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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倒計時
中藥一“中藥與方劑”高頻考點
歷代本草代表作
四氣
1)寒涼性藥物: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熱毒等作用;寒涼性有傷陽助寒之弊;
2)溫熱性藥物:具有溫里散寒、補火助陽、溫經(jīng)通絡、回陽救逆等作用;溫熱性有傷陰助火之害。
五味
主要是辛、甘、酸、苦、咸,除此還有澀味、淡味。
所示的效用:
1)辛:能散、能行,有發(fā)散、行氣、活血作用;能耗氣傷陰。
2)甘:能補、能緩、能和,有補虛、和中、緩急、調和藥性等作用,此外有些甘味藥還能解藥、食毒;能膩膈礙胃,令人中滿。
3)酸:能收、能澀,有收斂固澀作用,此外還能生津安蛔;能收斂邪氣。
4)苦:能泄、能燥、能堅;能傷津伐胃。
5)咸:能軟、能下,有軟堅散結、瀉下通便作用。
6)澀:能收、能斂,同酸味一樣有收斂固澀作用;邪氣未盡者慎用。
7)淡:能滲、能利,有滲濕利水作用;陰虛津虧者慎用。
升降浮沉
(1)確定依據(jù):
1)藥物的質地輕重:凡花、葉類質輕的藥多主升浮,如菊花、桑葉等;種子、果實及礦物、貝殼類質重的藥多主沉降,如蘇子、枳實、磁石、石決明等。
2)藥物的氣味厚薄:味?。ㄐ痢⒏?、微苦等)者升,氣?。ê?、微寒、平等)者降,氣厚(熱、溫)者浮,味厚(酸、苦、咸等)者沉。
3)藥物的性味:從四氣講,溫升、涼降、熱浮、寒沉;從五味講,辛甘淡主升浮,酸苦咸主沉降。
4)藥物的效用:藥物的臨床療效是確定其升降浮沉的主要依據(jù)。病勢趨向常表現(xiàn)為向上、向下、向外、向內,病位常表現(xiàn)為在上、在下、在外、在里。
(2)升降浮沉所示效用:
1)升浮類藥能上行向外,分別具有升陽發(fā)表、祛風散寒、涌吐、開竅等作用;
2)沉降類藥能下行向內,分別具有瀉下、清熱、利水滲濕、重鎮(zhèn)安神、潛陽息風、消積導滯、降逆止嘔、收斂固澀、止咳平喘等作用。
(3)影響因素:
1)炮制:酒炒則升、姜汁炒則散、醋炒則收斂、鹽水炒則下行。
2)配伍:升浮性藥物同較多的沉降類藥物配伍時,升浮之性受到抑制;沉降類藥同較多的升浮類藥物配伍時,沉降之性受到抑制。
有毒與無毒
(1)毒的含義:
1)狹義的毒:物之能害人即為毒,似指今之藥物不良反應。
2)廣義的毒:一為藥物的總稱,也就是說藥即是“毒”,“毒”即是藥;二為藥物的偏性,也就是說藥物之所以能治病,就在于其有某種偏性,這種偏性就是“毒”,其對人體具有兩面性,即既能治療疾病,又能毒害人體,關鍵在如何應用。
(2)有毒與無毒的確定依據(jù):是否含毒害成分;整體是否有毒;用量是否適當(確定有毒與無毒的關鍵)。
(3)影響因素:主要有品種、來源、入藥部位、產(chǎn)地、采集時間、貯存、加工炮制、劑型、制劑工藝、配伍、給藥途徑、用量、用藥次數(shù)與時間長短、皮膚與黏膜的狀況、施用面積的大小、病人的體質、年齡、性別、種屬、證候性質,以及環(huán)境污染等。
按中醫(yī)辨證學分類
1)針對八綱辨證的功效:是指中藥的某些功效分別與八綱辨證的各綱辨證相對應。如對應表里辨證的有解表、溫里、滋陰、補陽等。
2)針對病因辨證的功效:是指中藥的某些功效分別與病因辨證的六淫與疫癘、七情、飲食勞傷、外傷等辨證相對應。如化濕、清熱、解毒、定驚、消食等。
3)針對氣血津液辨證的功效:是指中藥的某些功效與氣血津液辨證的氣、血、津液病證辨證相對應。如行氣、止血、生津等。
4)針對臟腑辨證的功效:是指中藥的某些功效分別與臟腑辨證的各臟腑病證辨證相對應。如養(yǎng)心、宣肺、補脾等;
5)針對經(jīng)絡辨證與六經(jīng)辨證的功效:是指中藥的某些功效與經(jīng)絡辨證或六經(jīng)辨證的各經(jīng)病證辨證相對應。如和解少陽、散少陰經(jīng)風寒等。
