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活驢肉的山西巡撫憑啥任性
清代姚元之的《竹葉亭雜記》中記載有這么一段史實。乾隆年間,山西巡撫王亶望特別喜好吃驢肉絲,為此他的廚房中有專門飼養(yǎng)驢的人,養(yǎng)了好幾頭肥而健壯的驢。每當王稟望要吃驢肉時,廚師就在驢身上找一處最肥美的地方,直接用刀割一塊下來,立即烹調(diào)好送到王亶望面前。驢身上被割了一塊肉的地方鮮血淋漓,廚師就用燒的通紅的鐵塊烙一下,于是血就會立即被止住。
王亶望還喜好吃鴨子,而且必須是填鴨。他也有專門養(yǎng)填鴨的人,飼養(yǎng)方式與都城的填鴨大致相同,不同之處是不讓填鴨活動罷了。蓄養(yǎng)的方法是:取釀制紹興酒的壇子,將壇底敲掉,把鴨子放進壇中,然后用泥土封住壇底,使鴨子的頭頸伸到壇口之外,再用動物油和飯喂養(yǎng)。當然,壇子后面要留一個洞,供鴨子排糞便用。這樣養(yǎng)上六、七天,就可以養(yǎng)得很肥很大了,這種鴨子的肉非常細嫩,像豆腐一樣。如果王亶望偶然想吃豆腐,就要殺兩只鴨子熬湯,然后用鴨湯煮豆腐,這樣才能送給他吃。寫到此地,姚元之嘆道:“豪侈若此,宜其不能令終也?!蓖鮼嵧钌莩薜竭@種地步,真不知他的這種奢侈有沒有止境!
王亶望的奢侈生活,在清朝官場絕非個別現(xiàn)象。
有清一代,自康熙中期以降,社會安定,有所謂的“康乾盛世”之稱,社會上吃喝之風盛行。上層社會,官場交往,腐敗與奢侈并行,形成了清代特有的豪奢之風。據(jù)《清稗類鈔》記載,清代吃喝風盛行,以宴席種類繁多記錄,有燒烤席、燕菜席、魚翅席、魚唇席、海參席、蟶乾席、三絲席諸名目。以碗碟多少大小記錄,有十六碟八大八小、十二碟六大六小、八碟四大四小等。以應(yīng)酬之繁,當以京師為最。王公大臣、八旗貴族和士大夫之間的官場交際、往來酒宴,有一日至四五次之多者。當時有人嘆曰:“都門為人物薈萃之地,官僚筵宴,無日無之。然酒肆如林,塵囂殊甚?!奔词故堑靥幤h的甘肅蘭州,也是“宴會,為費至巨,一燒烤席須百余金,一燕菜席須八十余金,一魚翅席須四十余金。等而下之,為海參席,亦須銀十二兩?!?/font>
無怪乎,有學者說:在中國飲食發(fā)展史上,帝王與權(quán)臣貴族起了最大的推動作用,而最好的美食總是首先出現(xiàn)在帝王與貴族的豪華筵席上。中國的飲食文化是與權(quán)力掛鉤的,史料顯示,先秦時期的飲食禮政已經(jīng)相當完備了,直至清代,官場上的豪奢飲食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王亶望只不過是其中一位佼佼者而已。那么,王亶望憑什么吃鴨專門吃“填鴨”,吃驢臨時來“活剮”呢?正如王亶望被查抄后自己承認的那樣:“我自己家資本本不多,所有現(xiàn)查出的銀物大半都是婪索得來的?!笔聦嵕褪侨绱?。
王亶望(?—1781),清陜西臨汾人。巡撫王師之子。自舉人捐納知縣,累遷至浙江布政使,乾隆三十九年(1774)移甘肅布政使。他在歷史上的出名也就是臭名昭著,正是在甘省期間的“乾隆朝甘省折監(jiān)冒賑案”。甘肅冒賑一案緣于捐監(jiān)。清代捐納監(jiān)生始于順治六年,定例于康熙四年,乾隆十年又規(guī)定:生俊捐谷一百七十石就可以得到監(jiān)生的資格。甘肅曾實行過“捐監(jiān)”,又曾一度停止。后來甘肅倉儲不足,經(jīng)陜甘總督勒爾謹奏請清廷獲準,于乾隆三十九年又開始在甘肅各地開捐。