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1:所得稅核算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確認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
第二步:確認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
第三步:確認相應的暫時性差異,以及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四步:確認應交所得稅
第五步:確認所得稅費用
知識點2: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及暫時性差異
會計科目
賬面價值
計稅基礎
應納所得稅額
暫時性差異
固定資產
實際成本-累計折舊(會計)-減值準備
實際成本-累計折舊(稅法)
調增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無形資產
實際成本-累計攤銷(會計)-減值準備
實際成本-累計攤銷(稅法)
調增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內部研發(fā)形成的無形資產
實際成本-累計攤銷(會計)-減值準備
實際成本*150%-累計攤銷(稅法)
調減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未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fā)支出
調減(加計扣除50%費用)
永久性差異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
實際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虧);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盈)
公允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公允價值
實際成本-累計折舊或累計攤銷(稅法)
調減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虧);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盈)
廣告費(已支付)
0
實際發(fā)生額-銷售收入*15%
調增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預計負債
確認金額
實際發(fā)生時允許扣除: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以扣除的金額=0
實際發(fā)生時不允許扣除: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調增(實際發(fā)生時不允許扣除的話不調整)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實際發(fā)生時不允許扣除的話無暫時性差異)
預收賬款
確認金額
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稅基礎為0,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調增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應付職工薪酬
一般情況,賬面價值=計稅基礎,但職工教育經費未來可以結轉扣除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廣告費(暫未支付)
以負債角度來看,計稅基礎=實際發(fā)生額-未來可抵扣的金額(即減去資產角度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為實際發(fā)生額,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未彌補虧損
將來五年內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變相的意思是減少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從而使企業(yè)少交稅,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其他負債
如滯納金、罰款等,未來期間不得扣除,即賬面價值=計稅基礎,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知識點3: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項目
具體規(guī)定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除規(guī)定不可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外,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并同時確認所得稅費用,但以下情況除外:
1、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涉及商譽或營業(yè)外收入: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資產、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一致產生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以相關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的所得稅稅率計量
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應以相關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的所得稅稅率計量
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形
如果交易或事項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不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與聯(lián)營企業(yè)、合營企業(yè)投資等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投資企業(yè)能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時間;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能轉回,則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情形
適用稅率對已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影響
因稅收法規(guī)的變化,導致企業(yè)在某一會計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發(fā)生變化的,企業(yè)應對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按照新的稅率進行重新計量;除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外,其余調整均計入所得稅費用
知識點4:所得稅費用的確認和計量
項目
具體內容
所得稅費用的構成
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當期所得稅費用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即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當期發(fā)生額)
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余額)
借或貸: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綜合收益
貸或借:遞延所得稅負債
所得稅費用的計算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