6)針對衛(wèi)氣營血辨證的功效:是指中藥的某些功效與衛(wèi)氣營血辨證的衛(wèi)分、氣分、營分、血分病辨證相對應。如疏散風熱、清氣分熱、涼血解毒、散血解毒等。
7)針對三焦辨證的功效:是指中藥的某些功效與三焦辨證相對應。如宣化上焦?jié)駶帷⒀a中氣、溫中散寒等。
按中醫(yī)治療學分類
1)對因功效:是指某些中藥能針對病因起治療作用。如祛風、散寒、補氣、助陽等等;屬于消除病理產(chǎn)物的功效有消食、利水、祛痰、化瘀、排石、排膿等。
2)對癥功效:是指某些中藥能緩解或消除疾病過程中出現(xiàn)的某些或某種癥狀,有助于減輕患者痛苦,防止病情惡化,如止痛、止血、止嘔等等。
3)對病證功效:是指某些中藥對瘧疾、贅疣、痹證、鼻淵、黃疸、肺癰、絳蟲證等病證,具有明顯優(yōu)于他藥的療效,如截瘧、蝕疣、祛風濕等等。
4)對現(xiàn)代病癥功效:是指某些中藥對西醫(yī)學所描述的高血壓、高脂血癥、糖尿病、腫瘤等病癥有明顯的療效,而使用傳統(tǒng)功效術語又難于表達清楚,權借現(xiàn)代藥理學術語來表達,如天花粉降血糖,半枝蓮抗腫瘤等。
主治病癥的表述
(1)病名類主治病證:是指以疾病的名稱表述中藥的主治病證,如瘧疾、肺癰、腸癰、水火燙傷、毒蛇咬傷等。
(2)證名類主治病證:是指以疾病的證名表述中藥的主治病證,如熱淋、血淋、熱咳、冷哮、濕熱黃疸、風熱表證、風寒表證、風寒挾濕表證等。
(3)癥狀名類主治病證:是指以病或證的某一癥狀名稱表述中藥的主治病證,如驚悸、耳鳴、耳聾、口臭等。
精神與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用藥高頻考點
抗癲癇藥用藥監(jiān)護
1)抗癲癇藥應長期、規(guī)則應用,劑量一般從低劑量開始(可以減少不良反應),逐漸增加,直到癲癇發(fā)作被控制而又無明顯的不良反應,即為最佳劑量最佳療效。
2)給藥的次數(shù)要根據(jù)該藥血漿半衰期來確定。
換藥與停藥應有專業(yè)醫(yī)師的指導
1)除非必需,應避免突然停藥,尤其是巴比妥類及苯二氮(艸卓)類藥。
2)接受幾種抗癲癇藥治療時,不能同時停,只能先停一種藥,無礙時再停另一種。
3)也要避免在患者的青春期、月經(jīng)期、妊娠期等停藥。
關注特殊人群的安全性
1)司機。
2)妊娠及哺乳期婦女使用有致畸風險。
3)為降低神經(jīng)管缺陷的風險,妊娠前和妊娠期應補充葉酸。
4)妊娠后期3個月給予維生素K預防抗癲癇藥相關的新生兒出血。
卡馬西平
1.用于治療癲癇、躁狂癥、三叉神經(jīng)痛、神經(jīng)源性尿崩癥、糖尿病神經(jīng)病變引起的疼痛;預防或治療躁郁癥。
2.用藥前、后及用藥時應監(jiān)測全血細胞計數(shù)(血小板、網(wǎng)織紅細胞)及血清鐵檢查。在給藥前檢查1次,治療開始后應經(jīng)常復查達2~3年。
丙戊酸鈉
①妊娠期婦女用藥應權衡利弊,本品可由乳汁分泌,哺乳婦女慎用。
②3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發(fā)生肝功能損害的危險較大,且本品可蓄積在發(fā)育的骨骼內,需引起注意。
③與具有肝毒性的藥物合用,可增強肝毒性,應避免合用,有肝病史者應用丙戊酸鈉需經(jīng)常監(jiān)測肝功能。
苯妥英鈉
①本品可透過胎盤屏障而致畸,并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于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
②用藥期間須監(jiān)測血常規(guī)、肝功能、血鈣、腦電圖和甲狀腺功能等,靜脈使用本品時應進行持續(xù)的心電圖、血壓監(jiān)測。
苯巴比妥
①新生兒服用本品可發(fā)生低凝血酶原血癥及出血,維生素對此有治療或預防作用。
②靜脈注射巴比妥類藥,特別是快速給藥時,容易出現(xiàn)呼吸抑制、暫停,支氣管痙攣,反射消失、瞳孔縮小、心律失常、體溫降低甚至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