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這一片萬千生靈繁衍生息的沃土
誕生了燦爛的巴蜀文明
造就了豐富多樣的宗教信仰
留下了2300余座寺廟
和大量珍貴文物
然而,歷史上
包括寺廟在內許多著名的宗教活動場所
屢遭火災焚毀
尤其是近年來國內外此類火災高發(fā)頻發(fā)
2009年以來
四川省共發(fā)生宗教活動場所火災115起
死亡3人 受傷2人
過火面積12641平方米
直接財產(chǎn)損失1608.8萬元
這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守護寺廟安全
讓其免遭火災侵襲
是歷史交予我們的重要責任
寺廟消防安全風險
突出體現(xiàn)為“三個易”
一是“易起火”。寺廟多為木質結構,電氣線路敷設不規(guī)范,燃蠟、點燈和焚香部位多,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多,特別是在高寒地區(qū)僧室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取暖,做飯且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多,稍有不慎極易引發(fā)火災。
二是“易蔓延”。寺廟建筑之間往往緊密相連,無防火間距和自動消防設施,消防水源難以保障,極易導致火燒連營。
三是易造成“嚴重損失”。部分寺廟為文物保護單位,其存放的經(jīng)書、畫像、雕刻以及建筑本身就是珍貴的文物,價值難以估量。此外,寺廟人員眾多,僧舍常年擁擠。宗教活動舉辦期間,信眾、香客大量聚集,發(fā)生火災后難以疏散,極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
對此,我們系統(tǒng)歸納了“三定三禁”措施
寺廟管理應牢記
三定
一是要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依法確定責任人、管理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對寺廟安全分片管理,責任到人。對供燈區(qū)、燃燭區(qū)、香積廚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落實專人負責和看管,嚴防火災發(fā)生。對附屬的商店、攤位、餐飲等場所,要按“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嚴格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要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每天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將防火巡查納入夜間巡更巡查內容,對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機動泵、消防應急燈、疏散指示標志等設施設備損壞的要及時更換。對停用消防水源、占用消防車道、堵塞疏散通道、私拉亂接電線、違規(guī)使用電器、吸煙等違法現(xiàn)象,要立即糾正。對不規(guī)范使用燈火、香火、燭火、柴火等明火的要迅速制止。寺廟還應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
三是要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演練。對寺廟的管理、維護、安保、導游等人員,要開展常態(tài)化的消防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機動泵等滅火設備的使用方法。會撲救初期火災,使其牢記內部火情報告電話和“119”火警電話。會報告火災情況,使其懂得在緊急狀態(tài)下組織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三禁
嚴禁違規(guī)用火用電用氣
嚴禁違規(guī)開展經(jīng)營性活動
嚴禁違規(guī)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寺廟內的電氣線路應滿足功率并穿管保護,電器應做到人走斷電,電熱毯切勿折疊使用。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必須設置消防安全提示標志,嚴禁將僧舍、禪房、庫房等改建成商鋪。嚴禁生產(chǎn)使用儲存和經(jīng)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違規(guī)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大功率用電器,寺廟內應嚴格控制使用明火,提倡以電燈代替點燈、點燭。對于確需使用明火的場所部位,應采取移至室外空間、鋪設隔熱片、減少可燃物、配備滅火器等措施,防止火災發(fā)生。
保護寺廟消防安全
前去的群眾也應做到
1、長明燈、油燈、香爐等要防止傾倒,要遠離經(jīng)幡、經(jīng)書等可燃物,要放置在不燃材料桌面(地面)上或鋪蓋有金屬薄板的供桌上。
2、點燭、燒香、焚紙、燃放鞭炮等用火,應在室外固定位置,并有專人負責看管。
3、火爐要遠離衣服、家具、木材等可燃物,要注意有人員看守,做到人走火熄。
4、煙囪要遠離木頭、柴垛等可燃物,防止高溫或者火星飛濺引發(fā)火災。
5、不要隨意傾倒柴火、香爐的廢渣,防止死灰復燃引發(fā)火災。
6、汽油、柴油等屬于易燃易爆物,極易引起大火,嚴禁私自存儲。
長明燈的火光閃動,誦讀經(jīng)書的聲音悠揚,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遠,需要久久為功,常抓不懈。讓我們共同保護每一方寺廟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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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鄭禮軍、陳琳、袁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