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9月,云南省紀委對領導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情節(jié)輕微問題483件,組織處理233人,對反映失實的1074件予以澄清。”日前,云南省紀委有關負責人在省紀委九屆七次全會上指出,“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全面從嚴執(zhí)紀,用好紀律這把管黨治黨的尺子,把紀律挺在法律的前面。” (
云南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通過開展“學思踐悟”、組織干部參觀警示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旁聽庭審等方式,以案釋法、以案明紀,警示黨員干部嚴守紀律和規(guī)矩,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tài)。這一舉措無疑是執(zhí)紀思維轉變,從“盯違法”向“盯違紀”轉變的標志。紀檢監(jiān)察機關不能等到黨員干部嚴重違紀、觸犯了法律才進行紀律審查,而是要加強日常監(jiān)督,不放過任何一起違紀行為,嚴查嚴問責。
我們知道,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如果把權力當成牟利的工具也就失去了被賦予權力的初衷,目前,在各級黨組織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時,我們更應該深刻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戰(zhàn)略意義,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作為應盡之責、分內之事,敢于擔當。紀檢監(jiān)察機關在推進依法治國中擔負著重要使命和重大責任,必須全面落實四中全會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運用黨規(guī)黨紀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時時抓常常抓,形成一種“新常態(tài)”,貫穿到政治生活的日常中去,面對權力面對群眾政府官員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自覺,要以敬畏之心對待權力。只有真正把制度的“籠子”編得更密、扎得更緊,只有以嚴的標準、嚴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制度執(zhí)行,才能使廣大黨員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真正地執(zhí)行權力賦予黨員干部的職責。
把“盯違紀”放在“盯違法”前面,是我們轉變執(zhí)紀思想的重要舉措,也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