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白云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打著“偵探公司”名義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李某秋、鄭某晨及張某強(qiáng)在廣州市某街718室經(jīng)營某偵探市場調(diào)查公司,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間,李某秋、鄭某晨受客戶委托,雇傭王某勝調(diào)查客戶丈夫是否出軌,通過跟蹤、拍照、錄像、安裝GPS定位裝置等方式,非法獲取被調(diào)查人員的行蹤軌跡并出售。白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秋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鄭某晨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王某勝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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