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的股東就兩個,而且任正非不是大股東,因為他只占華為股權的1.01%。
這是個討巧的說法,不過給大家看幾張圖就能明白了。
華為真正的大股東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再來看華為的股權穿透:
是了,華為的公司都是通過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進行投資控股的。
而這里面工會的股權要遠遠多于任正非本人。
華為很早就建立了廣泛的利益分享機制,除了任正非保留的1.01%股份外,其余都與員工分享,把股份分光。
有人會擔心,既然任正非不是大股東,那他怎么保證對華為的掌控呢?
答案來了,任正利用“有限責任公司可通過公司章程設置同股不同權”的規(guī)定,掌握了34%的一票否決權。從而保證了自己在公司重大決策上擁有重要的決策力。
在華為改制之前,華為的員工和任正非直接持股,這期間任正非和員工共同掌控華為。
2001改制完成,華為實行虛擬股,持股員工選舉股東代表,成立職工持股會,并只能通過職工持股會來行使股東權利,且只能行使部分股東權利;
同時,股東代表選舉董事會中的員工董事成員,但是董事候選人是由上一屆董事會提名。
而關于“一票否決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條例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guī)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這就意味著,一項決議,只要是超過33.31%的股東投了反對票,那么這項決議就會無效,這就是所謂的“一票否決權”。所以只要任正非把控住這34%,那么華為的天就不會變。
有評論問孫亞芳是誰:
還是上圖給大家看吧,人家可是有“任正非接班人”之稱前董事長
而且她在多個華為的公司擔任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