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衛(wèi)靈公篇》載:“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睂@則論語各名家有不同注解,互有爭議。朱熹認為這是“觀人之法”:“君子于細事未必可觀,而材德足以任重;小人雖器量淺狹,而未必無一長可取。”南懷瑾則認為,對偉大成功的人物不能以小處來看他,等他有成就才可以看出他的偉大,與之相反,小人從小地方就可以看出他的長處。但無論怎么理解這句話,有一點是公認的:君子可以大受。這個“大受”是什么意思呢?
趙又春在《論語真義》里注解,“大受”即“委以重任”。南北朝時也有學者說:“謂之君子,必有大成之量,不必能為小善也,故宜推誠闇信,虛以將受之,不可求備,責以細行也?!边@里的“受”更接近“授”,表達的是“委托”“授予”的意思?!笆堋钡脑熳直玖x是用船只往返兩岸,為隔岸的人運送物品,表達“輸送”“運送”。
《說文解字》中說“受,相付也?!笔茏钤绲囊馑际墙煌?、交付,表示主動地給予,比如“傳道受業(yè)”、“以將受之”都是這類用法。有意思的是,后來它被用作相反的意思,表達被動地接受,王筠說:“手部授,人部付,皆曰‘予也?!褚愿墩f受,則是受授同字矣?!贝撕蟆敖o予”這一本義逐漸由“授”所取代,“受”在日常使用中更多表達“接受”“承受”的意思。
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說:“授,與也。受,取也。”兩個字的意義被明確地區(qū)別開來,進而組成了一個詞語“授受”,比如宋祁在《宋景文公筆記·雜說》中說:“圣賢授受,功不贊漏?!濒斞冈凇稘h文學史綱要》中說:“意在文字初作,首必象形;觸目會心,不待授受?!痹偃缰袊鴼v史上流傳著“三圣授受”的傳說故事:堯傳位給舜,舜讓位于禹,“禹繼舜,舜繼堯,三圣相受而守一道?!?/span>
受作接受、獲得時,使用范圍十分廣泛,可以用為受獎、受賞,可以用為受命、受權(quán),還能用為受益、受助……《戰(zhàn)國策 · 齊策》中記載齊威王曾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威王廣納諫言,凡是能夠當面向他的過失提出批評意見的,都可以獲得上等獎賞。古人對接受別人給予的東西還有一套規(guī)矩和邏輯,強調(diào)不茍且求得?!妒酚洝の汗恿袀鳌分杏小靶奚頋嵭袛?shù)十年,終不以監(jiān)門困故而受公子財。”的說法?!逗鬂h書 · 列女傳》中有一個“樂羊子妻”的故事,說的是樂羊子在路上拾到一塊金子,回家后交給妻子,妻子卻不收,并勸他說“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薄安皇茑祦碇场币渤蔀楣湃藢託夤?jié)的稱頌與贊美。
從“接受”當中,“受”又進一步衍生出感覺、感受的意思,我們平時看到感人的故事,經(jīng)常會說自己“感同身受”,它的意思是雖未親身經(jīng)歷,但感覺就同親身領(lǐng)受過一樣。有個成語叫做“膚受之言”,是指膚淺的、感受不深的言論,表達只浮于表面的感受。除此之外,我們平日使用“受”時還經(jīng)常表達蒙受、遭受的意思,比如受潮、受熱,受苦、受氣等等。屈原在《漁父》中慨嘆“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如果要讓清白的身體蒙受世俗塵埃的污染,那么寧愿自我放逐、葬身于魚腹之中。
俗語中說“虛己受人”,給予與接受構(gòu)成了我們的生活,當我們感受、接觸外物時,也在接受他人和世界的影響,接受什么樣的觀念、形成怎樣的感受,最終決定了我們?nèi)绾卫斫馔馕锖臀覀冏陨?。(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