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淳夫(1572-1629年),號(hào)猶三, 泉州 晉江 靈水村人。 萬歷三十八年庚戌(1610年)與里人李廷檳等同登韓敬榜進(jìn)士。父 吳如璋。初授 余姚 縣令。天啟初(1621年),任 陜西僉事,據(jù)《明史·吳淳夫》傳,授:“以京察罷”,回故鄉(xiāng)。天啟“五年乙丑(1625年), 夤緣起 兵部郎中”天啟六年丙寅(1626年)冬,擢太仆少卿,視職方事。旋升 太仆卿、右 副都御史、 工部添注 右侍郎;天啟七年丁卯(1627年)八月,擢 右都御史,視兵部侍郎事。敘三殿功,擢 工部尚書加 太子太傅。一年六遷,官至工部尚書?!?明史· 閹黨》又載:“崇禎帝即位,淳夫、 文煥、吉( 田吉)、 夔龍,并以上林典簿樊維城、 戶部員外郎王守履言,逮治論死?!眳谴痉蛟凇?崇禎元年(1628年)清除閹黨被削官回籍。 崇禎二年已巳(1629年)由刑部尚書蘇茂相審理閹黨,吳淳夫被劾罪,由原籍撫按追贓三千兩解助邊餉。完日,發(fā)附邊(近 衛(wèi)所)充軍?!睍r(shí)刑部尚書蘇茂相,左都御史曹思誠,大理寺署印少卿 姚士慎曲加 護(hù)持發(fā)附近衛(wèi)所充軍終身。 倪文煥追贓五千兩,吳淳夫三千, 李夔龍、田吉各一千,解助邊餉。”三法司獻(xiàn)上,輿論雖然不平,抗疏 陳辯相繼,但都未見改旨。當(dāng)吳淳夫在天啟初任陜西僉事時(shí),因 瀆職、考核 不及格,被罷官回歸晉江 靈水故鄉(xiāng)。至“天啟五年乙丑(1625年)進(jìn)京起官兵部郎中,由崔呈秀進(jìn),指為“ 魏氏義子”, 刑部尚書蘇茂相;工部尚書 黃克纘;工部右侍郎何喬遠(yuǎn);文淵大學(xué)士 史繼偕,禮部侍郎張瑞圖;詹事府少詹事兼 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 楊景辰; 翰林院 修撰莊際昌;翰林院修編蔣德景。崇幀二年己已(1629年)三月定逆案的時(shí)候,當(dāng)成“魏門虎將之一”加以重處。崇幀皇帝對(duì)處理這一閥宦事件到崇幀四年辛未(1631年) 。晉江靈水桐堂懸掛著一塊雙龍銜“圣旨”的“四代一品”大匾。攸昭茲特核實(shí)故光祿大夫太傅尚書吳淳夫功勛未揚(yáng)經(jīng)特□恩存向茲特爰贈(zèng)爾四代正一品以旌賢勛辛未冬十月。不過,這已經(jīng)來遲了,吳淳夫畢竟無緣等到這個(gè)日子,他在圣詔沒下的二年前(崇禎二年已巳)已卒。吳淳夫現(xiàn)存遺跡“靈壺天”,在晉江靈源山下(即靈水后鄉(xiāng)“娘子水庫”的北面)吳淳夫墓在靈水,墓牌鐫“明·源山”“賜進(jìn)士太傅尚書吳公”“敕封正一品夫人 曾氏墓”及“登英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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