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黑船來航
出處 | AC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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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大搜車創(chuàng)始人姚軍紅有點上火。
(△深夜的朋友圈,憤怒的同時似乎多了一絲無奈)
雖不知“一成首付彈個車”的口號彈來了多少銷量,卻彈來了陣陣質疑。一篇題為《彈個車大騙局:買車其實是租車 車主連財物帶豪車一夜被偷!》(以下簡稱:《騙局》)的文章,以“融資租賃”為切入角度,對此項汽車金融服務的操作流程、消費體驗、資金配比等進行了描述。這略帶調侃式的質疑,氣的彈個車“大哥”姚軍紅夜不能寐,圣誕節(jié)凌晨(12月25日凌晨4時許)在朋友圈攢了篇文章對此事件予以回應(以下簡稱:《回應》)。
作為汽車行業(yè)“骨灰玩家”,又在傳媒領域“混”過的姚總歸納總結能力著實專業(yè),《回應》從商業(yè)模式出發(fā),以國外融資租賃的發(fā)展作為參考,結合國內市場環(huán)境以及彈個車業(yè)務模式進行對比說明。并表示:“這不是競對(競爭對手)攻擊彈個車的唯一方式,安插商業(yè)間諜、對業(yè)務系統(tǒng)發(fā)起技術攻擊試圖竊取數(shù)據(jù)、安排職業(yè)投訴者煽動違約客戶組成維權群到處惡意投訴等手段屢屢發(fā)生?!?/p>
這場嘴仗讓汽車圈內外看客頗感過癮,是非對錯也絕非寥寥數(shù)言或三兩篇文章能講的清楚。人們在感慨兩方觀點之尖銳的同時,再次將“融資租賃(或稱:以租代售)”的概念搬到了輿論的風口。
在《騙局》一文中曾有這樣的表達:“名義上是買車,實際上是租車”。很多潛在車主甚至是車主都無法清晰明了的分辨,通過以租代售形式獲得的汽車究竟是誰的?
人們常說的“究竟是誰的”其實就是汽車所有權歸屬問題。通常的,車主通過登記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稱:產證)后,汽車的所有權才發(fā)生法律意義上的轉移。不同于傳統(tǒng)購車貸款,以租代售參與者有三位:消費者、出租方(服務提供方)、賣家(即:租賃階段車輛所有人)。而購車流程跟據(jù)車輛所有權的不同歸屬又分為:出租階段與購買階段。
出租階段
與銀行常規(guī)的車抵貸不同,以租代售形式上的“首付款”可以降至裸車價格的30%及以下,征信優(yōu)質的客戶甚至可以0“首付”。賣家為此筆購車貸款提供擔保,銀行獲得擔保后最多提供裸車價格70%的貸款,剩下30%的不足部分由賣家進行墊付。賣家以本人的名義為消費者代為購買車輛后,出租方將車輛提供給消費者使用,從而完成融資租賃的出租階段。
購買階段
1年后,租賃階段結束,消費者與出租方就車輛所有權問題展開談判:
若消費者選擇“一次性支付尾款”,支付完剩余款項后,賣家將所有權轉移給消費者。因此,車輛所有權發(fā)生二次轉移,只能開具“二手車統(tǒng)一發(fā)票”。
若消費者無力支付“尾款”或拒絕支付“尾款”,賣家或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根據(jù)相關協(xié)議,并對消費者此前支付的“購車”(即:租賃)費用進行處理,三方的合同隨即履行完畢;
若消費者選擇“分期支付尾款”則需滿足雙方或多方之前設定的條件后,才可實現(xiàn)二手車過戶。
(△這個綠皮本,確定了“這車到底是誰的”)
簡單的說,“以租代售”模式的出租階段,產證上登記的是賣家。因此,車輛的所有權不屬于消費者;在售賣階段,車輛的所有權才能通過交易等方式轉移給消費者。
