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眠癥的定義
①入睡困難(入睡潛伏期超過30 min);
②睡眠維持障礙(整夜覺醒次數≥2次);
③早醒(比期望的時間更早醒來);
④睡眠質量下降和總睡眠時間減少(通常<6.5 h);
⑤伴有日間功能障礙,主要包括疲勞、注意力不集中或記憶障礙、情緒低落或易怒、軀體不適、認知障礙等。
短期失眠:病程<3個月;
慢性失眠:病程≥3個月。有些患者失眠癥狀反復出現,應按照每次出現失眠持續(xù)的時間來判定是否屬于慢性失眠。
失眠是一種主觀體驗,不應單純依靠睡眠時間來判斷是否存在失眠。部分人群雖然睡眠時間較短(如短睡眠者),但沒有主觀睡眠質量下降,也不存在日間功能損害,因此不能視為失眠。
失眠常伴隨其他健康問題,有時很難確定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無論屬于'原發(fā)性'還是'繼發(fā)性',均需要針對失眠本身進行獨立的臨床干預,防止癥狀遷延或反復。
二、失眠癥的診斷、治療
根據ICSD-3,失眠癥分為慢性失眠癥、短期失眠癥及其他類型失眠癥。失眠癥診斷流程見圖1。
圖1 失眠癥診斷流程
1. 如有可能,在首次系統評估前最好記錄睡眠日記(Ⅰ級推薦);
2. 診斷失眠時應關注共存的其他疾病和癥狀,并給予相應的診斷(Ⅰ級推薦);
3. 鑒別其他睡眠障礙如呼吸性睡眠障礙、周期性肢體運動障礙時應進行整夜多導睡眠圖(PSG)檢查(Ⅰ級推薦);
4. 失眠患者伴隨日間過度思睡,特別是在需要鑒別發(fā)作性睡病時,應當同時進行PSG和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檢查(Ⅱ級推薦);
5. 失眠患者接受合理干預后療效反應不理想時,應進行PSG檢查排除其他類型睡眠障礙(Ⅱ級推薦)。
失眠的治療方式主要包括心理治療、藥物治療、物理治療和中醫(yī)治療。失眠癥的治療流程見圖2,臨床常用具有鎮(zhèn)靜催眠作用的藥物見表1。
圖2 失眠癥的治療流程
注:GTBI指認知行為治療;BZDs指苯二氮卓類藥物;NBZDs指非苯二氮卓類藥物
表1 臨床常用具有鎮(zhèn)靜催眠作用的藥物
1.失眠患者藥物治療的具體策略(可視為序貫方案):
①首選non-BZDs,如唑吡坦、右佐匹克隆;
③添加具有鎮(zhèn)靜催眠作用的抗抑郁藥物(如多塞平、曲唑酮、米氮平或帕羅西汀等),尤其適用于伴隨焦慮和抑郁癥狀的失眠患者(Ⅱ級推薦)。
2. 長期應用BZRAs的慢性失眠患者至少每4周進行1次臨床評估(Ⅰ級推薦)。
3. 推薦慢性失眠患者在醫(yī)師指導下采用間歇治療或按需治療方式服用non-BZDs(Ⅲ級推薦)。
4. 抗組胺藥物、抗過敏藥物以及其他輔助睡眠的非處方藥不宜用于慢性失眠的治療(Ⅰ級推薦)。
三、失眠治療的總體原則
1. 失眠繼發(fā)于或伴發(fā)于其他疾病時,應同時治療原發(fā)或伴發(fā)疾?。á窦壨扑]);
2. 應及時發(fā)現并糾正失眠患者存在的睡眠衛(wèi)生不良,給予正確的睡眠衛(wèi)生教育,并在此基礎上給予其他干預方式(Ⅰ級推薦);
3. CBTI是治療成人(包括老年人)失眠的首選方案之一,即使已經接受藥物治療的慢性失眠患者,也應當輔以CBTI(Ⅰ級推薦);
4. 短期失眠患者無法完成CBTI時應及時選擇藥物治療(Ⅱ級推薦);
5. 慢性失眠患者無法完成CBTI或者CBTI無效時可以選擇藥物治療,長期給藥應參照藥物治療推薦意見個體化實施(Ⅲ級推薦);
6. 物理治療可以做為補充和替代干預方案(V級推薦)。
參考資料:中國睡眠研究會.中國失眠癥診斷和治療指南[J].中華醫(yī)學雜志.2017,97(24):1844-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