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女性得到了解放,人身自由權得到承認。女性解放的實際意義,其實就是獲得了和男人平等的社會地位,不再受男權支配,雖然實際上可能還是存在一些重男輕女的現(xiàn)象,但在社會大趨勢,以及公開的法律規(guī)定中,女性和男性擁有了同樣的權利。那么這種女性被支配,被束縛的制度,形成于什么時候呢,其實年代久遠。
因為女性體力普遍不如男性,在傳統(tǒng)社會,女性一直是家里的生產(chǎn)者,只能做些輕活,因為這種原因,女性要靠男人生存,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服從男人的習慣。而到了漢朝,提出了三從四德,對女性的要求制度化,束縛也進一步加強,女性完全成為了男性的附庸。作為女人,她們沒有嫁人時,要聽父親的,嫁人了要要聽老公和兒子的,完全沒有一點人身自由。而到了宋朝,對女性的束縛進一步加強。女性要裹小腳,不能拋頭露面,如果一個女子失貞,就該去死等等言論,被人們奉為圭臬,這一言論的引導者,就是朱熹。
他是儒學的繼承人,儒學發(fā)展到宋朝時,有了很大改進與變化,稱為理學,而這個學說,對女子的要求極其苛刻。他完全扼殺了人性,是人們提出過高的道德要求。朱熹是北宋的重臣,他精通儒學,個人知識淵博,很受皇帝的重視。理學在他的提倡下,成為北宋的正統(tǒng)學派,這一學派提出的觀點,全民奉行。在這種情況下,女性被嚴重約束,她們嫁人后,如果丈夫死了,也不許再嫁,為了鼓勵這種行為,還會給守寡到一定年齡的女性立貞潔牌坊,而一旦有人違反了規(guī)定,則會受到嚴厲懲罰。
但是諷刺的是,朱熹教導別人要行為端正,克制人性,但是他自己卻做出了荒唐事,她把尼姑娶了當妾室,這種行為,與自己一直提倡的道德完全相反,因此有人一只訴狀告了上去,皇帝大怒,朱熹也因此獲罪。一輩子清廉正直的朱熹,卻在女人身上栽了跟頭,因為他做的事過于偏離他教導人們樹立的價值觀,被人們臭罵,留下了一世惡名。一個大學者,變成了一個荒淫無恥的人。
但是對于朱熹是否娶尼姑這件事,后世大有爭議,喜歡朱熹的人認為,他是一代大儒,不可能做出這么荒唐的事,應該是有人陷害。但是另一部分也找出了證據(jù),證明這種推斷不正確,因為朱熹在表情書中,明確提到了自己犯下了過錯,其中就有納尼為妾這一條,朱熹自己都承認了,應該是不需要再反駁的。由朱熹這件事情可以看出,人性是多么復雜,他要求別人禁欲,自己卻違背了提倡的規(guī)定。所以,他的滅人欲,是非常不可行的一種想法,女性應該潔身自好,但是在朱熹的眼里,貞潔比命重要,這就是一種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