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看點
1
虛線變道罰300元扣2分!
2
過馬路玩手機最高罰50元!
3
新車上牌不用去車管所,4S全搞定。
4
10月15日起,拖車收費新標準執(zhí)行。
虛線變道,對于很多老司機來說
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
但交警提示,這3種情況下,
即使是虛線變道也要罰款扣分????
No.1
車隊緩慢通行時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的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如果不顧交通秩序而變道,將會受到300元罰款并扣2分。
No.2
紅燈轉綠起步時
一般來說,接近紅綠燈的路上都是實線,高峰期時,車隊很容易會排到后面的虛線路段。但是,紅燈轉綠時,后面的車輛不可變道,影響到鄰側車輛的正常起步。
像上圖這種情況,藍色車輛即使在虛線外變道,但是影響了其他車輛的正常起步,被拍到也會被罰款扣分。
No.3
道路通行順暢
在道路通行順暢時,部分司機會頻繁變道超車。但車速較快,強行變道就很容易引起后車追尾,這時候責任毫無疑問是變道車輛的。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近日批準的《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guī)定,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嬉鬧。違反上述規(guī)定,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相信不久后也會在全國推行。其實在廣東,由行人過馬路玩手機而導致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見,甚至還有行人因此被判刑。
案件回顧:
2017年5月27日,廣東中山市民胡某闖紅燈橫過馬路,與行駛中的二輪摩托車發(fā)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車的張某受傷,后搶救無效死亡。監(jiān)控視頻顯示,胡某在闖紅燈橫過馬路時,低頭看手機,并沒有注意到信號燈。法院審理認為,事故中,胡某在晚上步行中使用手機,未按交通信號燈指示橫過人行道,因此與沿機動車道行駛的、被害人乘坐的摩托車發(fā)生碰撞而導致交通事故;胡某的上述行為,是導致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最終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同時,胡某在審判階段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已賠償被害人家屬部分賠償款20萬元。
公安部公布,9月20日起,機動車銷售企業(yè)可提供購買車輛、購置保險、選號登記等全流程服務。
群眾購車后直接選號辦牌,當場領取行駛證、登記證書、臨時號牌,正式號牌郵寄到家。
無需前往車管所辦理登記!
在機動車銷售企業(yè)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
據李江平介紹,該措施將自今年9月20日起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qū)首府市、計劃單列市等大中城市率先推行,年底前在全國全面推行,逐步增加機動車銷售企業(yè)代辦網點數量,實現(xiàn)服務全覆蓋。
近日,廣東省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完善高速公路救援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了最新高速公路(含快速路)救援收費標準,并于2019年10月15日起執(zhí)行。
1、告別天價拖車費,最高收費1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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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車輛收費標準
①當拖車里程≤10公里時:僅收取基價。
②當10公里≤拖車里程≤35公里時:除收取基價外,按表1規(guī)定的加收標準計費。
③當拖車里程≥35公里時:超出35公里外的部分按下表規(guī)定加收標準的80%計費。
故障車輛收費標準
①當拖車里程≤35公里時,計費規(guī)則與事故車輛相同。
②拖移至最近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務區(qū),拖車里程大于35公里部分不再計費;
③如當事人選擇拖移至其他停放地點,拖車里程>35公里部分按上表規(guī)定的加收標準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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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服務收費標準
(點擊放大查看大圖)
可以看出,拖車服務最高收費為1525元,吊車最高服務收費為4000元。任何情況下,拖車和吊車的收費最高都不能超過最高限價,不管是救援公司,還是社會車輛。如果大家以后“不幸”遇上被拖車,記住這個收費標準,若收取不合理,可以投訴。
2、交警執(zhí)法,車主無需支付拖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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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通知第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高速公路違法停放車輛或依法扣留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車輛,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也不得指定救援服務單位實施并收取費用,但可以參照本通知規(guī)定收費標準向救援服務單位購買服務。
兩個對象:
● 高速公路違法停放車輛
● 依法扣留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車輛
說白了,就是你違章被拖車了或被扣車了,拖車費不需要車主掏腰包。如果一般車輛違章被拖車,也不用自己付拖車費嗎?其實,針對這點,早有規(guī)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guī)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者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不僅如此,根據去年5月份公安部最新修訂的法規(guī),事故車輛被交警拖車后停放期間如產生停車費,也不需要車主承擔。
因此,如果車主們遇到類似情況而被索取拖車費或停車費的情況,可以根據這一規(guī)定進行維權哦~
資料圖片來源:小強熱線、車早茶、車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