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小王還是個會為愛沖動的毛頭小伙,但剛到而立之年的他,卻已經(jīng)在這個春天結束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
“那些年錯過的愛情總歸是錯過了,我現(xiàn)在更關心那些年一起買的房、那些年一起還的貸究竟該怎么分分清?!?/strong>
近幾年來,將離婚官司訴諸法院的夫妻不在少數(shù)。在這類官司中,離婚后財產(chǎn)如何分割一直是爭議的焦點。其中,夫妻名下的房產(chǎn)由于涉及到買房和領證時間有先后、首付和貸款的出資人不同、離婚時房產(chǎn)有增值部分等多種多樣的情況,最終的分割情況也各不相同。
對絕大多數(shù)人來說,這是一筆糊涂賬。近期,浙江省司法廳旗下的微博號“浙江普法”支了一招,離婚時房產(chǎn)怎么分可以參考這個公式:
乍一看,這個公式頗為復雜,圍觀網(wǎng)友戲稱數(shù)學不好都不敢離婚了。這個算法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們用一個簡單的案例來為大家說明。
小紅和小明(吃瓜群眾可自行代入自己和另一半)2015年結婚領證。婚前,小明曾在2010年購買了杭州主城區(qū)一套房登記在自己名下,總價200萬元,支付首付60萬元,剩下140萬辦理了30年的貸款利息共計120萬。
結婚后,夫妻雙方開始共同還貸,直到2019年雙方離婚,已經(jīng)共同還掉了本息共計150萬元的貸款。而這套房子也已經(jīng)增值至400萬元。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一般這套房子在婚后是判給原先的產(chǎn)權人的,也就是小明。根據(jù)上文提到的公式,小明需要補償給小紅:
[150/(200+120)*400]/2=93.75萬元
但如果小明放棄,這套房子判給小紅,小紅需要補償給小明的金額就相當多了,需要用到另一個公式:
也就是 400-93.75=306.25萬
這個金額相信讓很多人大跌眼鏡,夫妻一場,為什么補償?shù)慕痤~相差如此之多。
浙江合創(chuàng)律師事務所律師翁博甫表示可以這樣理解:“如果是小明拿這套房子,那可以把這個關系視作債務關系,小紅和他一起償還了房子的債務,但房子畢竟是他的,他需要補償小紅的就是這部分債務。而如果是小紅要這套房子,可以看作是從小明的手里去買這套房子,那考慮到這套房子目前的市值,需要付給小明的金額當然就很大了?!?/p>
翁博甫表示,這并不代表實際的審判中就必須按照這個公式來進行不動產(chǎn)的分配,但是還是很有參考意義的。
事實上,除了上述的這種情況,離婚官司涉及的不同情況還有很多,我們也就幾個網(wǎng)友關注的問題咨詢了浙江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會長、浙江乾衡律師事務所主任柯直律師。
問
如果婚前買這套房時,小明小紅都有出首付款,這房子怎么分?
答
婚前都有出資首付款,婚后一起還貸,只要能有證據(jù)(銀行轉賬等憑證)證明出資比例,這意味著房子是按份共有,分配時按照份額進行分配即可。
問
如果雙方都不想要這套房源,那怎么分配?
答
這同樣適用上述公式,比如案例里這套400萬的房子,小明拿306.25萬元,小紅拿92.75萬元。
問
婚后在房產(chǎn)證上加上另一方名字,是否影響離婚時的財產(chǎn)分割?
答
當然有影響。在房產(chǎn)證上加上另一方名字屬于一種贈與行為,這種情況也很常見。加名字時,需要擬定一份合同(說明為什么要加名字)。理論上,婚后把另一半的名字加到房產(chǎn)證上,不管此前是怎么付的首付、還的房貸,離了婚這套房子就是一人一半。
但是要注意,在實際案例中,存在著“騙婚”圖謀財產(chǎn)的情況存在。所以,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利,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
問
年輕人買房,父母出首付居多。這種情況下,房子屬于誰?還適用上面的公式嗎?
答
這要分幾種情況來看待。
婚前:某一方父母出資,可以等同于該方自己出資,直接適用上面的公式。
婚后:房產(chǎn)證寫兩人的名字,就算只有一方的父母出資,則也屬于夫妻共有財產(chǎn),離了婚還是對半分;另一種情況是,一方父母出全款,房產(chǎn)證只寫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這套房子和另一半沒關系。
問
婚前財產(chǎn)被討論得很多,辦理的人多嗎?有這個必要嗎?
答
辦理的人其實并不多,普通人也沒有這個必要,因位一般人名下像車子、房子都是有產(chǎn)權的,公證財產(chǎn)意義不大。但如果你家里有些古董,名畫等,產(chǎn)權無法確定的,又不想和另一半共同所有,可以婚前做財產(chǎn)公證。
希望“錢報杭州房產(chǎn)”的粉絲們都用不上這個“知識點”。有朝一日用到了,也希望你們“夫妻本是同林鳥,離了還是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