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尤其是今年,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越來越多的家庭已經沒有精力管理耕地,加上國家政策扶持,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把土地流轉出去,小編所在村及周邊的幾個村四五千畝地全部流轉,縣里今年還號召發(fā)展基層黨組織領辦創(chuàng)辦合作社,也有一些農戶早就成立了土地托管合作社,那么這三種形式有什么區(qū)別呢?做為農民來說,到底哪種形式最合適呢?
首先來看看三種方式的區(qū)別:土地流轉是指農戶將自己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也就是說土地承包權還是農戶自己的,只是把使用權轉讓給別人。說白了就是把地租給別人使用。土地托管是指農戶把自己的土地托付給有管理能力的個體或組織進行管理,這里面又分兩個方面,一是全托,就是農戶給管理方一定的費用,莊稼的耕播管收等環(huán)節(jié)全部由托管方進行管理,自己只負責賣莊稼,甚至賣也由托管方負責的自己只負責最后收錢就行了;二是半托,就是農戶自己購買農資,托管方負責機械作業(yè)環(huán)節(jié)。土地入股實際上就是農戶把自己的土地做為資本或叫股權加入到合作社或者其它經濟組織,由合作社或其它經濟組織經營管理土地,自己可以為土地經營出謀劃策,最后根據自己的土地所占股份的比例按股分紅。
哪種方式適合自己:小編認為,做為農民來說土地流轉最穩(wěn)當也最輕心,土地流轉后,效益高低與自己無關,自己收益是穩(wěn)定的。但如果沒有人來流轉土地的話,土地入股是第二個選擇,因為合作社或其它經濟組織把地整合起來后,會想方設法提高經濟效益,農民也可以放心地外出打工或專心從事自己的營生。土地托管相對來說因為缺少過程的監(jiān)督,可能會出現(xiàn)效益不高的狀況,但如果遇到信譽好的服務公司或組織也還是可行的。
從土地承接方的角度來講,土地托管是最佳選擇,因為這種方式承接方是旱澇保收的,他們收取的是服務費,只要提供服務了,不管收成結果如何,他們的服務費是少不了的。其次就是土地入股,這種方式好處是風險共擔,如果遇到大的自然災害減收或絕收,是可以少分紅甚至不分紅的。土地流轉就不一樣了,如果遇到大的自然災害,風險只能由承包方自己承擔,地租你是必須拿的。
但是要說哪個更賺錢?我想整個在流轉的時候,應該有一些制度的安排,比如說現(xiàn)在提倡的土地股份合作,這個地并不是純粹就給這些大戶了,農民給你搞一個股份合作公司,我入股,這樣你分紅的時候,給我分一點。
另外我想這幾個文件出臺之后,整個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應該以后應該有很大的增值的空間。比如說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了,還有在基地的流轉,這些試點區(qū),這些農民原來基本上農民很難得到多少財產性收入,所以我想一旦這些文件真正落地之后,農民的另一塊收入,就是過去這個收入,不到他的收入1%,財產性收入,以后可能會有一個很大的增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