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俞可平
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在經(jīng)濟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樣化的今天,善治已經(jīng)成為人類政治發(fā)展的理想目標。簡單地說,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和管理活動。善治的本質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一種新型關系,是兩者的最佳狀態(tài)。
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政府無疑具有壓倒一切的重要性,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政府相提并論。代表國家的合法政府仍然是正式規(guī)則的主要制定者。一言以蔽之,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欲達到善治,首先必須實現(xiàn)善政。
自從有了國家及其政府以后,善政便成為人們所期望的理想政治管理模式,這一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國古已稱之的“仁政”“善政”,大體上相當于英語里所說的“good government”(可直譯為“良好的政府”或“良好的統(tǒng)治”)。抽象地說,善政的內容,無論在中國還是在外國,在古代還在現(xiàn)代,都基本類似。一般都包括以下幾個要素:嚴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員、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務。毫無疑問,只要政府存在一天,這樣的善政將始終是公民對政府的期望和理想。但是,善政的內容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社會政治制度下,善政有著不同的具體內容。在全球化背景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國的人民政府,善政應當具備以下8個要素:民主、責任、服務、質量、效益、專業(yè)、透明和廉潔。
善政要求我們有一個“民主政府”。在我們這樣的社會主義民主國家,一個代表人民利益的民主政府,是善政的前提條件,沒有這一點,善政便無從說起。從本質上說,主權在民而不在政府,人民是國家政治權力的最終來源,政府受人民委托行使權力。因此,執(zhí)政為民,是一個民主政府的起碼要求。要確保政府永遠是一個民主的政府,并且不斷地提高民主的程度,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兩條。其一,必須根據(jù)憲法和法律,確保政府的各級官員真正由公民通過自由而公正的選舉產(chǎn)生,讓人民按照法律最大限度地自由選擇自己的管理者,從制度上保證政府官員成為人民利益的真實代表。其二,必須有一套公民約束和監(jiān)督政府權力的有效機制,保證政府官員按照大多數(shù)選民的意愿辦事,當政府官員損害大多數(shù)選民的利益時,公民能夠按照法律和制度有效地剝奪違法的或不稱職的官員的權力。
善政要求我們有一個“責任政府”。既然執(zhí)政為民是對政府的基本要求,那么,對人民負責便自然成為政府的基本職責。政府的責任主要體現(xiàn)在其主動責任和被動責任兩個方面。首先,各級政府及其官員都必須主動地、自覺地履行憲法和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只要接受了某個政府的公共權力職位,就同時意味著承擔了相應的法定責任。這一責任是政府的主動責任,政府及其官員如果沒有履行這些基本職責,輕則是違約,重則是違法。其次,政府及其官員必須對其管轄的公民的正當要求有及時的回應,這是政府的被動責任。如果政府沒有對公民的正當訴求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適當?shù)幕貞?,也是一種失職。
善政要求我們有一個“服務政府”。服務政府要求政府日益強化其社會服務職能。這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第一,政府要積極提供更多的社會公共品,特別是在環(huán)境保護、生態(tài)平衡、義務教育、基礎交通、公共安全、社會福利等方面,政府要通過提供更多的社會服務來增進公共利益。第二,政府要日益放松對社會經(jīng)濟事務和公民私人事務的管制,更多地讓公民和社會民間組織進行自我管理。第三,即使在政府必須履行管理責任的地方,政府也應當有服務意識和平等意識,而不可進行居高臨下的家長式管理。
善政要求我們有一個“優(yōu)質政府”。政府是市場產(chǎn)品質量和社會服務質量的管理者,它自己也同樣有一個質量問題。對政府的質量要求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其一,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和法規(guī)應當科學合理,具有可持續(xù)性,而不是短期性的。其二,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時必須誠信可靠、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其三,政府為社會所提供的各種公共產(chǎn)品應當比市場產(chǎn)品有更加嚴格的質量要求。實現(xiàn)優(yōu)質政府的關鍵,是必須有一支高素質的政府工作人員隊伍,在道德素質、文化素養(yǎng)和專業(yè)能力等方面,政府官員都應當是社會中一個較高素質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