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一種特殊商品,房屋買賣較之其它商品買賣有著很大的差異,尤其是“二手房”的市場交易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交易過程中有產權過戶,房屋騰空,物業(yè)清結,房款交付等諸多手續(xù)和環(huán)節(jié)。因此,“二手房”的私下交易常常留有隱患,弊端十分明顯:
1、產權糾紛。引發(fā)產權糾紛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有三類:第一類是買賣不準出售的房屋,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與學校教學區(qū)不能分割的房屋;屬于拆遷范圍的房屋;已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等。第二類是夫妻雙方僅一方同意出售或夫妻離異后對房產判決不明的房屋。第三類是同一居所人員未能具結或子女未經父母(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屋。由于是私下交易,買賣雙方缺乏對有關政策法規(guī)的了解,買方又不易掌握賣方的真實情況,極易造成產權不能過戶,交易中途夭折或雖然成交但由于賣方家庭出現(xiàn)矛盾,不得不再次變更的結果,買賣雙方甚至可能打上官司。
2、房款糾紛。私下交易往往缺乏相互信任,賣方急著拿錢,買方急著要房,由此常常會產生定金或房款付了,產權證卻遲遲辦不下來,房屋不能如期交付或是房屋交付了,錢卻拿不到,拿不全等情況。
3、物業(yè)糾紛。“二手房”的買賣不同于商品房,完成產權過戶,并不意味著全部交易的結束,還有諸如賣方戶口遷出,物業(yè)管理費結算,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的結清等。私下交易者由于缺乏經驗,經常會忽視或遺漏某些項目,造成經濟損失和引來糾紛。
當然,“二手房”私下交易引發(fā)的矛盾和糾紛遠不止這些,其弊端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您應增強法治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不要輕易進行“二手房”的私下交易,盡量委托實力強、信譽好,操作規(guī)范的中介服務機構辦理有關“二手房”的交易,以減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