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qū)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qū)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
目前(截至
(一)23個省,5個自治區(qū),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qū);
(二)50個地區(qū)(州、盟);
(三)1636個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qū)和林區(qū));縣級市374個;852個市轄區(qū)。
總計:省級34個,地級333個,縣級2862個。
661個市,其中:直轄市4個;地級市283個;縣級市37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