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起源于歐美,時至今日,約35%歐美汽車交易通過這種形式實現(xiàn)銷售。國內起步較晚,正式落地的交易出現(xiàn)在2016年。
相較于傳統(tǒng)車貸,以租代售降低了消費者資金壓力,但購車總價比前者高。AC汽車抓取多個知名平臺數(shù)據(jù)得出:傳統(tǒng)車貸利息約為3%-6%每年,融資租賃利息為8%-10%。
國內現(xiàn)行的融資租賃模式主要分為兩種,一種為N+0模式,首付額度在0-20%之間,期數(shù)在24/36/48,租賃期滿后企業(yè)將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用戶。
第二種為1+N的模式,第一年為直租,車輛所有權屬于企業(yè),用戶可在租賃期滿一年后有N種選擇,包括一次性付清、貸款分期、退車、置換其他車型或繼續(xù)租賃等多種方案。而市面上主流的絕大多數(shù)服務平臺,正是沿用的這種模式。
(△國內某平臺的截圖)
AC汽車以購車為由,與某融資租賃平臺的銷售人員取得了聯(lián)系,電話中這名工作人員介紹道:以購買廠家指導價為13.60萬元 2019款
當完成第12期租金繳納時,消費者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尾款10.08萬元或選擇36期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尾款總額:128088元),前者可立即辦理過戶手續(xù),后者則需待3年后款項結清后方可辦理。同時,平臺出具過戶租金發(fā)票以及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協(xié)助辦理過戶登記。
當AC汽車表示,在雙方協(xié)議期間,未能按要求繳納每期應繳款項會造成何種后果?這名銷售人員稱:“平臺會首先對客戶進行通知,催促繳款。若逾期到一定期限,平臺會采取必要的措施收回車輛,同時之前支付的所有款項不予退還?!?/p>
(△粗略計算,得出的數(shù)據(jù)對比,供參考)
通過粗略計算,以購買裸車價13.6萬元轎車為例,融資租賃模式需花費18.4萬元;傳統(tǒng)車貸需花費16.8萬元;而全款購車,則只需15.8萬元。
金融工具使得消費者降低了購車一次性資金壓力的同時,也為經(jīng)營者帶來了巨大的經(jīng)濟收入。融資租賃的出現(xiàn),使得一些無法滿足汽車抵押貸款(簡稱:車抵貸)的潛在消費者,具備了購車能力。結合產品特點,短期內有購車剛興需求,且缺乏資金的次級客戶(指:征信不良人群)構成了潛在客群。
二手車商長劍(化名)對AC汽車表示,融資租賃的糾紛主要來源于消費者將其與車抵貸概念混淆。車抵貸是基于購車者本人信用獲得的貸款;融資租賃是基于擔保者的信用為購車者謀取貸款。兩者雖都是以“購買新車”為目的,但以租代售的交易形式則是二手車交易,且在租賃期內,車輛所有權并不屬于消費者。因此,在上述期限內,發(fā)生涉及車輛所有權的問題,會增加相關流程。
以近期熱議的彈個車為例, 2018年9月有媒體報道,消費者李芷以9.98萬元通過彈個車以租代售形式獲得名爵轎車。在代理商處,接受了“首付4000多元,月供3198元,首年0息”的方案。工作人員代為操作后,就直接通過支付寶交了錢。李芷說,她自始至終沒看到合同。
一年后,李芷收到“彈個車”過戶異常的通知。她說自己此時才知道,被瞞著簽署了一份完全沒見過的13頁的電子租車合同,而購車訂單上的“月供”也變成了“月租”?!百I車怎么就變成了租車呢?”李芷想不明白,“對方說的一直都是買車,從未告訴我是租車?!?/p>
對此,彈個車方面對AC汽車獨家回應:關于合同,彈個車告知客戶,曾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過,并愿意同客戶就相關合同面對面驗證,遭客戶拒絕。
