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是保證食品安全的一部分,是為了實現(xiàn)食品質量安全順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風險可管控,發(fā)生質量安全問題時產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責任可追究,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質量安全。通過大力推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逐步實現(xiàn)“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提升食品安全整體水平,保障我國食品行業(yè)規(guī)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國務院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yè)行政等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xié)作機制。
產品可追溯系統(tǒng)概述
1.可追溯系統(tǒng)
1.1可追溯系統(tǒng)應能識別直接供方的進料和終產品初次分銷的途徑。
直接供方的進料:原料、輔料、包材、加工助劑、清潔消毒劑、其他生產物資(膠帶等),上游供方需了解其產品標準、加工工藝、貯存方法、保質期等內容,如輻照物料,涉及到產品在設計標簽時輻照字眼的有無。
初次分銷的途徑:出貨記錄
追溯的不只是加工成產品所需物料名稱出處,還有物料使用量的問題及工藝、環(huán)境衛(wèi)生、物流、倉儲、相關人員、產品標準等。
1.2追溯目的:識別直接供方的進料和終產品初次分銷的途徑(查其前因,明其后果)
1.3追溯手段:查詢相關記錄
1.4追溯內容:生產物資、生產工藝、質量檢驗、銷售記錄、留樣
生產物資:原料、輔料、包材、加工助劑、清潔消毒劑、其他生產物資(膠帶等)及庫房出入臺賬
生產工藝:生產過程記錄所記錄的工藝參數、物料領用與投放、衛(wèi)生消毒記錄、物料報損、物料出入損臺賬
質量檢驗:物資驗收、生產過程控制、成品檢驗、出廠檢驗、復檢記錄、物料報損核實
銷售物流:銷售合同、出庫記錄、貨物追蹤記錄
留樣:原輔料及產品的留樣、留樣記錄
1.5追溯參照:批號
1.5.1批號內容:物料批號、產品批號
1.5.2批號編制規(guī)則
物料批號編制原則:同一時間驗收的同一物料為一批次。批次編號為驗收日期,如“20161010”。
成品批號編制規(guī)則:同一品種、同一班次的為一批次。批次編號為日期編號+班次編號,如“2016101001”。
2.產品產出路線:物料驗收---生產物料領用與使用---產品---檢驗入庫---出廠檢驗---出廠記錄
批號路線:物料批號---使用物料---產品批號---發(fā)貨
2.1原輔料、包材等物資驗收時填寫《物資驗收原始記錄》,出具《物資驗收報告》,并填寫《物資驗收匯總表》,告知庫房物資的批次編號。
需體現(xiàn)物料的所有屬性:名稱、生產日期、廠家、保質期、自定義批號等信息。
2.2車間領料時車間、品控、庫房相關人員填寫《物資領用記錄》。
2.3車間使用物料時填寫各工序記錄中的物料使用情況。
2.4填寫產品過程記錄及最終產品記錄。
2.5填寫銷售相關記錄、庫房發(fā)貨記錄等。
2.6三個凡是:凡是與物料有關的記錄必須全部體現(xiàn)其驗收時給予的驗收批號且必須記錄臺賬;凡是與產品相關記錄必須具有批號;凡是記錄都必須填寫記錄日期。
2.7三個不可:記錄不可丟失;記錄不可缺損;記錄不可作假。
2.8同一種物料不同廠家提供時盡量使用完后再進行替換。
3.公司來料驗收后制成品出貨需要密切配合的部門:品控、生產、銷售物流、庫房(物料庫、成品庫)。
物資采購前密切配合的部門:采購、品控
4.成品追溯過程
成品批號---核實發(fā)貨記錄---質檢報告---生產日期---生產記錄---原輔料、包材等的使用批次---各物料的領用記錄---各物料的驗收記錄---各物料的生產廠家---合格供應商名錄---納入供應商的證明材料
5.產品匯總表
為了迅速的了解產品的相關信息,制作產品信息電子匯總表,包含:產品名稱、批號、生產日期、所用各物料的信息(名稱、驗收批號、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產品執(zhí)行標準號、工藝標準號、發(fā)貨信息(發(fā)貨數量、日期、客戶)、出廠檢驗報告(或填寫報告結果),覺得有必要也可以將留樣復檢信息增加上去。
混裝產品則將各個單一品種匯總即可。
總而言之,追溯就是由產品倒推原料的過程,所以制作的記錄必須銜接好,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從的驗收-入庫-領用及報廢到成品都必須由一個不變的東西進行銜接,以上用的東西就是批號,同一批物料僅有一個批號,同一個產品亦僅有一個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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