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證論治
系統(tǒng)”中的兩大
要素是
證候與
方劑,筆者分別從意義與指稱的角度來認識和尋求二者的相應。
從意義與指稱的角度看證候
證候至少存在著兩種以上的定義
方法。其一,從外延定義證候;其二,從內涵定義證候?!?a title="醫(yī)學百科:太陽病" rel="summary">太陽病,
發(fā)熱,汗出,
惡風,脈緩者,名為
中風”,是從外延定義證候的典范,即依據(jù)所出現(xiàn)的“
癥狀體征序列”來定義。而“
太陽中風證是指
風寒外襲,營衛(wèi)失調的病證”,則從內涵的角度定義“太陽中風證”。
“太陽病,發(fā)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
中風?!笔菍ⅰ疤柌?,發(fā)熱,汗出,惡風,脈緩者”稱為“中風”,
發(fā)生學上的意義是“風寒外襲,營衛(wèi)失調”。涉及“指稱”與“意義”的關系。如果從指稱與意義分別探尋其“后承”——方藥,則可做這樣的表述:即我們能否知道“癥狀體征序列”的全部意義。從“專名”與“摹狀詞”的角度看“
太陽中風”、“
太陽傷寒”則屬專名,而“風寒外襲,營衛(wèi)失調”的病證、“風寒外襲,營陰郁滯”的病證,則屬摹狀詞。
證候的識別有兩種方法,其一是從癥狀體征上辨識;其二是從
病機上來辨識。所謂依據(jù)癥狀體征來辨識,即通過
比較臨床表現(xiàn)出證候特征與方主治證的相同程度。這種方法不必拘于癥狀表現(xiàn)的完全相同,但求其主癥的一致即可。所謂依據(jù)病機來辨識,是指通過對臨床證候的
分析,辨明其證候的病機所在,從而選擇針對該證病機的方劑。這種方法常應用于主癥并非顯著,但病機相同或相近。病機的相同,并不代表主癥一定相同,如同屬
血虛,即可表現(xiàn)為
頭暈耳鳴,亦可出現(xiàn)
失眠健忘,可以
爪甲無華,又可唇舌淡白。如果從邏輯學的角度來看,這兩種辨識證候的方法,一是依據(jù)證候的外延;一是依據(jù)證候的內涵來確定的。
中醫(yī)界公認:證候是
人體生理病理的整體反映狀態(tài),既然證候是狀態(tài),那么我們可以將證候視為一個集合,即由癥狀與體征序列構成的集合。我們既可看集合中的
元素,也可以分析集合的性質,即通過分辨集合中的元素或分析集合的性質來
判斷它與另一個集合的相同或
相似。但
需要謹記的是這兩種方法并非完全相同,所得到的結果也不會完全一致。
從意義與指稱的角度看方劑
1.從“實體—屬性”的理論看,
桂枝湯方由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
生姜三兩、
大棗十二枚組成,我們可以將其作為一個實體。桂枝湯具有
發(fā)汗解肌、
調和營衛(wèi)之功用是桂枝湯的一個屬性。同理,桂枝湯可以治療太陽中風證同樣也是桂枝湯的一個屬性。我們選擇《
傷寒論》原文“太陽病,
頭痛發(fā)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來建立桂枝湯實體與桂枝湯屬性之間的關系?!肮鹬髦钡囊饬x是“用桂枝湯來治療它?!边@里的“它”指“太陽病,
頭痛發(fā)熱,汗出惡風”。我們將其
轉換為“桂枝湯是用于治療太陽病,頭痛發(fā)熱,汗出惡風的?!辈⑵浜喕癁椤肮鹬怯糜谥委熖栔酗L的(方劑)”這一判斷句,桂枝湯是這一語句的主詞,“用于治療太陽中風證的”為謂詞。這是一形式為“S是P”的命題。這里主詞S代
表實體,謂詞P則代表實體所具有的某種性質或狀態(tài),系詞“是”則表示謂詞所代表的性質或狀態(tài)“內在于”主詞所代表的實體之中。根據(jù)這種解釋,命題“S是P”的意義是下列命題的合?。捍嬖趥€體x,詞項S指稱或代表x;存在著性質或狀態(tài)f,詞項P意謂f;f屬于x。用這種觀點去解釋“桂枝湯是用于治療太陽中風的(方劑)?!北容^符合我們日常語言的
直觀。在此需引起
注意的是,P只是代表實體S的某種性質而不是全部性質。
2.從“專名—摹狀詞”的角度看,桂枝湯是一個專名,用它來指稱那首由桂枝三兩、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生姜三兩、大棗十二枚組成的方劑。對于專名有無涵義雖然存在著不同的聲音,但筆者認為:任何名稱都是有涵義和所指的。像“那首治療太陽中風的方劑”、“那首具有發(fā)汗解肌、調和營衛(wèi)之功用的方劑”則屬于摹狀詞。由此,桂枝湯這一實體與桂枝湯的功效又具有了專名與摹狀詞相類的關系。我們知道“名稱的涵義是由一個永遠開放的摹狀詞集合構成的,這些摹狀詞摹寫了名稱所指對象的一些區(qū)別性特征?!惫鹬暮x或者說功用,是在長期的臨床醫(yī)療實踐中獲得的;在桂枝湯諸多的功用之中,有些功用要比另一些功用更重要一些。相對于“桂枝湯是用于治療太陽中風的方劑”、“桂枝湯是可以治療
自汗出的方劑”、“桂枝湯是可以治療身
疼痛的方劑”、“桂枝湯是可以治療
蕁麻疹的”、“桂枝湯是可以調節(jié)腸胃機能的”等,則顯得不那么重要。專名與摹狀詞具有不同
作用,如果將專名和摹狀詞的邏輯作用視為相同,則將導致
推理過程中同一替換原則的失效。如“
成無己想知道桂枝湯是不是具有發(fā)汗解肌、調和營衛(wèi)功用的方劑;事實上桂枝湯就是具有發(fā)汗解肌、調和營衛(wèi)功用的方劑?!备鶕?jù)同一
置換原則,我們將前一句的“桂枝湯”置換成“具有發(fā)汗解肌、調和營衛(wèi)功用的方劑”,于是得“成無己想知道具有發(fā)汗解肌、調和營衛(wèi)功用的方劑是不是具有發(fā)汗解肌、調和營衛(wèi)功用的方劑。”具有發(fā)汗解肌、調和營衛(wèi)功用的方劑當然是具有發(fā)汗解肌、調和營衛(wèi)功用的方劑,它是同一律,這顯然不是成無己想知道的。這里當然不是在玩弄文字游戲,正是因為不清楚專名、摹狀詞邏輯作用的差異,才會造成中醫(yī)理論概念的混淆,最為典型者即對“方證”與“
臟腑證候”認識的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