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乃孝景帝玄孫、中山靖王之后
要說中山靖王,還是得從西漢初年諸侯分封說起。秦始皇在締造第一個大一統(tǒng)中央集權帝國之后,并沒有沿襲周代的諸侯分封制,而是實行垂直管理的郡縣制。所謂“封建”,其實就是分封建國,要說反封建,秦始皇是第一人!
郡縣制國家有好處,便于權力的集中和行政的垂直,但是也有問題,問題就是一旦有人造反,就沒有同姓宗族來捍衛(wèi)江山,畢竟宗法血緣紐帶還是很有意義的!
郡縣帝國
劉邦在擊敗項羽,贏得楚漢戰(zhàn)爭之后,為了酬謝功臣,也分封了很多異姓功臣為諸侯王,后以各種借口把諸侯國一一拔掉,同時“懲戒亡秦孤立之敗”,封9位同姓子侄為諸侯王,立白馬之盟,“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誅之”。
在劉邦的培植下,漢初劉氏諸侯王的勢力很大,各諸侯王國總轄地達三十多郡,“自雁門以東,盡遼陽,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于海,為齊、趙。谷、泗以往,奄有龜、蒙,為梁、楚。東帶江、湖,薄會稽,為荊吳。北界淮瀕,略廬、衡,為淮南。波漢之陽,亙九嶷,為長沙”。
漢高祖劉邦
與龐大膨脹的諸侯勢力形成可笑對比的是漢朝天子的中央地盤,僅僅只有十五個郡,“天子自有三河、東郡、穎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隴西,與京師內(nèi)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形成一種強枝弱干的格局。
諸侯王勢力很大
公元前180年,呂后去世,大臣陳平、周勃等人與劉氏諸王聯(lián)合平定諸呂之亂。
此時諸侯王已長大,親掌國政,大權在握,氣焰甚盛,一些諸侯王國“跨州兼郡,連城數(shù)十,宮室百官制同京師。
漢文帝上臺的時候,底氣也不足,他是以外藩即位,基礎不穩(wěn),被迫采取優(yōu)容寬待政策。
漢文帝
諸侯王日益驕橫,甚至發(fā)生了淮南王劉長擊殺辟陽侯審食其,卻被赦無罪,濟北王劉興居叛亂和淮南王劉長謀反事件。
以寫了《過秦論》而聞名的賈誼,又寫了一篇《治安策》,專門講諸侯王尾大不掉的問題,他說“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nèi)之士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賈誼
“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 其實就是肢解諸侯國,賈誼雖然沒當上多大的官,但他的思想對漢文帝很有影響力,這有點像西方的馬基雅維利。
譬如,齊文王劉亮后,漢朝中央政府冊封齊悼惠王六子為王瓜分齊國;針對總惹事的淮南王,漢朝封淮南厲王三子為王,三分淮南國。
這種肢解政策還是未能收到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到了景帝時,諸王愈益驕橫,御史大夫晁錯屢建議以法削減諸侯王封地,并指出:
漢景帝
景帝采納了晁錯的建議,于公元前154年削減楚、趙、膠西三王之地,并欲議吳王劉濞罪,并削奪其封地。
吳王劉濞于是干脆造反,串聯(lián)楚王劉戊、趙王劉遂、濟南王劉辟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史稱“七國之亂”。
七國之亂
但是,叛亂繼續(xù),最后朝廷靠周亞夫、竇嬰平定關東叛亂,平叛后,便加大力度削弱諸侯王。“景帝中五年,令諸侯王不得復治民,天子為置吏?!边@樣,把王國的人事權力收歸中央,并且加大對諸侯王的監(jiān)控力度,諸侯王唯收封國租稅而已。
漢武帝即位時,經(jīng)過“文景之治”,中央實力大為增強,但諸侯王國依然是較為強大,仍對中央構成一定威脅。此時,一個關鍵人物登場了!他叫主父偃,這個人早年是屌絲,中年才發(fā)跡,當時官任中大夫,他對皇帝說:
主父偃
怎么辦?不能像晁錯那樣硬來削藩了,而是要下軟刀子,怎么下?
主父偃開出藥方:
這還是賈誼那一招,只是還要厲害,把王國肢解成侯國,王位只有一個,諸侯王的嫡長子是兒子,其他兒子也不是野種,都要沾點好處嘛!這一招美其名曰“推恩令”。
漢武帝
漢武帝采納了他的意見,于元朔二年(前127)春正月,實行推恩令,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封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除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允許諸侯王將王國的部分土地分割給其余子弟為王子侯,由皇帝親制侯國名號。王子侯國脫離王國,別屬于臨近的郡管轄。“于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p>
于是乎,大漢帝國內(nèi)部的諸侯王國漸次瓦解,出現(xiàn)一堆侯爵國家,地盤越來越小,有的相當于縣長,有的甚至就是鄉(xiāng)長規(guī)模。中山國就是被瓦解的一個,中山靖王劉勝是漢武帝劉徹的異母哥哥,一直沒什么大志,平生唯好嗨皮!
推恩令
劉勝的中山國后來被肢解成19個侯國,譬如什么廣望侯國、將梁侯國、薪館侯國······。主父偃一開始的建議,說是要收到諸侯王“子弟畢侯矣”的效果,其實真的嗎?
兒子那么多,都能混上侯爵是不可能的!劉勝一生好酒色,一共生了一百二十多個兒子,《漢書》上說“勝為人樂酒好內(nèi)”。那么多兒子,所以到后來,后代雖然是漢朝宗室,混不上一官半職,甚至混成屌絲的也大有人在!
中山靖王劉勝
“推恩令”推行后,諸侯王封土日益減少,從根本上削弱了其坐大、叛亂的領土基礎,從此,沒有任何一個諸侯王可以擁有足夠的勢力與中央對抗了,各諸侯王不得不“惟得衣食租稅,不與政事。”