當時任山東布政使的王亶望,被乾隆調(diào)補甘肅布政使,受皇帝之命,親自主持捐監(jiān)。這次開捐,王亶望采取了與以往不同的辦法,讓監(jiān)生將應(yīng)捐豆麥折為白銀,這樣就為王亶望及各級官吏中飽私囊提供了便利。與此同時,王亶望調(diào)蔣全迪為蘭州知府,專門辦理“捐監(jiān)”事務(wù)。蔣全迪完全按照王亶望的意圖辦事,將私收的白銀借災(zāi)賑的名義任意開銷,從中取利。甘肅各級官員利用“捐監(jiān)”,幾乎個個中飽私囊,而王亶望貪污最多。后來查抄王亶望名下資財,除珠寶玉器衣服及田產(chǎn)等項不計外,所有查出的金銀數(shù)目及鋪面估值變價銀數(shù)“共銀一百零八萬七千四百四十八兩二錢”。
在甘肅主持捐監(jiān)期間,王亶望權(quán)勢大增,貪欲爆發(fā)。據(jù)王亶望本人后來供認。我得過屬員銀兩甚多,所以外人編個口號(民謠、順口溜)“一千見面,兩千便飯,三千射箭”。事實確如所言,沒有銀子,要見面都難!乾隆四十二年三月,鞏昌府知府潘時選赴藩司衙門要見王亶望未果,后送銀一千兩遞進,才見到王亶望。至于勒要屬員物品,讓屬員代買皮張、衣服、古董等他從來就不給價。他屬中隨從的很多親戚報捐監(jiān)生,他從來不交銀子,只叫屬員填給實收,銀子就算在了屬員的帳上。他供認,在甘藩司三年任內(nèi),送銀送物給他的人多得連他也記不清。正如他的下屬常常議論的那樣“王亶望無人不向婪索”!作為藩司,他還將每年本應(yīng)發(fā)給各州縣用于運糧賑災(zāi)的“腳價銀兩”三萬二千兩,裝入自己的口袋,并心安理得地認為這是“屬員對他的孝敬”。
王亶望之所以如此貪婪,如此囂張,就是仗著他手中的“生殺”大權(quán)。他說過:“有州縣待我好的我就叫他把災(zāi)分報多些,有些州縣待我平常的我就不準他多報”。他推行“競定分數(shù)開單派各州縣照單開報”,目的就是使各州縣官多給他送銀送物品。王亶望要蓋房屋,為趕在上凍前建好房屋,皋蘭縣知縣程棟令工匠用熱水和泥,計費銀二萬兩。作為對程棟的回報,每年災(zāi)賑報銷時,王亶望就讓程棟多報一二萬石賑濟糧銀。于是,各州縣官紛紛效法,送銀的名目繁多,什么節(jié)禮銀、盤費銀少則幾百兩,多者上千兩。設(shè)想,如此權(quán)勢,吃活驢、吃填鴨又算得了什么?!
“乾隆季年,諸貪吏首稟望”。這樁發(fā)生在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的集體眾貪大案,震驚朝野。地方官員以賑災(zāi)濟民的名義上下勾結(jié)、偽災(zāi)舞弊、折收監(jiān)糧、肆意侵吞。此案牽連布政使及以下各道、州、府、縣官員一百一十三人,追繳贓銀二百八十萬余兩,連乾隆皇帝也驚呼,此案“為從來未有之奇貪異事”。最終,王亶望、蔣全迪被處斬刑,王廷贊處絞首,勒爾謹賜死;其余貪污數(shù)萬兩的巨犯斬首五十六人,免死發(fā)遣四十六人,革職、杖流、病故、畏罪自殺者數(shù)十人。乾隆帝坦承,查辦此案實在出于無奈而不得不辦,在辦理過程中也不忍大辦。捐監(jiān)是此案的誘因,冒賑是其必然結(jié)果。后人評論,乾隆執(zhí)法之嚴為前代之罕見,然而“誅殛愈眾,而貪風愈甚”,王亶望大案顯示大清江山衰敗之勢已是無可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