當時的上海道臺是天下的最肥缺,每年可得十萬兩銀子,他就能送得大而厚。送得大而厚,他升遷的機會就大。到后期,就完全演變成按送禮的多少來定官職了。
說起來,晚清政府也直率。它看到了,索性就改革官員制度,搞試點。一是賣官。即然你們底下已經(jīng)是按送禮多少封官,還不如朝庭自己來干。一有空缺,開出個價,你買回去。先過過官癮,然后用一兩年時間搜回買官花去的銀子,再用一兩年的時間刮一點自己享用。二是出價投標,比如一個關(guān)卡,他投標一年能征回三十萬兩銀子,你投標四十萬兩銀子,那你就中標了。至于這一年里,你征回了六十萬,那二十萬就歸你了。投標是圖自己的利,不能征六十萬,也要想盡辦法征回來,否則白干了。心狠點的就征了八十百來萬兩,老百姓更苦了。
官場上一開始這樣的制度,官員個個貪贓枉法,對民風也造成了惡劣影響,揩油、出售偽劣商品、亂提價、欺行霸市、盜竊搶劫,社會大壞。晚清終因?qū)⑺拇ㄨF路收歸國有的再一搜刮民膏而成為辛亥革命的導(dǎo)火線,亡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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