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
無論是辦理公積金提取還是公積金貸款
所提供的材料中第一項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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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為了讓
“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公共事業(yè)管理部
進一步優(yōu)化辦理流程
發(fā)布了
《關于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業(yè)務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的告知書》
告知書中明確規(guī)定:
自2018年5月15日起
辦理公積金貸款、提取業(yè)務時
不得要求職工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取而代之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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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完善電子化采集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高拍儀、掃描儀、復印機等電子影像設備),進行身份信息留存、歸檔和調取使用。
精簡辦理要件進一步方便了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提取業(yè)務,減少了辦事環(huán)節(jié),提高了辦事效率,使公積金業(yè)務更加便民利民。
今年,公共事業(yè)管理部大力推行“互聯網+公積金”的服務模式。對電子化采集手段不斷完善,對住房公積金綜合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升級改造及網上營業(yè)大廳建設加速,將逐步形成跨平臺、多渠道、覆蓋全時全域的住房公積金信息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信息審核工作效率,力爭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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