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jié)
一、父殺子(父動克世與子殺發(fā)動)
此場雙子坐命,父動克入命門,且兩應(yīng)均臨應(yīng)殺并兩父夾克。
李偉乃武漢某國營廠礦高級工程師李志強之子,因婚戀遭到父親干涉,其父迫使李偉放棄女友,然而李偉對女友窮追不舍,后被女友之男友打成腦震蕩,李志強見兒子成了廢人,便于1997年5月將兒子用啞鈴擊死后,自己跳樓自殺。
武漢一青年名何剛,姓名與李偉同場,2009年來我處測名,我斷他與父親關(guān)系不好,嚴重時可能遭遇父殺,而且右目或右側(cè)心室傷疾。何剛告訴我,他曾多次遭遇父親毒打,右目被父打傷,一次父親以一根鐵釘刺入他的右心室,經(jīng)搶救脫險。
與此同類的河南盧氏縣杜關(guān)鄉(xiāng)的馬寶文(3—12)343嗑離特兇場,此場父母爻亥水動而沖克世爻,其于1995年(乙亥)被父親在酒中下毒致死。
此二例被父親殺害者,系自己姓名場中父母爻為命殺動而克世,有的父殺子亦是自己場中的子殺旺動所致。如上例殺子的李志強(7—19)732,此場丑土子墓動開,而李偉的姓名場卻納入三重寅木父殺,此乃互為因果。
田德安乃湖北人,1993年夏天,其因生意上巨資被騙,頓感生活無望,便將分別是三、六、九歲的三個女兒哄至大鼓塘邊吃西瓜,將3個女兒推入塘中淹死。期間6歲的二女兒從水塘里爬上岸哭著向爸爸求饒,田姓名場中極強的殺子力,仍然驅(qū)使他重新將女兒投入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