對于客戶的退車并要求返還43276元相關費用,彈個車表示:考慮到用戶體驗,我司對客戶給予酌情處理方案,減免退車違約金9800元,驗車后其余應支付款項正常支付??蛻魣猿忠笸塑嚥恢Ц度魏钨M用,并要求我司退還首年所支付費用共計43276元。因客戶用車為事實,而退車會造成車輛變成二手車產生貶損,合同約定費用需正常支付,而我司也無法予以支持其退首年費用的方案,針對客戶違約行為可以請其提起訴訟。
網(wǎng)曝2018年11月,江蘇鎮(zhèn)江的顏先生通過彈個車平臺購買了一輛廠家指導價為9.99萬元的2018款大眾
直到今年4月,顏先生將車輛開去4S店進行保養(yǎng),對方要求顏先生出示發(fā)票等資料,顏先生感覺蹊蹺。顏先生重新查看彈個車App里面的電子協(xié)議,才發(fā)現(xiàn)汽車的第一年是租賃期,消費者在一年租賃期到期后申請結清尾款或繼續(xù)分期購車才能獲得汽車的所有權。
關于顏先生提及的“誤導消費”,彈個車回應:客戶提供的聊天記錄是車商推銷公司產品介紹優(yōu)惠券,催促下單享受優(yōu)惠,并未違規(guī),所以平臺無法處置車商。
顏先生提出因受欺詐,要求退一賠三。彈個車方面向AC汽車表示:鑒于客戶提供的相應材料并無法幫助平臺方來核查所反應情況真實性,我方核查結果也與客戶反饋不符,但出于客戶體驗考慮,我司仍給予客戶退車減免違約金的方案。但客戶訴求欺詐要求退一賠三,致使此事無法解決。
對于上述案例,二手車商徐國慶(音)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一來,很多消費者都存在對融資租賃模式的誤區(qū),認為該模式下購車歸本人所有。一些消費者存在僥幸,拒絕支付雙方約定的費用導致車輛被回收。試想,平臺按照約定回收自己(指:服務提供方)的車有什么錯?
二來,一些融資租賃服務提供方有時急于銷售,確實存在弱化車輛所有權歸屬問題的解釋,對消費者造成誤導。而銷售人員業(yè)務水平參差不齊,可能他本人(指:銷售員)都鬧不清楚該模式的具體流程。消費者不是行業(yè)專家,需要銷售人員的指導。當出現(xiàn)“解釋不清”或“刻意隱瞞”時,就會造成諸如“我買的是新車,怎么成租的‘二手車’”等糾紛。
(△標致全球CEO安巴托)
AC汽車了解到,近年來,不少主機廠也嘗試推出過以租代售業(yè)務。廣州日報在2016年6月7日曾報道“東風日產、一汽奧迪等品牌就有推出以租代售的業(yè)務,而現(xiàn)在東莞新的居住證政策出臺后,豐田廠家也反應比較快,推出了以租代售的業(yè)務。”;沃爾沃旗下Polestar于2018年起開始嘗試;今年廣州車展期間,標致全球CEO安巴托透露出開啟新車以租代售模式的愿望……
不可否認,以租代售滿足更多消費者購車愿望的同時,仍存在行業(yè)標準缺失,市場魚龍混雜;服務糾紛偏多,部分協(xié)議有失公平等現(xiàn)象。廣東省消委會表示,近年來以租代購的消費模式逐步火爆起來,其低首付、無指標限制、金融分期靈活、到期可回購等銷售方式吸引了不少的消費者。但以租代購的火熱背后,各類融資租賃公司一哄而起,實力參差不齊,部分公司的租賃協(xié)議中存在霸王條款,消費者稍不注意就會掉進消費陷阱。
以租代售就像2000多年前的魏國演講高手龐恭在出差前,曾試圖通過三人成虎的寓言故事說服“大哥”魏王不要過于相信一面之詞。怎奈流言如猛虎,公干歸來,魏國再無龐恭一席之地。當新的商業(yè)模式出現(xiàn)后,相關各方應本著求真的態(tài)度,全面細致的了解。斷章取義的目盲不僅是對自身利益的傷害,同樣也是對新興商業(yè)模式的中傷。
若是有那么一天,當以租代售模式真正成為歷史,又沒有一種取而代之的新模式出現(xiàn)。那些無法滿足傳統(tǒng)車貸條件又有著購車剛需的人,將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