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的屬相都由出生年地支產(chǎn)生,即子年屬鼠、丑年屬牛、寅年屬虎、卯年屬兔、辰年屬龍、巳年屬蛇、午年屬馬、未年屬羊、申年屬猴、酉年屬雞、戌年屬狗、亥年屬豬。
B、八字里帶“墻內(nèi)桃花”的:
凡屬猴、鼠、龍的人,出生在陰歷(農(nóng)歷)八月者;
凡屬虎、馬、狗的人,出生在陰歷(農(nóng)歷)二月者;
凡屬蛇、雞、牛的人,出生在陰歷(農(nóng)歷)五月者;
凡屬豬、兔、羊的人,出生在陰歷(農(nóng)歷)十一月者。
C、八字里帶“墻外桃花”的:
凡屬猴、鼠、龍的人,出生在下午5-7點(diǎn),或出生那一天干支里的地支是酉者;
凡屬虎、馬、狗的人,出生在上午5-7點(diǎn),或出生那一天干支里的地支是卯者;
凡屬蛇、雞、牛的人,出生在上午11-下午1點(diǎn),或出生那一天干支里的地支是午者;
凡屬豬、兔、羊的人,出生在前日晚上11點(diǎn)-凌晨1點(diǎn),或出生那一天干支里的地支是子者。
可以用《萬年歷》查出出生日的干支。
D、流年“桃花”:
凡屬猴、鼠、龍的人,逢雞年;
凡屬虎、馬、狗的人,逢兔年;
凡屬蛇、雞、牛的人,逢馬年;
凡屬豬、兔、羊的人,逢鼠年。
流年“桃花”不屬于八字里帶的,猶如“露水夫妻”,流年一過則不再有了。八字里有桃花無桃花的人,都適合用此法查閱流年“桃花”。
1、桃花在年柱之女命,大都和藹可親,甚得人緣,很得人憐愛,喜歡與異性談天說笑,但無非分之想,能夠適可而止,堅(jiān)守禮儀,不逾越規(guī)范。
2、女命之命局若水太多,地支又多合局者,大者多情又多欲,但若火炎土燥,水太虧者,也不宜,這種命局不但多情,面且**沖動(dòng),如命局結(jié)構(gòu)不良,易因**做出傻事。
3、女命之八字,官殺混雜,又有食神、傷官者,生理需求強(qiáng)烈,極易紅杏出墻或墜入風(fēng)塵。
4、女命八字,不宜多合,雖然人緣好,但往往較多情,如果日主衰弱的話,每都自制力不足,意志不堅(jiān),容易失足。
5、古云:“驛馬坐貴神,終究落風(fēng)塵”,故驛馬與貴人同柱,不利女命。
6、桃花之支與日支帶合,或與他支帶合者均不宜,多情多欲之表征。
7、天乙貴人多見又逢合者,女命不宜,往往成為交際花,且多**,但日主如坐十二運(yùn)絕的話,可以減輕。
8、食神旺盛而官星衰者亦多情多欲。
9、 命局合局多而且無正官者亦多欲。
10、羊刃太多之女命,不僅多風(fēng)流,且與丈夫感情淡薄。
11、劫煞喜沖而忌合,女命帶劫煞而逢合者,意志不堅(jiān),難以把持自己。
12、桃花帶水(子水)或官殺星與挑花同柱者,均主多情多欲。
13、命局地支巳亥兩字多見之女命,生平亦多風(fēng)流之事。
14、女命八字,天*有妒合(如丁日*,逢月、時(shí)兩*皆壬水者),或官星遭妒合(天*、地支同論)者,亦多**之事。
15、女命官殺多而且財(cái)也旺卻不能入從格者,多**又濫用感情,易因**惹災(zāi)。
16、女命較不喜時(shí)支帶桃花,逢之多作**論,唯若有一位正官坐于其上者,不以兇論,正官坐桃花,國色天香,多美貌者。
17、命局桃花紅艷多合之女性,亦主多**(尤其是桃花羊刃,又紅艷遇合者尤甚)。
l8、凡命局七殺帶桃花,或七殺之支合桃花,或七殺大旺而食種無力制殺之命局,皆主**。
19、女命官殺混雜又身弱者,皆主多**,又官星明暗交集太多者.亦同論。
20、女命命局不宜金水太旺,都主多情多欲,逢遇金水流年或大運(yùn)者,更是為情奔千里。
21、女命食傷星方旺者,不宜走水運(yùn),遇之者往往落入風(fēng)塵
22、子午卯酉是桃花之支,不宜多逢,犯之者生平多風(fēng)流事犯其中三字且見于日、時(shí)支者亦同,此種情況若身強(qiáng),尚有自制力,若身弱者,難以把持自己。
23、日主自坐沐浴又有刑、沖、會(huì)、合亦主多風(fēng)流之事。
24、命局財(cái)旺官弱、又有偏財(cái)生七殺之女命,除元配丈夫之外,另有男情人。
25、官星弱逢傷官克破,或官星弱且被合者,婚姻難以白頭偕老,易因婚姻失敗而落入風(fēng)塵,此種傷官旺而官星弱之命局,最忌入食神、傷官大運(yùn)或流年,其夫恐遭意外,或事業(yè)失敗而走投無路,亦忌行劫運(yùn),因財(cái)生傷官之故。
26、傷官旺而無印星制,或雖有印星卻逢財(cái)克破者,或傷官透*且*支多合者,均主多欲多*。
27、傷官多見或傷官當(dāng)令而克合官星者,亦多**。
28、丁日*生于冬月,地支三會(huì)或三合水局或會(huì)成水局而不入從殺格,又不見印星化殺者,亦主多**。重者入風(fēng)塵。
29、命局中最不喜七殺、傷官,或劫財(cái)羊刃坐桃花或坐沐浴,犯之者,如有桃花事最易曝光爆發(fā),往往演變成**糾紛。
30、食樣、傷官大旺,又無印綬來克制者,最容易超越正當(dāng)交往,尤其傷官無制者,更是明目張膽,膽大妄為,蔑視倫常,逾越法制,尤其是正財(cái)逢傷官生助,且財(cái)傷均是忌神者,最易演變出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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